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这篇公告有4处问题:一个“及”字导致歧解!

曼香课程 2024-08-27 15:02:38

【原文】

这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5发出的公告,图片来源于网络

【问题简析】这张图片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所发出的一篇公告。全文内容表达明确集中,涉及事项单一,结构安排合理,但仔细品味却发现其存在如下4个方面的不规范问题:

一、标题表意不够确切。本文标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行长辞任的公告”,如果不看正文表述的内容,就会给人以该公司副董事长和执行董事加上行长全部辞任的感觉,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其中含有一个“及”字,容易产生歧义和歧解,而事实上只涉及行长刘金一人,属于一人身兼多职。况且这位行长尚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之职,而这在标题中亦未有体现。因此,正确的表述应当改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行长刘金先生辞任的公告

这样,去掉了“及”字并加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表述对象单一,指向明确,既完整又恰切。

实质上,就本文而言,标题完全还可以写得更简化一些,即直接表述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刘金先生辞任的公告

这样,只显示出辞任人员姓名即可,至于辞任的都是哪些职务,完全可以放在正文部分加以表述,以使整个标题趋于简洁明晰。

二、发文单位名称与落款不一致。按照规范要求,公文标题中的发文单位名称必须与落款保持完全一致,符合逻辑学中同一律的要求。但本文显然做得不够,标题中使用的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义,而落款却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不相对应,显然欠妥,应予调整。

三、个别用语表述不够严谨。除标题部分容易使人产生歧义外,正文部分对公司的简称表述为(简称“本行”),其中将本行加上引号是不正确的,应当删掉,即直接表述为(简称本行);还有“刘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表意似显生硬,同时两个“因”字亦不宜连用,故应当改为“刘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或者“刘先生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就显得顺畅得体。第二自然段中的“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的表述不如改为“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这样“无——,亦无——”相搭配,显得更为协调精炼。

四、生效标志拟制得有欠规范。除落款需要改正外,成文日期亦不应使用汉字数字而应改为阿拉伯数字;此外如果将落款改为公司名称,就还需加盖公司印章,以体现公告的庄重性和特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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