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份啦!”河北邯郸,一女子点了一份22元的自助小火锅,本想以此填饱自己的肚子,可不曾想,老板竟然嫌她吃的太多,不仅直接拔掉了电源,还非得让她再加10块钱不可!网友:比周扒皮扒的还明显。张女士是一个生活上比较简单的女孩子,她特别喜欢美食,尤其是自助餐。那天她突然看到了一家新开的某自助小火锅,于是决定去尝试一下。
到了小火锅店,张女士发现店里人不多,便开始点餐。她点了一份22元的自助小火锅,拿了两个盘子,将菜和肉分开放在旁边,边涮边吃。她吃得很慢,但是却十分享受。就在这时,老板走了过来,他看着张女士盘子里的肉和菜,然后看了看她的脸色,忽然开口说道:“你吃这么多东西,需要加10元钱。”张女士心里一惊,她不知道老板为什么要这样说。没等张女士缓过神,老板已经拔掉了电源插头,让她无法用电磁炉在继续食用。在电源插头被拔掉的那一瞬间,张女士突然感到十分的尴尬和不舒服。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只是吃个自助餐,怎么就被要求多付钱了呢?
但是,她实在不想和老板起冲突,所以只好默默地掏出10元钱。回到家里以后,张女士把这件事告诉了她的家人。家人很生气,他们觉得店家这么做是不对的。决定去找对方理论,以便为张女士讨回公道。第二天,张女士的家人来到了小火锅店。他们找到了店家,然后开始和他理论。家人告诉老板,你这种行为非常不道德,店里也没有明确规定,临时收取10元的费用是不合理的。老板听到这些话后,感到很后悔,他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他向张女士的家人道歉,并且退还了多收的10元钱。他表示,自己是因为生意惨淡,所以才不得已而为之。
对于这件事,我们站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随着人们对消费权益的认识逐渐加深,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重视自己的权益,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就本案而言,老板额外收取张女士10元费用,此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张女士在享受就餐时,应该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张女士只是按照自助餐的规则来就餐,没有超出餐厅所规定的任何项目,而老板却因为她吃得太多而违规收取费用,还将电源给她拔掉,这一行为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回归到本案,张女士有权拒绝店家违法强制交易、强制捆绑交易或者变相强制交易的行为。但是张女士没有及时拒绝店家的违规行为,可能是由于担心发生争执。遇到这类事情,消费者应当坚决拒绝店家的违规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在日常消费中,消费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注意自身权利的保护。如果消费者遇到不公正、欺诈或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行动,进行报案或寻求法律帮助,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店家应该对女子做出赔偿吗?结合本案,张女士在自助餐厅享用自助小火锅时,被老板要求支付额外的费用,这种行为是不合适的,店家应该为此向顾客道歉并做出适当的赔偿。首先,店家应该向张女士进行道歉,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保证这种事情不会再次发生。其次,店家应该退回张女士支付的10元钱。除此之外,店家可以考虑赠送她一些优惠券或者其他小礼品,以表达对她的歉意。此外,店家还应该检查自己的服务标准和员工的培训情况,确保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老板也应该意识到,对待顾客要诚信守信,不能因为一时的贪心而损害顾客的利益和权益。
事情发生后,网友则对张女士的做法提出了质疑,认为她在当时就应该表达出自己的不满,不应该一味地迁就店家。还有网友表示,如果当时和店家争辩,应该也不会被要求额外付费。而且,客人们在用餐的时候,也应该有自己的底线,不要被店家欺负。在笔者看来,这件事的结果还算圆满,毕竟店家最终也道歉并退回了多收的费用。但通过这件事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在用餐的时候,应该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让店家得寸进尺。
开不起就关门倒闭,这种事败人品,坑一人,百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