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寸黑白间|(十一)云梦县睡虎地竹简

翻蓁熙 2024-06-23 20:58:46

秦受到法家思想熏陶,以严刑峻法立国,在如此重刑之下,一名罪犯却因创立了一种新的文字而被释放出狱,并获得朝廷任命,以御史身份参与了文字改革。

这名罪犯名叫程邈。唐代张怀瓘《书断》称:“传邈善大篆,初为县之狱隶,得罪始皇,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损益大小篆方圆笔法,成隶书三千字,始皇称善,释其罪而用为御史,以其便于官狱隶人佐书,故名曰‘隶’。”当然,相比较隶书为程邈一人所创的传说,东汉大书法家蔡邕的说法比较接近事实:秦以前已经有了隶书,程邈只是做了整理,“删古立隶文”。

纵观文字的演变过程,正写和草书总是并存而立。秦小篆严谨稳妥,结构复杂,但笔画多弧形,其规范严肃直接影响到了书写速度,并不适应当时军书交驰、狱官多事的政治需要。

虽然作为法定文字应用于官方文诏、刻石、符印等,但它始终未能占据书写的统治地位。大篆、小篆、隶书三足并立。隶书的产生正是因为“篆书难成”,改篆书的圆转之笔为方折之笔,化弧线为直线,“苟趋简易,施之于徒隶。”

因为秦隶大量出现在竹简(把竹或木削成细长条,每根竹木片叫简,把简用绳穿在一起称为册)、木牍(长方形的薄木板,尚未写字的叫版,写上字的称牍)、帛书(帛、缣、缯等的织造物)上,从材质的角度,我们称其为“简帛文”,书法史上也称秦隶为“古隶”,汉隶为“今隶”。秦时隶书时常被运用于政事公务、法律条文、诉讼判词以及私人著作等。

1975年出土于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十一号墓的一千一百五十五片竹简(图一),将古文献上才有的秦隶记载,以实物的形式证明了其存在,并以众多性和完整性全面地展示了秦隶的风采,震撼了世界。

图一 【云梦睡虎地竹简】

十一号墓的墓主是生活在战国末到秦初的一名叫喜的秦朝地方司法刑狱官员。喜大人工作认真负责,平素最爱抄录法律文书,记录参考案例,随葬在墓中的竹简就是他的工作记录,内容涉及大量关于刑事、经济、民事和官吏管理的法律条文和规范制度。工作日志的出现打破了人们对于秦立法严苛残暴、粗鄙邪恶的固有想法,相反,秦律相对完备而周详。

这批竹简不仅是弥足珍贵的历史资料,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同样也是书法史上的重大发现。将多样活泼的秦隶置于我们眼前。

秦隶(图二)以方折的运笔轨迹打破了篆书圆转的笔道,行笔相较于小篆的缓慢平稳,奋进短速的方式也使得落墨出现轻重缓急的变化。横画起收处初见蚕头燕尾雏形;秦隶字形不稳,但结构大部分与篆书相似,常是篆体的长形,也有方形和扁平的状态。

图二 【云梦睡虎地竹简】

秦隶脱胎于秦篆,仍保留大量的中锋笔法,节奏鲜明,笔画饱满生动,汉代隶书中常见的掠笔、波挑和不同形态点的笔法,在简中都已出现,部分简上还有明显的连笔意识。与石刻文字相比,此简更直接体现了毛笔运动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秦隶的活跃对于小篆的冲击很大,如果说小篆短促的生命是对古文字的总结,而秦隶的流行则开启了今文字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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