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今日说法播出的由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侦查的“‘不见面’的交易”节目,引起了社会关注,如:晋城警方为何将贩卖甲卡西酮的线索移交给外省警方立案侦查;警方的做法,还需从一起盗窃黄金首饰案说起。
今日说法重述·“不见面”的交易
一、“‘不见面’的交易”2023年10月的一天,山西省晋城市城乡结合部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刘女士家中价值2万余元的黄金首饰被盗;由于没有有效的监控视频,晋城警方决定将被盗首饰照片在辖区内回收店进行了布控。
没过多久,晋城警方又接到一起黄金首饰被盗报警,且案发地点距离刘女士的村庄很近;过了几天,黄金回收店老板向警方反馈线索,有一男子出售的首饰与刘女士被盗的一样,晋城警方据此抓获了任某
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任某如实交代了盗窃黄金首饰的“动机”,从“老赵”处购买甲卡西酮吸食;晋城刑警将线索移交给禁毒部门,晋城禁毒警察揭开了“不见面”交易的真相。
经依法侦查查明:2023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多次从外省购买70余克甲卡西酮,将部分毒品预埋在特定地点,拍摄照片后发送给购买人;犯罪嫌疑人张某用同样的方法贩卖咖啡因、甲卡西酮。
2024年5月13日,晋城警方对赵某、张某等涉毒嫌疑人实施抓捕行动,共抓获15名贩卖毒品人员、3名容留吸毒人员和50名吸毒人员,缴获咖啡因3.4余千克、甲卡西酮40余克。
目前,晋城警方已将上述线索移交给外省警方处理。有人可能要问,盗窃犯任某如何处理、警方为何又将毒品犯罪线索移送外省处理?前者涉及立功的认定,后者涉及毒品的认定。
二、有重大立功表现,任某可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立功,一般人据此将普通人和犯罪分子立功混为一谈。例如:法考常考点为,将违法人和犯罪人立功混合考核,不少应试人员答错了不得分。有人可能要问,普通人与犯罪分子立功究竟有何区别:
普通人立功,予以奖励;犯罪分子立功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免于处罚。从效果上分析,两者没有实质区别,但两者的形式区别为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作者相信,阅读过本文的读者倘若参加法考再也不会答错题。
有人可能要问,《刑法》为何对犯罪分子立功情节规定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究其原因,预防道德危机。例如:《刑法》倘若不规定“可以”,少数人可能搜集立功线索,或者证据,实施犯罪后“应当”从轻、减轻、免于处罚;犯罪嫌疑人任某尽管盗窃价值达33990元,但可能免于处罚。
在本文看来,犯罪嫌疑人任某实行盗窃可以免除的处罚的前提条件为全部退赃,否则可能发生道德危机。问题是,通过任某的微信信息侦查查明的贩卖毒品案件是否属于“重大立功表现”?
有重大立功表现,任某可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刑法》规定的毒品认定根据《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贩卖,或者持有甲卡西酮二百克以上、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构成贩卖毒品罪,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前者的法定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后者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将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规定为毒品,有人可能要问,上述司法解释将甲卡西酮、咖啡因等规定为毒品是否有法律根据?如:本条规定了“其他毒品”: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了毒品范围,即:“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据此,晋城警方侦查的案件并不是典型的毒品犯罪。
根据上述规定,咖啡因、甲卡西酮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能评价为毒品的条件为“能够使人形成瘾癖”。据此,不少国家,或者地区将不能形成瘾癖的化学物质,或者植物没有纳入毒品管理,如:兴奋剂等。
《刑法》规定的毒品认定
在我国,毒品犯罪是1997年《刑法》规定的重罪之一,据此相关机关认定毒品应特别慎重,能形成瘾癖是判断毒品的根本要素。但是1979年《刑法》并没有将毒品犯罪规定为重罪,如: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制造、贩卖、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或者其他毒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有人可能要问,本法是如何遏制毒品犯罪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一贯或者大量制造、贩卖、运输前款毒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据此,没收财产刑是遏制毒品犯罪的主要方法之一。
根据现行《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据此,判处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能没收财产,如:判处十四年十一个有期徒刑等。
1979年《刑法》有不少可圈可点的财产法定刑,如: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对贪污罪的规定了“犯前款罪的,并处没收财产,或者判令退赔”。据此,国家与社会可能需要讨论,或者比较1979年与1997年《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合理性;此为“不见面”的交易法治意义之所在。
主要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一百七十一条 制造、贩卖、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或者其他毒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一贯或者大量制造、贩卖、运输前款毒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