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迎来重大调整?
注:政策信息以官方为准
自昨日起(8月27),一份名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的文件,在南京人朋友圈里不断流传。3大项共14条调整内容,涉及公积金贷款年限、套数认定等,引起热议。
关于这份文件的真实性,锐评君也向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客服进行了求证,工作人员表示:“暂不清楚相关信息,具体执行以官方文件和银行核定为准。”
因此,这张网传文件真实性有待考证,但如此高的关注度,足以说明相关政策调整对买房人的影响颇广。
根据网传信息,锐评君总结了4大要点:
1、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
网传新规: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5年,公积金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退休后延长10年。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已婚的,可贷年限按照申请人夫妻中可贷年限长的计算,不区分主借款人或配偶。
此前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的1-5年。
2、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住房套数认定,由商业银行决定。
网传新规: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和住房套数,对照南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认定,组合贷款执行南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款的80%。
也就是说,自2024年8月27日起,公积金贷款的首套和二套的认定条件,由商业银行来决定。对于组合贷款,商贷认定是首套,公积金就是首套,按首套利率来行。
此前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家庭在南京已有一套人均不超过40㎡的住房,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3、公积金贷款次数不再查验历史记录。
网传新规:按照贷款时认定的房产套数计算,不再查验历史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比如:认定房屋是首套房,则视同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此前规定:全国范围内,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家庭在南京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4、取消多子女家庭额度限制。
网传新规:取消多子女家庭首次、首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限制。
此前规定: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及两个(含)以上未成年子女),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人。
5、取消二套房贷款房屋面积限制。
网传新规:取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
此前规定:家庭在南京有一套人均不超过40㎡的住房,可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对于南京人来讲,虽然暂未等来“商转公”,但网传的公积金新政颇为给力,大幅刺激买房人置业积极性。不过要提醒各位的是:相关政策以官方文件或银行贷款审核为准。
南京公积金多次优化
今年以来,南京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对使用范围、贷款额度以及利率等进行优化,利好买房人。
1月底,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在南京购买法拍房。
5月新政,南京都市圈9城公积金打通,非南京户籍的贷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不再收取居住证证明,南京都市圈9城公积金贷款政策同城化。
5月18日起,南京跟进央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政策,公积金实行首套利率2.85%、二套利率3.325%。
7月,南京公积金与以旧换新“挂钩”:对于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缴存职工,参照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
新购房在公积金贷款原基础额度上上浮20%,个人为60万元、家庭为120万元。
叠加更早之前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等,南京的公积金政策已经较为完备。
同时,以目前楼市行情、公众意愿等情况推测,不排除接下来住房公积金还会迎来更多调整。
南京暂不推行“商转公”
在购房商贷利率调整、公积金政策优化等多重刺激下,存量房业主对商转公的讨论热度越来越高。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郑州、芜湖、厦门等多个城市陆续启动房贷商转公政策,南京人对“商转公”呼声更加迫切。
以7月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来看,南京暂时无法推行商转公政策。
短期内南京无法推行商转公政策。鉴于南京公积金个贷率仍在高位运行(100%左右),所以南京目前暂不开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保证正常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受影响;
南京将会优化公积金相关政策。后续,官方将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确保住房公积金互助性整体上最优化。
当下南京楼市置业环境非常友好。
央行最新5年期以上LPR为3.85%,南京首套房贷利率基本执行“2”字头;公积金贷款首套利率2.85%、二套3.325%;新房优惠多,二手房议价空间较为可观。
南京买房成本迎来史上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