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打输官司后,法院承认审查是最后的救命稻草!

军哥说案子 2024-11-22 09:30:41

说说国外法院打官司的事!

1. 国外法院打输官司后,法院承认审查是最后的机会。这就是军哥说法。

2. 国外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去中级法院执行要进行承认,就要审查。审查的时候,被告被执行人这个时候会提出异议,要求参与审查,比如提出案件是外国法院无管辖权,外国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判决书是通过欺诈方式取得等等。

3. 如果判决书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国内的法院就会不予承认,不予承认就执行不了。至于不予承认以后,持有外国判决书的权利人如何再维权,就按照外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来办。

4. 所以被告人要把握国内法院审查承认判决书的环节,提出对自己有利的事实和证据,来证明外国的判决书不应该得到我们国家的法院的承认,不得到承认当然就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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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哥说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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