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回到家的贾女士,看到一直关着的卧室门居然打开了,就纳闷的走过去查看,居然有人躲在卧室里,贾女士被吓的大叫救命,一陌生男子风一般的逃走了。贾女士弟弟随后报警,发现该男子居然是自己一门之隔的邻居。事发当天,贾女士和往常一样下班后回了家,开锁进门一切如常。
因为是借住弟弟的房子,弟弟不常住,所以弟弟卧室门一直是关着的,贾女士发现关着的卧室门居然打开了。贾女士走过去查看,发现卧室卫生间里躲着人,吓得她是花容失色,大喊救命,那人趁着贾女士惊魂不定就飞快的逃跑了。受到严重惊吓的贾女士赶紧打电话给弟弟,贾先生听到姐姐吓的声音都颤抖了,在知道姐姐是安全的后,就赶紧赶回了家。刚到家,贾先生安慰了姐姐,等姐姐安抚情绪后,查看了房内并未丢失任何财物,正准备打电话报警,就接到了自称是对门邻居的电话。
邻居说,真对不起,我只是想看一下你们家的装修,敲了几次门你们都不在家,我就私自进去了,但是我保证我啥都没干,吓着你姐姐了,真是抱歉。原来私自进入贾先生家的是隔壁邻居。更让贾先生不解的是,自己去年装修的这套房子,虽然电子门锁是开发商统一安装的,但是自己改了密码啊,而且房门并没有撬动的痕迹,邻居是怎么进来的呢?邻居坦诚的说,自己是用管理员初始密码开的门。按照邻居的说法,自己的门居然让别人用另外一套初始密码,而且是自己从来不知道的管理员初始密码给打开了。意思就是,只要有这个密码,这套小区所有的房子岂不是畅通无阻了。邻居的说法也太考验自己的智商了吧,贾先生表示不信。
这套房子装修好后,自己基本没住过,是姐姐在住,虽然跟邻居留了电话,但是平时也不熟悉,他也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家只有姐姐在住啊。邻居继续解释说,电子锁的用户手册上就有管理员初始密码,但是贾先生的用户手册也找不见了,无法证实。而且贾先生严重怀疑,邻居可能并不是第一次进入自己家,只是这次被碰上了,如果那样的话,姐姐住在这里太危险了。贾先生更为不安的是,邻居有没有在自己家里安装比如监控设备啥的,那会严重侵犯自己家的隐私。
但是邻居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没干过那样的事,而且愿意找人替贾先生检测,费用可以自己出。如果检测到了,能证明是自己安装的,该有什么责任,自己都会承担。只是央求,贾先生不要报警。贾先生不听邻居的片面之言,坚决的报了警,警方以涉嫌非法闯入住宅,将邻居拘留。而且对管理员密码的问题,贾先生表示,一定会追究物业的责任,这个密码是怎么泄露的,住户又是怎么知道的?
1、贾先生邻居私自进入他人房间,是否涉及刑事犯罪,会受到什么处罚?《刑法》规定,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邻居要想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那就要求他有经要求拒不退出的情况。本案中,邻居看见碰见主人回家,就逃跑了,所以因不满足拒不退出的要件,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是该罪还有一个兜底条款,那就是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也是可以构成本罪的。
如果真如贾先生担心的那样,被邻居安装了监控设施,那是可以被评价为后果严重的,你就会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结果如何,就要看警方最后侦查的结果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所以,即便邻居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也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根据情节,最高可以处以15日拘留和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如果该邻居真是用管理员密码进入的贾先生家,那么这严重的如此严重的安全隐患,物业难辞其咎。按照常理,密码锁都会有统一的默认初始密码,一般用户都会将该密码改掉。但是本事件中,除了一个默认的初始密码外,如果真有邻居说的一个权限更高的管理员密码,而且可以打开任意房间的密码,说实话,有点匪夷所思。如果真有该密码,被物业故意泄露,那就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帮助犯,或者非法侵入住宅共同的违法行为人,将会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只是比照实行非法入侵行为邻居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如果是因为过失导致的密码泄露,那就要承担因为重大过失导致贾先生财产权受侵犯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物业就要承担消除危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侵权责任,并应当会同开发商更换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电子锁。对此您怎么看?留言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