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皮球踢来踢去,安置补偿何时能实现?法院:限期处理

智勇评社会 2023-04-24 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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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自从当地政府强拆自己养殖场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违法行为后,周某其一直认为接下来就可以慢慢处理补偿安置的问题了。不曾想到的是区政府将周某的《履行补偿职责申请书》连续两次退回。无奈之下,周某再次找到曾帮助过自己打赢官司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最终在在明律师的帮助下,法院判决区政府退回《申请书》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判决责令区政府对周某提出的履行补偿申请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再一次用专业的能力为老百姓扳回一局,为实现在明人专为被拆迁人服务的宗旨作出卓越贡献。

案件事实:

由于日前已经对周某强拆案做过详细阐述,这里将进行简短介绍。周某的养殖场在未经同意下被当地政府强拆,该案最终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代理下,法院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确认违法之后,周某紧接着就向区政府递交《履行补偿职责申请书》,但被区政府退回。后周某继续递交申请,结果又被退回。面对区政府两次的“不作为”,周某想到曾经帮助他打官司的在明律师的专业能力是可以帮助他再一次的维权。

律师办案思路:

在明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后认为:查清被征迁土地及其附着物所有权的责任在于区政府,提供拆迁安置补偿的责任也在于区政府,而区政府连续两次退回周先生的《申请书》,这属于典型的不履行法定职责,严重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应以区政府行政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过程:

区政府辩称:周某并非地上附着物的唯一产权人,属于产权不明的状态,无权提起诉讼。由于周某和村组存在《土地租赁合同》且强拆时合同已经到期,按约定周某不属于地上附着物的产权人。关于土地权属的问题,应当系村组和周某之间的纠纷,应该先确定权属再申请补偿;鉴于土地上的附着物存在权属争议,为了项目建设的需要,我单位已将补偿款打入资金专户,待权属问题解决后可随时提取,所以我单位已将履行了补偿义务。

综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诉讼结果:

襄阳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周某和村组的地上附着物权属争议,例如权益如何分配,原承包经营该土地的农户是否得到补偿,以及如何补偿等问题,均属区政府审查的范围。然而区政府直接以拒收的方式拒绝审核应当认定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区政府应当对周某的申请事项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故判决区政府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针对周某的申请作出处理。

在明律师贴心提醒:

拆迁过程中,政府部门之间来回“踢皮球”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严重损害到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本案当中的区政府行为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以一句“不属于自己的职责”来拒绝相对人提出的合理诉求。在遇到本案中周先生遭遇时,可以从以下途径来维权:

一是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是寻找专业律师团队帮忙。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的沟通能力是有限的,在面对征收部门之间相互踢皮球时,有些当事人甚至不知道如何回应。但在委托律师之后,很多沟通工作、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搜集证据等都由律师来负责,减轻当事人负担,同时也保证诉讼的成功率。

最后,祝愿每一位被征收人都能获得满意的补偿安置方案,祝愿每个身陷征地拆迁纠纷的当事人都能遇到靠谱的律师。

版权声明:本文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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