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富民大量出现,且形成一个社会阶层,他们的经营状况是如何的

生远谈历史 2023-03-08 21:10:10

宋代社会流动趋势增大,经济财富也在这个过程中快速流动。富民阶层正是在这种大环境下,结合自身努力通过经营土地、商业、手工业而积累财富。

在古代中国,土地是平民维持生计,以及获取财富的最重要生产资料。经营土地致富是富民阶层最常见的致富方式。

这也说明“宋代富民是以土地为主要财富积累而成长起来的社会阶层”,能够直观地反映宋代富民阶层经营土地致富的情况。

宋代富民经营土地致富的情况

其一,勤耕致富。俗语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古代中国小农经济下,勤奋与经营土地的收成是紧密联系。

平民通过勤奋地经营土地能够获得丰厚的财富。义乌富民宗汝贤辛勤耕种,“肯播肯获,以克干裕厥家”。

永康富民吕师愈善于治生,不用特殊的方法,“徒以俭节勤力,能使田桑不失利而已”。余姚富民茅宗愈“惟俭惟勤,亦无他营,久之遂甲一乡”。

蔗江富民何道真“相夫子以勤俭起家,增拓田宅,富埒里闾”。由上可知,墓志铭中有着较多关于富民勤奋耕种的记载,这不仅说明勤奋是富民经营土地致富的重要因素,而且也体现了墓志铭撰者对富民勤奋耕种的赞扬。

其二,多种经营方式致富。宋代富民在耕种基本的粮食作物的同时,也在进行经济作物的种植。宋代统治者重视推广多种作物的种植,如桑树、茶树、棉花、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

这些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都较唐代有所扩大。桑树是富民主要经营的经济作物。如金丹乡富民林南仲“种桑课农,井井有条理”。

永康富民吕师愈“徒以俭节勤力,能使田桑不失利而已”。都昌富民曹士恭“课耕桑,有倍称之入”。

其三,投资增收。富民在经营土地获取财富之后,会量入为出,悉心谋划,寻求扩大财富的途径。

购置土地,扩大生产是富民主要的增收途径。如宋舜举的祖父宋琼“营葺增置,数十年间,遂有良田几三十倾,由是家计户名富盛,甲冠其乡为第一”。王忠厚屡次科举不中,“即广其先畴,益数倍赀,遂甲于族”。何道真“相夫子以勤俭起家,增拓田宅,富埒里闾”。

除此之外,富民还将经营土地获得的财富用于借贷,从而赚取利息,增加自身的财富。如张嵩“服田力穑,益饶于财”,于是他“又推其余赊贷,以快赢息,不以义牟利。廼营建第宅,占膏腴为永业,未几以赀豪闻。”

由上可知,宋代富民在经营土地致富后,会继续利用自身的财富进行投资,以扩大自身的财富优势。

经营商业致富

在宋代商品经济繁荣的背景下,商业也成为了宋人经营致富的重要方式。

在传统重农抑商的观念下,商人并不被史书所详载。而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以及商人地位的提高,宋代墓志铭出现了许多关于商人经营致富的记载。

其一,乘时射利是富民阶层经商的致富之道。如富人王永坚“视时缓急,以取嬴息”。永嘉富民何子平利用“人家缓急,须索百物无不有,物直常数倍,遂致累资千万”。

巴邑富民夏泰认为大丈夫应该追求名利,“于是操盈资,游江湖,乘时射利,货钜万”。

由上墓志铭记载可知,宋代富民经营商业谋利的方式,是掌握供求市场动向,趁着有利的时机或形势进行买卖,以赚取差价,获得财富。

其二,有部分农民选择弃农从商。首先,因厌倦耕种而从商。如梁士安的祖先以耕种田地为业,“自曾祖素厚所蓄,独厌农劳,遂出积财,徙居隐贤里,坐贩米粟,周集其利,因得贯籍”。

其次,因家贫而从商。宋代商品经济的繁荣,以及统治者的重商政策,使得经商成为了农民脱贫的重要途径。如诸葛仲文小时候家里贫困,“乃自埋于贾区,与时消息。久之,果致产百金”。

其三,经商致富成为一种人生追求洛川富民赵和“贸易经营,得遂其志”。又如夏泰有大的志向,“于是操盈资,游江湖,乘时射利,货钜万”

手工业生产致富

在农业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下,宋代手工业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其一,富民经营手工业的生产部门范围较广。如《宋故饶氏墓铭》载:“推原其由,财婆之机织致富,以遗后人者多矣。”

还有富民从事采矿业致富的。如《李丛生墓志》载:“至元祐三年戊辰岁,巍巍乎万户山前,浩浩乎乌金出世。吉乃以地为主,夜以计日,役工匠数百人,自赡千余口,获山泽之厚利者,皆出乎吉之分,而莫知其数焉。”

此处的“乌金”指的是煤炭。根据墓志记载,李丛生的儿子李吉使唤数百人进行采矿,获得厚利。由以上墓志铭可知,富民阶层经营制盐业、纺织业、采矿业等生产部门。但实际上,宋代富民阶层参与手工业的生产部门更为广泛。

例如《夷坚志》是南宋洪迈编纂的志怪小说,书中就有许多关于宋代富民阶层经营手工业致富的记载。

《夷坚志》中记载了宋代农民积极兼业各类手工业生产的情况,举凡烧制陶器、制作木器、酿制烧酒、加工粮食、纺织布帛、编织席履、箍桶、印染、油漆等门类,都有农民的身影存在。

由此可知,随着宋代手工业技术的进步,使得宋人广泛参与手工业的生产,并能够以此致富。

而且部分富民参与生产的消费品,虽是有在宋代禁榷政策的范围之内,但他们在生产环节上还是能够自主生产致富。

其二,富民采用了雇佣生产的经营方式。如《李丛生墓志》记载:“吉乃以地为主,夜以计日,役工匠数百人,自赡千余口,获山泽之厚利者,皆出乎吉之分,而莫知其数焉。”

由上可知,富民经营手工业存在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主要出现在劳动人口多,生产规模大的生产部门。

墓志铭记载了宋代富民采用雇佣劳动来进行手工业生产,这说明雇佣关系在宋代就已出现,而且具有规模化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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