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可能还是第一大刑案;有人委婉问:“你对酒驾的态度是什么”。在技术上,解决酒驾并不困难,如:启动机动车时酒精测试;有人可能要问,国家为何未在机动车标准上作出强制规定?
今日说法重述·体系解释
自然人对酒精的反应程度不同,如:相同一杯酒,有人喝下“醉酒如泥”,有人喝下“诗性大发”;为了尊重自然人的个性,或者需要,不能在技术上一视同仁。有人可能要问,发达国家是如何做的呢?
在发达国家,如:美国,查处酒驾、毒驾等,追究违法犯罪前有清醒测试程序;行为人不能通过测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但是,前述执法视频在网络公开后,有人却认为是徇私枉法。
有人可能要问,这个社会怎么了?社会唯分数论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方法排除部分人,于是举报、检举等“告奸”制度得到应用,如:不良征信影响子女的前途等。实际上,法律规定的举报有奖有特别规定,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举报逃逸奖励,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并没有规定。
在传统中国,鼓励告奸,通常是为了保证新的统治秩序稳定情形下适用之,如:商鞅变法过程中多次颁布法令,鼓励巨民相互告发奸谋,规定“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在秩序稳定的情形下,国家通常适用“亲亲得首匿”原则。该制度随着中华法系传播影响了诸如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立法。
鼓励告奸的适用条件
有人可能要问,法律对酒驾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此为对酒驾体系解释的规定,如:在执法过程中,少数交警可能明知正常驾驶的人酒驾没有查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有人可能要问,如何体系解释“醉酒驾驶机动车”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前半句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应当依法追究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款是对非营运车驾驶人的规定,据此,非营运机动车驾驶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非营运机动车驾驶人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被追究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还有一个条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第一大案形成的原因
有人可能要问,司法实践为何将醉驾办理成第一大刑案?在本文看来,司法人员不能体系解释法律规定是主要原因、上级交警主管部门下达考核指标也是原因之一。但是,为了自己的安全、他人的安全,本文还是提倡“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点。
主要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
……。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九十一条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