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后,那些被撤销合并的执法大队长最后去哪里了?

运珹聊课程 2025-02-22 03:24:54

2024年即将告一段落,各地的综合执法队伍改革也已基本完成了,从执法队伍撤销合并,再到执法队员分流下沉,很多执法队员的工作生活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作为执法队伍中的领导者—执法队长们,他们同样也深受改革影响,尤其是那些被撤销合并的执法队长,他们在改革后,是不是换个职务都重新任职了?还是说也被迫分流下沉呢?

今天,我们结合综合执法队伍改革政策和各地安置实际,说一说,那些被撤销合并的执法队长最后都去哪里了?

一、具有参公身份和公务员身份的执法队长,即使执法队伍被撤销合并,他们多数也回归机关或者重新任职。

当前,虽然很多综合执法队伍在改革前属于普通事业单位,但也有不少的执法队伍还是属于参公队伍,个别执法队伍甚至已经是行政机关,作为执法队队长,如果自身身份为参公或者公务员,在这次综合执法队伍改革时,这些人不仅没有受到影响,甚至反而是收益不小。

1.借助改革安置直接到位行政机关副职。在这次综合执法队伍,很多地市级的执法队伍由于自身级别为副县级,作为副处级干部的执法支队长,虽然所属的执法队伍被撤销合并,但借助改革安置政策照顾,一些执法队长都顺利调任或者转任为行政机关副职。

2.顺利回归机关,从参公转为公务员。除了上述副县级执法队长,很多执法队长级别为科级干部,虽然身份也为参公,想直接提拔到行政机关副职还是非常困难的,但改革中,针对安置这些参公身份执法队长,一些地区主管机关还是积极与组织部门、编办协调,拿出本单位一定空余数量的行政编制用于安置,所以改革后,也有很多执法队长顺利完成从下属参公到机关行政公务员的转变。

二、普通事业身份的执法队长,执法队伍被撤销合并,安置处境相差巨大。

相比参公身份和公务员身份的执法队长,普通事业编制身份的执法队长安置则要差上许多,执法队伍被撤销后,很多执法队长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在本单位重新安置,二是到新的执法队伍另行安置,但两个安置的选择对于一般执法队员来说或没有明显区别,但对于执法队长而言,差别就非常大了。

目前很多涉改单位在执法队伍撤销合并了,如果在本单位安置,主管部门要么新成立的事业单位进行安置,比如XX中心,还有一些就是将原来人员直接打包到下属其他事业单位去,如果是新成立单位,很多执法队长都摇身一变从队长变主任,工作生活其实区别不大,但如果是打包到其他事业单位,一般来说要么只能任副职,要么直接从领导改非或者直接退二线,变为“普通干部”了,这个安置结局和去新的执法队伍安置结局相差无几。

但不管如何,相对于普通执法干部的无条件被安置、被下沉,具有领导身份的执法队长的选择空间或者处境都会好很多。

三、没有编制的特殊身份执法队长,执法队伍被撤销合并后,安置下场就比较差了。

除了上述具有正式编制的执法队长,在综合执法队伍里面,还有一些执法中队长或者执法队负责人,因为编制或者其他等原因,这些平时别人口中的“执法队长”其实是没有正式编制的,仅仅是一名临时工或者劳务派遣人员。

在综合执法队伍改革时,不管平时是如何,但在政策面前,没有正式编制的保护,个别执法队长还是遭遇了被清退的命运,当然也有一些临时工的执法队长还是被安置到那其他科室股室里面去了,算是暂时保住了饭碗。

最后,也欢迎留言讨论,你是认为那些被撤销合并的执法队长安置去向应该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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