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卿和六部是一个很容易搞混的概念。
比如大理寺和刑部,卫尉寺和兵部,太常寺以及鸿胪寺和礼部,司农寺和户部,这些部门职能相似但又完全不同,经常让人混淆概念,比如一个高级官员犯罪,他是该有刑部审理还是大理寺审理呢?
大家好,我是老张,咱继续探讨古代官职的变迁,今天的话题就是古代的九卿和六部,都有啥区别?
三公九卿制度确立于秦朝,这个制度按说非常好使,先分权,再集权,最后归于皇帝统筹。
只是丞相作为百官之长,权力实在太大,而且实在不好控制,于是在这个制度推出八十多年以后,皇帝们就开始对这个制度进行进一步改造了。
后来的故事我们都熟悉,內朝架空了外朝,新三省取代了新三公,六曹变成了六部,并且逐渐取代了九卿的位置。
但是微妙的是,六部,他隶属于尚书省,本质上它属于行政系统,用今天的话讲,它是一国之政府部门的执行机构,政府首脑和国家首脑还不是一个概念,比如现在的总理是政府首脑,但总统才是国家首脑。
同样的,在古代封建社会,负责行政的宰相们是政府首脑,而代表整个王朝的皇帝才是这个国家的首脑。
所以,如果整个国家的工作都由行政系统去管理,那肯定是不行的,因为它又回到了相权一家独大的局面。
不仅如此,在行政系统之外,还有很多工作需要专门部门管理。
于是,出于分权和专职管理的需要,尽管六部已经出现,但九卿还需要进行保留。
为何如此呢,这跟他们的职责以及古代的政治特色有关,尤其是最后一个廷尉制度,事关我们今天的司法制度设计。
第一个,郎中令,它的另一个名字显然更出名,叫光禄寺。
主要工作,负责皇帝个人起居、日常出行的安保,简单来说就是皇帝睡觉,你在门口看着,皇帝出行,你负责组建随同护卫队。所以在前文提到的皇帝身边的那些侍从和郎官以及各种大夫们,都归他管辖。
很多年以后,皇帝的那些侍从机构演变成了负责审核的门下省,成为行政系统的三巨头,然而光禄寺却一步步沦为宫廷主管,负责皇宫的膳食和宴会管理。
与郎中令容易混淆的是卫尉,所在单位后来叫卫尉寺。
主要工作,负责皇宫安保以及宫内巡逻,接受兵部政令指导。
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重点负责皇帝本人相关的工作,而后者重点负责整个皇宫的安保。
比如皇宫城墙上,各个宫门里,夜里流动巡查的,抓贼的,都是这个单位负责。卫尉在两宋时期的职能进一步被弱化,在南宋时期被并入工部,负责宫殿以及道路保养工作。
大家可能会问了,光禄寺和卫尉寺都没了,皇宫的安保谁来负责?
答:两宋靠各种都指挥使,元朝靠蒙古亲兵,明朝靠锦衣卫,清朝靠八旗子弟,总之, 皇宫安保交给兵部是完全不可能的。
宗正,这个官名出现很早,西周时期叫宗伯,秦朝以后叫宗正。
工作内容,西周时期的权力范围比较大,负责祭祀相关的宗庙礼仪。而西周时期有资格祭祀宗庙主要还是周天子和他的亲戚们,所以这份工作包含管理周天子宗族。
秦朝以后这个职能被掰成两半。负责祭祀礼仪的交给太常寺,负责管理皇亲国戚的交给宗正。
它的另一个更加被众人所熟悉的名字叫宗人府,并因此经常出现在《雍正王朝》中。
跟太常寺容易搞混的是礼部。
太常寺负责宗庙祭祀,以及皇宫礼仪教育等,后者则负责全国的礼仪制度以及科举考试等教育事业,并且负责外交工作。
前者的工作重心在于皇家,而后者的工作重心则在于全国。
跟礼部这个职权犯冲的是鸿胪寺,鸿胪寺在秦朝时期叫典客,后来改名大鸿胪寺、鸿胪寺。
区别是鸿胪寺是专门负责外交礼仪以及对外交流等工作,而礼部重点是国内典章制度和教育事业。
简单来说就是鸿胪寺代表国家执行对外交流和接待外国使臣等工作,而礼部则代表政府则行政系统中对全国进行管理。
清末,鸿胪寺并入礼部。
另外两个容易混淆的是治栗内史和少府。
治栗内史是秦朝的叫法,两汉改为大司农,后来单位改名司农寺。前期的工作跟后来的户部基本没有差别,但咱不是说了户部是从尚书台延伸出来的嘛,在长期的对接工作中,司农寺的财政税收等经济工作剥离给了户部,自己只负责全国的仓库管理。
在北宋王安石变法中,绝大部分的关于经济方面的变法都是由司农寺(司农卿)负责的,元朝时期则改为负责农田水利等,到明清时期被撤销。
由于司农寺和户部的工作实在太相似,所以明清的户部尚书经常被雅称为大司农。而少府,则主要负责皇宫内的经济管理,它也收税,但不同于司农寺的农业税,而是皇家持有的各类土地以及山川湖泽以及工、商、算赋等税收。
当然,收来的钱财也主要用于皇宫的开支和赏赐。
少府由于其和皇家的密切相关性,因此素来都是由宦官担任。
最有意思的是,后来的三省制度中的尚书台和中书台,最早都是隶属于少府管辖,这里就能看出来皇帝对尚书台的控制远远高于外朝的丞相们,因为尚书台的设计的初衷,其实就是皇帝的私人附属,连管辖机构都是皇帝的家臣。
对了,这个机构在明朝被划入工部,然而有些工作还是要单独进行管理的,毕竟事关皇家隐私,于是后来又独立出来,它在清朝同样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内务府。
然后是太仆寺。
这个不怎么起眼的部门其实很有来头。
主要工作掌管全国的养马,并且为皇家出行以及军队出行提供马匹,并且由此衍生出的一系列工作也是有它负责。
比如车马军械制造,各类杂工的管理,都归他管理,有点类似于后来的总后勤部,所以明朝时期它就被划入兵部管理。
虽然不怎么起眼,但太仆寺的长官却经常随同皇帝出行,甚至有机会亲自为皇帝驾马,因此是一个和皇帝关系非常亲密的岗位,汉高祖时期的夏侯婴就是这么一个角色,所以他也是汉初第一位太仆寺卿。
最后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是廷尉。
封建王朝时代,廷尉在一开始就扮演充当皇帝的酷吏的角色,替皇帝处理各种违背他本人规则的人物,这个部门主要负责审查、诀狱等司法部门的工作。
由于经常出现在文献以及历史古装剧中,以至于尽管它改了名字大家依然非常熟悉,没错,这就是后来的大理寺。
早期的大理寺和刑部的工作基本没有区别,但是在三省六部制形成以后,大理寺和刑部必须要在工作范围上作进一步的分工,于是在唐朝时期,就形成了大理寺负责审理案件,刑部负责复核的惯例。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在唐朝时期,我们古代的刑法审理制度就已经非常完善。
比如大理寺下属的各大理寺丞在审理全国案件的时候,必须会同其他五位寺丞一同署名才有效,如果哪一位司丞有不同意见,也可以通过署名来将其拖入二审流程。
同样的,遇到重大的案件,必须由大理寺以及刑部以及御史中丞一同会审。
这就是最早的三法司会审制度。在君主专制时代,能够出现这种严谨的刑法制度,在今天看来是很难得的。
到明朝时期,御史中丞变成了都察院(专门负责管辖御史),重大案件由刑部、大理寺以及都察院联合审理,这就是在《大明王朝1566》中频繁出现的三法司会审制度。
在刑部和大理寺并存的年代里,两者一直保持着独立的运作机制,以尽量避免草菅人命事件的出现。
明清时期,大理寺和刑部关系和隋唐时期颠倒过来,变成了刑部负责审理,大理寺负责审核,如果大理寺复核下来有不同意见, 可以直接否决并上报皇帝。这个制度一直沿用到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刑部更名为法部,专职全国的司法管理,而大理寺则更名为大理院,全权负责案件的审判权力。
到此,我国结束了几千年的司法和行政不分家的局面。经过民国和新中国的继续改革,刑部最终变成了司法部,主要负责行政,而大理寺则变成了最高法,成为独立的审判机构。
鉴于大理寺的关键地位,明清时期素有六部九卿之说。这里的六部九卿就是六部的尚书加上大理寺卿以及左都御史(掌都察院)和通政使(掌通政使司)。此九卿地位相当,是分管帝国各项事业的最高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