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预制菜市场规模从原来的不足1000亿,至4196亿;预制菜相关企业不过8000家,至超过7.6万家,只花了短短4年间。
至今年9月,预制菜全面进入校园,是号称将来会达到3万亿以上市场规模的宏伟前景做背书,无限放大“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意见”第19条为推动,各路资本下的“牛鬼蛇神”点火煽风而形成的。
生产企业鱼龙混杂、生产条件参差不齐、原材料品质良莠不一、行业准入门槛各自为战、行业标准几近为零、连“预制菜”的基本定义解读都是千奇百怪。
这样一个所谓的“朝阳”行业却能够堂而皇之的进入最敏感的校园餐饮市场,自然引起一片哗然。
当质疑和反对浪潮汹涌时,统一的解释都是——服务于学生。
Ⅱ
2021年,“双减”开始,2023年,“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发布,大浪淘尽,这个“让教育回归校园,给学生减去校内校外负担”的运动,让无数教育培训机构落幕,上千万人失业。
就在10月15日,“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正式施行之际,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与科大讯飞签署了《中小学课后服务合作协议》——“一站式课后教学工具”、“优质素质课程资源开发”、“推动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成为全网最火词眼。
一边是全面打击、压缩教培;一边是政企合作,垄断课后服务市场,“一面鼓,两面敲”,自然引起质疑。
“课后教学、课后服务”与“校外培训”不过是一个概念两种称谓而已;
“人工智能AI、学习机”与“传统教培的师生面对面”实质上都是辅导功课;
“免费和公益”与“校外培训”不过是“谁来买单”的承担者转移,甚至最终还是与“校外培训”一般,落在学生家长的身上。
不过,明面上的解释,还是一样的——有助于学生学习,具有积极影响。
Ⅲ
门面租金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地理位置、周边环境、门面大小,谁也没想到,最昂贵的门面租金出自学校。
今年8月,广东肇庆怀集县怀集中学,校园里的一个小卖部招租竞拍。遵循“透明”、“公开”、“公平”原则,经过2274轮竞价,这个只有150平米的中学小卖部,最终成交价为5年租金943万!
如此天价,令人咋舌。
租赁者,不是冤大头,其看重的是,这个中学是半封闭式管理;这个中学校园只有1个小卖部;这个中学共有8300多学生,632个教职员工。换句话说,5年不仅拿得回943万租金,还有丰厚的利润可赚。
其实,这不是个例——广西贺州第五中学的小卖部经营权,竞标成交价高达1学年224万;玉林北流实验中学和北流明瑞高级中学校内的小卖部租赁权,最终成交价都超过了300万1年......
香饽饽般的“校园小卖部”共性在于——学校实行半封闭和封闭式管理;校园内独此一家;学校师生人数较多。
当舆论哗然时,回应很统一——不存在违规,公开竞争,不存在强制消费,为了给学生提供便利,做好服务。
Ⅳ
一根跳绳多少钱?
电商平台,知名运动品牌的普通竞速跳绳大概卖十几块钱,带计数功能的,三四十拿下。
不过,一旦贴上“某某市中考专用”的标签时,这价格就如坐了火箭一般,窜上了天——
杭州教育部门指定中考专用跳绳,售价高达78元/条,带计数功能则要140多元/条。这个“贵族”跳绳叫“恒优”牌跳绳,生产商是深圳恒康佳业,1年在浙江销售10余万根,其中70%以上的用户是中小学生群体。每条普通跳绳成本不足8元,带计数功能的成本不到20,按此利润,该品牌只是售卖跳绳,在杭州就稳定获早700多万/年。
这样的收益,维持了十几年。2011年进入浙江市场,当年,就被指定为杭州中考体育的考试用绳,虽然这种跳绳以成人标准设计,根本不适合未成年人使用。
自2017年开始,杭州教育考试院以离奇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开招投标”,选择中考体育器材。于是,每年中标的都是这家公司。
何止于此——上海中考专用跳绳技术款158元/条;贵阳“考场同款计时计数联机款”跳绳179元/条......
当引发舆情后,回应还是一成不变——在反思,在完善,之所以统一要求使用,是为考生的公平。
Ⅴ
教育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规定:
“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但“预制菜进校园”没有做到。
《政府采购法》规定: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职能的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采购招标时,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双减”:
“其初衷是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减轻学生内卷程度、打击教培行业、促进教育公平。”科大讯飞的课后服务,是否需要付费、课程是否涉及学科教育、是否存在资本渗透、是否是为了填补教培行业空缺、是否形成“题库”式的预制课和预制考试......
没有回答。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
四部门发文部署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
“天价小卖部”是什么原因,属于非原则范畴?
教育部明确要求:
“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
《反垄断法》规定:
“行政部门长期通过单一来源来采购某一产品,指定购买和使用,有违市场竞争公平性、造成垄断。”
为某品牌的产品贴上“考试专用”的标签,等于为其作背书,让其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了很大的优势,而这种优势来源于行政指定,实质上就是一种行政垄断行为。
“专用跳绳”的出现,用“反思和完善”来解释,说不通。
Ⅵ
既然教育定义为“公益性”,那么就不要“以服务学生为幌子”,行“市场垄断”之实,将学生和家长当成“一茬又一茬的韭菜”,用“暴利的镰刀”,无止尽的“收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