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改革后,普通执法事业编转为参公编的流程到底是什么?

运珹聊课程 2025-02-22 03:24:46

前段时间,某地公布了一份工作情况汇报,在该汇报中明确写明了“根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一部署,2023年我局执法大队10名人员已全部参公管理。”这也是目前综合执法改革后,少数执法事业编仍然可以实现参公的例子。那么作为综合执法改革后其他普通事业执法队伍,如果未来执法队伍要变参公单位了,参公单位的审批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普通执法事业编到底怎么判断单位或者自己能否有机会参公呢?

今天,我们结合参公单位审批政策和普通事业编参公登记条件,说一说,普通执法事业编转为参公编的流程到底是什么?

一、普通执法事业编编转参公编的第一前提,普通事业单位执法队伍转为参公单位。

目前,除了调任和考录等条件之外,普通执法事业编的唯一机会就是自身所属单位转为参公单位,然后才有机会转为参公编,那么普通事业单位执法队伍转为参公单位的流程是什么?根据某省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批办法的规定,目前事业单位转为参公单位的主要流程有四个步骤:

第一个步骤是申请参公的事业单位提交审批材料(申请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在申报审批期间,应当暂停新进人员),这些材料包含请示、获得法律、法规授权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依据文件等。

第二个步骤就是征求意见,公务员主管审批机关征求在审核事业单位参照管理过程中,应当就该单位是否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是否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分别征求机构编制、财政部门意见。

第三个步骤就是下达审批决定,经批准实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对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第四个步骤就是人员登记管理,事业单位经批准实行参照管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人员登记、确定职务职级与级别、套改工资。拟登记人员应当在登记前参加培训和考核考试。

二、普通执法事业编如何判断单位是否能参公呢?

目前对于一个单位是否能成为参公单位,很多地区的条件都是比较模糊的,即使同样性质的执法队伍,有些地区能参公,但有些地区则不可参公,那么是不是没有标准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虽然标准的细则有所不同,但一些大的原则标准还是相对统一的,具体如下:

1.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能成为参公单位:目前虽然绝大多数的执法队伍都是全额事业单位,但也有少数地区的执法队伍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甚至有些还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如果是上述性质单位,那么参公毫无希望。

2.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这个很好理解,原因不再赘述。

综上,如果执法队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那么大概率是不能参公的。

三、普通执法事业编如何判断自己是否有机会参公呢?

目前各地普通执法事业编由于进入的途径不同,也导致自身的身份不同,虽然对外都是统称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具体到个人还是存在一定差异,按照岗位不同,主要还是分为管理、专技、工勤三大类岗位,但个人身份其实就是两个身份,一个就是干部,一个就是工人。

在事业单位转为参公单位后的人员登记环节,就会对事业编的身份、以及进入条件等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是否具有干部身份(2003年之前的聘干视为干部身份)、是否违规进入等,如果没有上述红线条件才会纳入登记人员环节,否则会直接分流安置,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单位转为参公后,所属人员不能百分百转为参公的主要原因。

最后,也欢迎大家留言讨论,你是如何看待普通执法事业编转为参公编这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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