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海王渣男”还是“浪荡才子”──徐志摩的潇洒快意人生

前朝野生历史 2024-10-12 19:46:37

徐志摩小档案

徐志摩(1897-1931),原名章垿,笔名计有:谷、诗哲、南湖、黄狗等,浙江海宁硖石镇人。 五岁入塾启蒙,即以聪明超侪辈。

1916 年,入天津北洋大学预科。

1917 年,入北京大学法科政治学门。在学一年。

1918 年,赴美留学,入克拉克大学社会学系习经济。

1919 年,改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攻读政治,获硕士学位。期间偕刘叔和离美,到巴黎小住。

1920 年,赴英,先入伦敦大学政经学院,后转剑桥大学,从拉斯基学政治。

1921 年,在英伦初识林长民及其女公子林徽音(因)。

1922 年,在柏林与夫人张幼仪离婚,自欧返上海。

1923 年,加入文学研究会,组织新月社,并在北大英文系执教,开始为北京《晨报》写稿。

1924 年,初识王赓夫人陆小曼并相恋,闹得满城风雨,印度诗者泰戈尔访华,负责翻译接待。

1925 年,赴欧旅行,暂避风头。

1926 年,与陆小曼结婚,由梁启超证婚,将一对新人大加训斥。

1927 年,在上海光华大学执教,二年后兼在南京中央大学任教。

1931 年,由南京飞北平途中,因飞机失事遇难。年仅三十六岁。

徐志摩系民国以来最著名诗人,其著作甚多,包括新诗、散文、小说、戏剧等。传记文学社在其死后,出版有《徐志摩全集》,可资参考。

彭小妍眼中的东方「浪荡子典型」

研究浪荡子美学的彭小妍认为,有「太阳王」美称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是西方「浪荡子」的完美典型,他身披貂袍,头顶假发,手握权杖,腰系宝剑,一派王者风范,典型的皇家尊荣,带领时尚风骚,令人印象深刻。她进一步指出,典型的浪荡子应包括三个要件:

1. 以异性为自我的投射

2. 致力于艺术的追求以及自我的创造

3. 持续不坠的跨文化实践。

在东方,彭小妍以徐志摩为例,认为他具备浪荡子的一切物质条件。

首先,徐志摩身为富商的后代,年轻时一表人才,五官精致皮肤纤细;其次,他衣着讲究,总是身著丝质长袍,外加镶有宝石或玉质钮扣的短褂,连他的鞋子也十分特殊;在棉袜与黑缎鞋之间,他的两足以方巾包裹,形成扇状。众所皆知,他一生配戴金边眼镜。

再者,为了开创完美的自我,他也是一个积极的旅行家,云游世界各地,寻访名师学习。据说在他二十四岁之前,对他而言,相对论及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远比诗要有趣得多。1921 年他在伦敦首次坠入情网,火车过山洞时一吻定情,从此苦追林徽音不舍,并开始写诗。不幸的是,林女早已在其父和梁启超的安排下,与任公的儿子梁思成订了婚。

就当时而言,徐志摩并非单身,其年方二十的妻子是五年前凭父母之命结婚的,他亦曾十分喜爱她。为了避免丑闻,林徽音由其父亲带回中国,而徐本人却在美丽善良的妻子第二胎待产之时,狠心地与她离婚。他固执地毁弃了自己的婚姻,却又得不到新爱,如同一个典型的浪荡子,与女人复杂的关系似乎是他的宿命。

另一方面,1922 年在他返回中国之前,徐志摩已经遍游过英国、柏林、巴黎、新加坡、香港和日本,不愧是一位积极的旅行家,但无疑也扮演著猎艳者的角色。他在每个地方都邂逅了难以计数的摩登女郎,并一一描绘她们令人惊艳之处。

他的第二任妻子陆小曼是个典型的摩登女郎,能通英、法语,后来两人的关系变成一场灾难。陆的第一任丈夫王赓也是梁启超的学生,在离婚后嫁给徐志摩。婚后,徐志摩容忍陆的婚外情,纵容她与情夫终日卧床食鸦片,自己则奔走于上海、北京之间,在大学兼课以赚取钟点费来支应太太的奢华生活。其后,他接受胡适的聘请到北大担任全职教授,却又常被召回上海,终于丧命于坠机事故。

有「中国拜伦」之称的徐志摩,生命中前后有三个女人。第一任妻子是美德的典范,但智性上远不如他,绝非摩登女郎之类。林徽音代表了他理想的自我投射,两人对新诗的押韵及音乐性所见略同,视新诗为革命性的文学媒介。这是他寻寻觅觅、渴求完美的另一半。最后,徐志摩在陆小曼这位摩登女郎身上,看到了潜力,希冀她成为自己的灵魂伴侣,但终究饱受太多的折磨,也因她而英年早逝。

徐志摩之《巴黎的鳞爪》

徐志摩是个忧郁型的诗人,也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人,更是一个超尘脱俗的文士。他爱美、喜欢自由、敢爱、热衷旅行、是个既写诗又写游记的浪荡客。他三度游欧,留下《欧游杂记》,最怀念的还是康桥。

因为在美国两年,徐志摩忙得是上课、听讲、写考卷、嚼口香糖、看电影、赌咒。在英国,他也住了两年,忙的却是散步、划船、骑自行车、抽烟、闲谈、吃五点钟茶奶油烤饼、看闲书。在康桥,不上课、不听讲、不考试,与英国名士交接,接受康桥文化的洗礼。

徐志摩到法国是短期过客,与陈寅恪、傅斯年、钱锺书等人一样,身份都是重量级的过客,早有文名或令誉,他们的一言一行或交游都是后人研究考证的热门话题。不同的是,徐志摩留下〈巴黎的鳞爪〉一文,成为后代士子争相传诵的作品,与〈我所知道的康桥〉、〈再别康桥〉、〈康桥、再会吧〉等得意之作,相互辉映。

巴黎曾是多少骚人墨客吟咏,多少文豪大师讴歌颂赞的天堂乐园,又是多少黑乡游子梦寐以求的人间仙境。但徐志摩笔下的巴黎,超尘脱俗,别有新意,与众不同。《巴黎的鳞爪》一开头便深深地吸引着你:

“咳!巴黎。到过巴黎的一定不会再希罕天堂;尝过巴黎的,老实说,连地狱都不想去了。整个的巴黎就像是一床野鸭绒的垫褥,衬得你通体舒泰,硬骨头都给麻酥了的。……赞美是多余的,正如赞美天堂是多余的;咒诅也是多余的。

香草在你的脚下,春风在你的脸上,微笑在你的周遭。不拘束你,不责备你,不督饬你,不窘你,不恼你,不揉你。它搂著你,可不缚住你;是一条温存的臂膀,不是根绳子。它不是不让你跑,但它那招逗的指尖却永远在你的记忆里晃著。多轻盈的步履,罗袜的丝光随时可以沾上你记忆的颜色!」 「但巴黎却不是单调的喜剧,塞因(纳)河的柔波里掩映著罗浮宫的倩影,它也收藏著不少失意人最后的呼吸。咖啡馆,和著交颈的软语,关怀的笑响,有踞坐在屋隅里蓬头少年计较自毁的哀思。”

文章甚长,单是摘录的这数段便够你向往神驰或回味无穷!我不敢说,只有徐志摩才写得出这样潇洒而又感情丰富的文章;至少,有了这位浪荡型的巴黎过客,为巴黎留下色调缤纷的彩笔,更增旅人们对花都的万种遐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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