K396次劳务派遣列车员转为劳动合同制,是对他们的最大奖励

雨琴说商业 2024-03-24 19:18:32

许多人对国有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颇有意见,认为企业侵害了劳务派遣人员的利益。为什么要这样做?今天我们来分析一下。

1、劳务派遣制度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网络图片)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简单地说,劳务派遣法律规定:

1)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2、国有企业为什么大量采用劳务派遣人员

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一样,都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用人制度改革是重中之重。

国有企业内部是一个复杂的组织结构,岗位分成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一般岗位和辅助岗位等。对不同岗位人员采用不同管理方式,才能提高管理效率。

列车运行管理(网络图片)

管理岗位和技能岗位是企业运行的核心,核心岗位人员具有管理和专业技能,如列车的列车长、副列车长、值班员等。企业要长期稳定的发展,要求管理岗位和技能岗位人员长期稳定。为了吸引他们长期为企业服务,企业与管理岗位和专业技能岗位人员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成为劳动合同制职工。

一般岗位和辅助岗位是企业运行的一般人员,他们的工作很容易培训和替代,如列车的列车员、餐车人员、售货人员。企业为了便于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提供劳务人员到国有企业工作。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灵活用工,迫使被派遣人员认真工作;另一方面可以激励劳动合同制职工更加珍惜自己的岗位。

3、K396次劳务派遣列车员转为劳动合同制,是他们的最大奖励

这次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择优选拔劳务派遣工列车员王静、高小越、逯瑶、张燕如、郭娇、李丹、白小晶7名同志为集团公司劳动合同制职工,是对他们在抗击水害中的表现最大奖励。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修成正果,以后工作更加有保障了,工作起来会更加努力!

K396次列车抗击水害英雄集体(网络图片)

社会需要这种正能量,能激励着我们在平凡岗位上不断进步,不断学习,不断的用真心,用真诚,用善良去打动人。用认真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个平凡岗位上的工作。只要用心,终会被看见!只要有爱,终能感动人!只要我们不放弃,一切洪水猛兽总会被打倒!

同时我们不管为什么工作岗位上,只要努力工作,遇事始终保持着真诚待人的品质,耐心善良的态度和坚定不移的精神,你的努力会让你无愧于心,也终会打动人,终会被看得见!

各位网友,你的观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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