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保护女性权利提出的和离制度,为何后来成了伤害女性的工具

江舸 2023-02-16 23:04:45

在人类社会关系中,夫妻是最为重要的存在,婚姻的出现产生了稳定的家庭概念,这对于文化的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中国古代十分注重家族文化,婚姻关系作为家族之间的纽带也受到很多规定的约束,其中古人对婚姻关系的解除十分审慎。

这让离婚尤其是由女性发起的离婚诉求很难实现。这样的情况直到唐代推出“和离”制度后才有所改善,那么和离制度究竟是什么,又为何在唐代出现呢?

和离作为和出妻、义绝并列的古代三种结束婚姻关系的形式,其内涵和字面意思相差不大,也就是夫妻双方在经过协商后和平分手,断绝婚姻的意思。

▲仿古婚礼现场

和离作为官方认可的制度,最早见于《唐律疏议》,但事实上在唐代之前,和离这种离婚形式便已经存在了,只不过由于当时文化发展的局限性,并没有受到整个社会的认可。

在商周时期,家族的观念虽已形成,但是宗法制度还未深入人心,此时的女性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

▲《唐律疏议》

因此当时婚姻中双方出现不和的情况后,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不过在解除的时候,需要得到官方的证明,不能仅凭口头约定生效。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宗法制的发展,女性地位出现显著降低,以“七出”为根据的出妻制度成为了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主要形式,不过当时如果女子对自己丈夫的德行品质不满意的话,还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晏子与车夫的故事

比如当年晏子的车夫见晏子身形短小,自己则身高体壮,就洋洋自得,看不起周围的人,他的妻子对此非常不满,便和丈夫离婚了。

到了两汉时期,随着儒家学说占据统治地位,伦理纲常成为了社会的主流规则,在这个框架下,婚姻中男女的关系被重新定义。

女子开始被视作丈夫的附属品,这让其地位显著下降,由女子提出的离婚请求显著减少。

▲古代夫妻

但汉代毕竟还存有先秦文化遗风,“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离”的概念依然深入人心,因此和离的案例虽少却还是存在的。

比如吴人朱买臣年轻时家庭贫困,且行为放荡不羁,这引发了其妻子和岳父的反感,最终妻子提出了离婚的请求,虽然朱买臣百般挽留却还是无济于事。

▲苦读成才的朱买臣

不过从汉代开始,一般只有贵族女子才能够提出结束婚姻的请求,她们敢于这么做的原因是她们的背后有强大的家族支撑。

到了东汉时期,士族文化逐渐兴起,家族势力成为了影响政治走向的关键因素,婚姻作为两个家族之间的纽带也承担了额外的责任。

这让离婚变成了事关两族利益甚至未来发展的大事,想要通过和离的方式离婚也变得更加困难了。

婚姻解除存在困难的情况直到唐代才出现了明显改观,而这一点是唐王朝独特的文化背景带来的。

▲南朝贵族形象

在南北朝时期,中国南方依然保持着两晋时期士族政治的框架,在不少人眼中家族利益甚至要高于国家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宗族力量不断增强,虽然儒家思想受到了佛教等外来文化的冲击,但是宗法制度却依然严苛,女性地位极为低下。

但在北朝情况却并不如此,当时中国北方长期被游牧民族政权统治,虽然从北魏开始北朝统治者开始实行汉化政策,并重新恢复了儒家学说的正统位置,但是北朝百姓依然存留着游牧民族的文化印记。

▲古代游牧民族

和以农耕为生的汉族百姓相比,在游牧民族中女性承担的劳动量要更多,而且由于男性长期在外放牧游猎。

女性需要承担家庭里的大事小情,这让游牧民族女性的地位要高于汉族女性,她们在婚姻关系中也拥有一定的自主权。

▲武则天画像

隋唐两朝虽然是汉族掌权,但是其政府高层中不乏曾经的北朝权贵,这让统治者也受到了游牧民族文化的影响。

女性地位显著高于其他朝代,比如长孙皇后就被李世民称为“贤内助”,并且可以参与政事讨论,而武则天更是和丈夫李治并称为“二圣”,后来还成为了独一无二的女皇帝。

受到统治者以及北方文化氛围的影响,唐代民间女性的地位也比其他朝代更高,她们不但可以参加各式各样的生产娱乐活动,在家庭中也拥有一定的话语权,这让她们拥有了和丈夫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

▲唐朝百姓生活图

与此同时,在南朝覆灭后,影响中国政坛几百年的门阀政治走上了下坡路,随着唐代推行科举政策。

门阀政治对于权力的控制进一步被削弱,这让家族的影响力逐渐下降,夫妻有了脱离家族影响自主处理婚姻关系的可能。

▲唐代女子形象

而且唐代统治者一直都有意打压豪门士族的发展,婚姻关系的解除对此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因此在夫妻两人出现离婚倾向后,唐代政府不会像之前朝代那般阻挠或者劝诫,这也是唐代和离案例频繁出现的原因之一。

更重要的是,随着唐代经济文化的高度发展,百姓们在满足了物质需求的基础上,也有了更高的精神追求,这在婚姻关系中便体现为人们对于夫妻情义的重视。

▲敦煌出土的《放妻书》

在唐代之前,婚姻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为家族延续香火,而唐代婚姻的缔结则是为了带给人们感情上的满足。

因此当感情出现裂痕或者趋于平淡之后,之前的古人并不会有断绝婚姻关系的念头,而唐人则有追求新的幸福的追求。

彼此放手和平离婚自然是他们的首选,这种情况从敦煌出土的唐代《放妻书》中也可窥见: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峨媚,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影视剧中的拜堂

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女性有了更多的底气向丈夫提出离婚的请求,唐代的男子在感情破裂后一般也会接受这种请求。

为了规范这种社会现象,唐代朝廷将和离作为一种新的离婚制度,并将其写入法令是有其现实意义的。

相较于根据七出执行的出妻,以及因为严重违法或者违背伦理发生的义绝离婚,夫妻双方和离的理由更加宽泛,流程也不许旁人或者官府的验证,不过其还是需要遵守严格的规章制度。

▲今人复原的唐代婚礼

在唐代婚姻关系的缔结是需要证明文件的,其中最常见的形式是男方持有的通婚书与女方持有的答婚书,只有两种文件齐备,婚姻才能够得到外界的认可。

因此在夫妻和离的时候,也需要相应的书面材料作为依据,其中最常用的便是在敦煌大量出现的《放妻书》。

▲古代夫妻

其中既有之前提到的描述两人离婚缘由的内容,也有将此书公开给亲朋好友的记载,这说明古人在通过和离解除婚姻的时候是需要经过亲友公证,并遵循相应流程的。

在通过和离解除婚姻之后,妻子便可以恢复自由身,并用回自己原来的姓氏,之后再嫁也不会受到任何阻碍,与此同时除了子女之外,妻子和其他前夫家属也不再有关。

▲影视作品中的和离书

在和离之后,妻子可以得到当年出嫁时带来的嫁妆,由于古代没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标准,因此除嫁妆之外女方不可带走其他物品。

一般人们认为唐代和离制度是对女性婚姻自主权利的保护,是我国古代女性身份地位提升的标志,但和离同时也可以为丈夫休妻提供了新的手段。

在古代如果妻子没有明显的过错,丈夫是不能提出出妻的,但有了和离制度之后,丈夫就可以利用感情不和等借口与妻子解除婚姻关系。

▲古代休妻

这样他们就可以免去因非法出妻被判处的一年半徒刑或者杖刑了,在一些夫家强势的婚姻关系中,也有女性因此受到迫害,这也是不应被忽视的。

总体而言,和离是一种自古有之的离婚方式,直到唐代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其才正式得到了法令的认证。

并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此后和离这一离婚形式也一直流传到了清代,在保护女性权益上做出了一定贡献。

▲古代女子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和离对女性的保护力度是和社会中女性的地位有极强相关性的,在女性地位较低的年代里,和离只会成为丈夫肆意破坏婚姻的工具。

而随着宋代理学的兴起,女性地位迅速降低,这让许多女性因为和离制度被丈夫抛弃,酿成不少惨剧。

虽然如此,唐代和离制度的出现依然是中国古代婚姻观念发展的里程碑事件,其标志着夫妻情感关系得到了重视。

并赋予了女性和男性平等的权利,这一观念对于如今婚姻制度的制定依然有借鉴意义。

参考资料:

本文部分内容,参考自《唐律疏议》,长孙无忌等撰,中华书局1983年出版;

《史记》,司马迁著,中华书局1989年版;

《汉书》,班固著,中华书局196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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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8xxx83

用户18xxx83

2023-02-18 11:16

被丈夫抛弃和男人耍流氓玩弄妇女在抛弃,哪个更残忍。

江舸

江舸

读奇闻历史,品天下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