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纪妻副书记”职务吗?“原”字亦不能这样用!需引以为戒!

曼香课程 2024-07-06 20:38:40

【今日头条平台首页截图】

这是今日头条平台推在首页上的文章截图

【问题管窥】图片右上角的这篇图文是今天下午今日头条平台首页推出的,看了标题不禁令人大吃一惊:“河北省原纪妻副书记,原监委副主任”,难道该省还有“纪妻”这个部门?又是担负什么职能的部门?

其实,人们肯定都能一眼看出是作者误将“纪委”的“委”字打成了“妻”字,但一字之差,天壤之别。既让人感到很不严肃,也带给我们深深的思考。

一、将“纪委”误写为“纪妻”,说明作者太过于粗枝大叶。试想,就连几个字的标题中都能出现这样的问题,正文部分还可能不再有吗?其它文章是否亦为常态?这足以令我们为之汗颜。当然,任何人写文章也不可能保证无一错别字,但把标题这种重要位置的关键字写错,无论如何是不能原谅的。此例充分说明时下我们的有些人对待文字是何等粗忽草率,也是对读者的严重不尊重和不负责任,同时对头条平台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二、文中对有关职务名称的表述不够确当。在文章写作中,我们会经常遇到“原”字的使用,它既可以出现在机构名称的前面,亦可以出现在职务名称的前面。但是具体如何表达是很有讲究的,不可随意为之。如果“原”字写在机构名称之前,就表示这个机构已经不存在了。诸如“某某省原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说明“国土资源厅”业已不复存在;而如果把“原”字写在职务名称之前,则说明该人业已不在这一职位。这样看来,图片中“河北省原纪委副书记,原监委副主任”的表述就是错误的,应当改为: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监委原副主任。

这里还要说明的是,标题中在两个职务名称之间使用逗号分隔也是错误的,应当改用顿号。

由此可见,我们每个人在行文时都要引以为戒,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所用文字特别是特定的提法表述,确保准确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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