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世友将军战功赫赫,戎马一生,他指挥过一系列的重要战役、战斗,组织过大兵团作战,具有卓越的军事才能,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被邓小平称为具有特殊性格、特殊经历、特殊贡献的特殊人物。
可是鲜为人知的是,忠肝义胆的许世友上将,却曾因“拖枪逃跑案”被判刑一年半,这种革命时期极其严重的“罪行”,怎么会发生在他的身上呢?下面让我们来梳理一下案件始末。
1936年6月,毛主席率领的中央红军与张国焘率领的红军方面军在四川懋功会师。四方面军兵强马壮,总兵力有8万余人,装备也要比中央红军好得多;而中央红军只有1万多人,会师时基本已弹尽粮绝,个个衣衫褴褛,状如乞丐。
这种情况下,红四军难免会在中央红军面前产生一种优越感,两支部队龃龉不断,时不时地出现一些不愉快的小摩擦。
张国焘更是自恃人多枪多,指责中央红军“毫无斗志”“纪律废弛”,向中央要权,试图把一、四方面军全置于他的控制之下。
不久,张国焘不顾劝阻,下令主要由四方面军一部组成的西路军孤军深入,在河西走廊与“马家军”激战4个多月,几乎全军覆没。
消息传到延安,群情激愤,开始了对张国焘的大规模批判。
1937年3月,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对张国焘进行批判。在批判张国焘时,四方面军的干部也受到牵连,被有些人说成“张国焘的人”“张国焘的应声虫”等。
时任四方面军第10师第29团第1营政治委员、团政治处主任的洪学智说,当时对红四方面军的批判,主要有三条,一条说红四方面军是土匪军,二条说四方面军干部是军阀,三条说四方面军干部是张国焘收买的。
这种批判让四方面军很多无辜干部想不通。四方面军第4军副军长气愤之下,对着自己脑袋开了一枪,结果没死成,重伤被送进医院;许世友时任四方面军骑兵师师长,也被气得吐血,却不知怎么办才好。
许世友后来说,当时延安很多人说张国焘如何如何,我也不作声,只要不说到我,我就不管。后来西路军失败,我半个月没能睡好觉,加上有人说我反抗中央,是土匪,是托洛茨基,让我非常生气,病得吐了血住到医院。后来传说要枪决张国焘和其他一些四方面军干部,我就觉得太冤枉了,我南征北战这么多年,没有功还有罪吗?
几万人的红四方面军,那么多干部,突然背上这种坏名声和思想包袱,肯定郁闷至极。去医院看望许世友的那些干部,没有不哭的。这让许世友下决心不能这样任人宰割。
几天后,许世友以生病为由请假回家,未获批准,由此产生了豁出去的念头。
他暗地里联系了第4四副军长刘世模、政治委员王建安、政治部主任洪学智、前91师师长朱德崇、前93师政治委员詹道奎,约定带着枪离开延安去外面打游击。
其后,几人又分头说服军政大学中四方面军送来学习的一些干部共30余人,约定各自带枪,于4月日晚上集合,离开延安城,以抗日的名义向群众派粮捐款,到陕南打游击。
不过王建安一直犹豫不决,他最终改变主意,将事情向抗日军政大学党总支委员谢富治作了汇报。此后,事情被逐级汇报到毛主席那里。不久,林彪回到延安,召集刘亚楼、谢富治等人开会,传达了党中央和毛主席的逮捕策划事变主要成员的决定。
这就是延安时期的“许世友反革命集团”事件。
由于策划逃走的都是红四方面军的干部,中央因此怀疑是张国焘在幕后操纵了此事。但李克农等人经过调查,排除了这种可能。
1937年6月6日上午,延安最高法院公开审理了许世友等人拖枪逃跑一案。判决结果是,6人“组织拖枪逃跑”罪名成立(未遂)。
许世友被判刑1年半,王建安被判刑6个月,其他几人分别被判处8个月到1年的有期徒刑。
这几位后来在新中国成立后荣膺高级军衔的将领,却因“逃跑”而获刑,多少有些不可思议。但在革命年代来说,这种“逃跑”行为是罪行极重的,与战场脱逃几乎没什么区别。可是对他们的处罚结果为何却很轻呢?
实际上,这种宽大的处理,很大程度上与毛主席的态度和意见有关。主席爱才,说许世友是员战将,打红了胶东半边天,了不起。出于这种心理,主席也不愿对他处罚过重。
另外,红四方面军虽然由张国焘领导,但并不是所有官兵都心甘情愿地跟着他走。当时对这一案件宽大处理,自然就有维护团结大局的因素在里面。
许世友曾说自己是个粗人,是粗人,就有脑子转不过弯的时候。他不想不明不白地做冤死鬼,情急之下思想发生动摇,也是可以理解的。他离开延安打游击,并非是背叛共产党,背叛革命,只是想离开那个让他觉得压抑的环境而已。现在想来,这也与将军耿直、刚烈、火爆的性格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