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提醒说:“以正治国”是个陷阱,可惜人们迷惑已经很久了!

问道化鸣 2025-03-02 19:14:36
“以正治邦,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被误解两千多年

这一说法不为夸张,因为从文子、河上公以来,不少注家都是从“正面”来理解这句话的。比如河上公说:使正身之人有国,使诈伪之人用兵,以无事无为之人取天下为之主。

严遵则以长篇大论讨论正心、正身、正家、正法、正名、正国等。

古代大家如此,今人更多,陈鼓应、傅佩荣、任法融、王蒙、郭继承等都是这个思路,比如南怀瑾说:真正的政治,就是“以正治国”,不能用权术,不能用手段。

但是他们却忽略了老子的“道治”思想乃是没有“正奇、善祅阳”之分的,并且老子在接下来的58章继续强调说“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理想之治应该是不以“正”为名,因为强调“正”则反成奇诡,强调“德”反成妖异。

王弼注曰:“惟无可正举……是其极也。”不确立所谓“正”的标准,这就是理想的道治社会。

老子感慨道:人之迷也,其日固久矣——人们对此的迷惑已经很久了。

王弼注还原老子思想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不足以取天下!

这句话出自帛书“以正治邦(传本57)章”:

以正治邦,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也哉?夫天下多忌讳,而民弥叛;民多利器,而邦家兹昏;人多知,而奇物滋起;法物滋章,而盗贼多有。是以圣人之言曰: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南怀瑾先生认为,这三句话是“政治的三大原则”,即治国、用兵和取天下,分别采用“正”、“奇”和“无事”的原则,这一理解与河上公一致。可以说,这是儒家的“德治”思想。

在儒家的伦理政治学中,“政”的定义就是“政者,正也(《论语·颜渊》)”,又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

孔子认为,为政者若自身端正,无须下命令,百姓自然服从。自身不正,虽三令五申也不会服从。因此,所谓“政治”,就是“以正治国”。

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读书人从“蒙学”就开始读儒家“五经”(元代以后为“四书”),“五经四书”为读书人“解老”铺垫了浓厚的儒家思想底色。东汉之后,经学家们厌倦了繁文缛节的经学,才有了“还原”老子思想的可能。

以经学家为主体的魏晋玄学家,不把《老子》《庄子》和《周易》推到主流地位,并且“以老解老”,开辟了以老解易、以老解儒的义理学新路子,为易学义理学派和两宋理学奠定了理论基础。

所以王弼对“以正治国”的理解与众不同,他说:“以道治国则国平,以正治国则奇兵起也。以无事,则能取天下也……故以正治国,则不足以取天下,而以奇用兵也。夫以道治国,崇本以息末;以正治国,立辟以攻末。本不立而末浅,民无所及,故必至于以奇用兵也”。

王弼这段话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只有一句“立辟以攻末”需要解释一下。

所谓“辟”就是立法,《尚书》称杀头为“大辟”,即处以极刑。“以正治邦”就是立法令、定框框、禁言行,法令虽有锄奸禁恶之功用,但治标不治本,不是“有国(邦)之母”,不是根本解决之道,都是出事以后的惩戒措施,是“有为”。

王弼注的核心是: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不足以取天下!

以此角度理解“以正治国”思想的历代注家有很多,比如唐玄宗、王夫之、王夫之的解释更明了:“以正治国”者,将以弭兵而兵愈起。”

为什么说“以正治国”则不能取天下呢?老子说:理由如下

“理由如下”四字是为方便讨论而添加上的,意在引起下文。通过对老子陈述的原因,可清晰地得出“以正治国”是不可以“取天下”的。老子说的理由是:

“吾何以知其然也哉?天下多忌讳,而民弥叛;民多利器,而邦家兹昏;人多知,而奇物滋起;法物滋章,而盗贼多有

“天下多忌讳”就是权力者规定的各类禁忌,只要他崇德“尚贤”及其政策激励,就会有众多条条框框的束缚与制裁,使人动辄得咎。比如周厉王滥施酷刑,“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所谓的“正”就是围绕权力“正义性”做出的诠释,通过权力而设立道德标准并强力推行,使人就范,自由权被剥夺,人性被压制,必然带来离心离德,故云“而民弥叛”。周厉王能让国人闭嘴,“国人暴动”也可以把他驱逐。

“民多利器”,廖名春说“民”当读作“君”,因为君多利器才是暴政的体现。但各版本原文均如此。

所以“利器”无论是民众防身之器,还是因权利不得人心而导致“贤者在野”,亦或河上公、唐玄宗、苏辙等人理解的心机、权谋,这些一旦为“民”所有、所用,则国家没有不乱之理。

“人多知,而奇物滋起”,有的通本写作“人多技巧”,只是为了文字形式的统一而已,词不同而意近,都是关于巧智后果的陈述。

要在一个无序的社会中维持基本的生存,必然动心思,多欲而好奇,智巧而伪生。巧伪生,则乱象迭出。

“法物滋章,而盗贼多有”。法物,贵重的器物,古代帝王多用于仪仗、祭祀的器物,指奇珍异宝,与第三章“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表意相同。珍奇稀有之物彰显于世,必然引发“欲得”之心,如河上公所说:滋生好物,则农事废,饥寒并至,而盗贼多有也。

本章的“民多利器,邦国滋昏”常被曲解为“民间的高效器具一多,国家就愈会滋长昏乱(沈善增)”,这是望文生义的曲解。因为老子没有愚民思想,而且下文就有使民“自富”的说法,老子不至于书生之气地认为出笨力的土里刨食,可以发家致富吧?

同时,出土各本皆是“法物滋彰”,通行本也只有王弼本是“法令滋彰”。而“法令滋彰”与“天下多忌讳”重复,只有“法物滋彰、盗贼多有”才能跟“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相呼应。

老子使“民自正”的办法是圣人“好静”

老子反对“以正治国”,认为“我好静而民自正”,这是实现上下和谐有序的基本原则之一。他说:

“是以圣人之言曰: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

“以无事取天下”就是”“以无为取天下”,“取天下”就是取信于民,赢得天下民心,圣人“无为、好静、无事、无欲”,不侵扰天下百姓,让百姓自由发展;圣人清静不以兵强天下,百姓自有正气;圣人不生事,给百姓创造自由创造空间,百姓自然富裕;圣人少私寡欲,百姓自然淳朴。

“民自化、自正、自富、自朴”的效果,是对“我”“无为、好静、无事、无欲”的反馈。

这也正是“无为而无不为”的确切意涵,即“我无为”“则民无不为”。

本章大意:

以正治国,必然导致以奇用兵的奇诡之术,只有以清静无事的治理才能赢得天下。我凭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

以正为名的禁忌越多,百姓越是离心离德;权诈之术盛行,国家就会陷入混乱;人们工于心计而相互揣摩,社会乱象就越多;炫耀奇珍异宝,就会引发更多的盗贼。

所以圣人说:“我奉行无为,民众会自主发展演化;我守静有常,民众自有正义;我不无端生事,民众自然富裕;我无私无欲,民众自然淳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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