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月21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领导做客民生在线节目,就一个重要的问题进行了明确答复。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即: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由开发企业根据成本和市场供需情况自主制定,具体成交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目前对降价销售并无限制性规定。
这里明确地说明:新房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市场定价,开发商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涨价和降价都可以自行决定。
这是一个颠覆性的改变。
如我在《青岛一楼盘恶意降价被投诉,处理结果出人意料!》一文中所说,以前青岛的楼盘备案价都有“可浮动幅度”的要求:
但现在的楼盘则去掉了“可浮动幅度”:
在楼市下行期,这样做是合适的。
这几年,青岛二手房东降价有多猛,我想大家也能感受得到,动不动就几十万的降价。而新房相对降幅比较小,也不敢多降价,这样一对比二手房就非常具有性价比。
正因为此,去年下半年以来,青岛二手房的成交数量已经超过新房,并延续至今。也就是说青岛楼市进入了存量房时代。
这个时候还摁着开发商不让降价,已经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开发商因为卖不出去房子而痛苦,相关部门因为卖不出去土地也痛苦,市场流动不起来。
所以,解除对备案价格上下浮动的限制,是符合市场要求的。
也就是说,现在开发商可以随便降价或涨价了,在如今行情下当然是降价的多,而且降幅还不小。
受到伤害的只有老业主,以前他们还可以去售楼处闹上一闹,而且是有理有据的闹,因为毕竟有备案价的“可浮动幅度”要求,结果基本都是开发商恢复原价,起码是在表面上。
但以后这种操作不行了,开发商降价是符合规定的,可以随便降,降多少都可以,老业主们失去了闹事的唯一合法依据,自然也就闹不出什么结果。
因此,青岛对新房实行市场调节价,既符合市场行情,又在法理上避免了大范围降价后的售楼处闹事,可谓是“一举两得”。
最后也要给买房者们提一个醒,现在房子也是一种消费品,已经基本失去了金融属性。既然是消费品,那就像车子、手机一样,买到手就贬值,早买早享受、晚买享折扣,我们要认清这个现状。
如果你无法接受买房后价格下降,那就不如不买房子,而且很可能你一辈子都不买房子。
商品就是商品,有升有降才正常
如果不想死的很惨,这样是对的。压的越狠,释放的劲越大
为什么青岛这样的大城市都在降价,反而我住的这个4、5线的小县城却稳中有升,好几个楼盘都比去年涨了好几百/平米[哭哭][哭哭][哭哭]
发现青岛是个很务实的北方城市,很棒
你们玩你们的,我们玩我们的。你们随便涨,随便降,两年之内老资但凡考虑一下都算输。
不用告诉我,我又不买[得瑟]
我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
降价不会恶意扰乱市场秩序了吗?[呲牙笑]
黄金有金融属性,那也是有涨有跌,房子为啥就不能跌?那不是耍流氓?
支持
好!降到白菜🥬价[点赞]
一直是这样执行的,也没有做强制要求仅仅在必要的时候约谈一下。
好
不不不,还是喜欢傲娇的你们的小模样
青岛这是试点?
扛不住了
现在做这些有什么用,最佳时机已过。
如果是这样,才是对的做法
本来就是商品房,还死不让降,现在降都不会有人鸟你
万科昨日成交68亿,有望成为下半年第一牛股,关注!
不买房,1个月3000太多了根本用不完[笑着哭]
老板给我开工资
房贩子上平台吧,哪有接盘侠,记住下辈子不要炒房,房子越放越旧越不值钱,看一下金价创新高了,金不怕放久了不值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