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王弼肩上的上海知名作家沈善增先生,他注解的《道德经》极富想象力,他善于“训诂”,然而脱离语境逻辑关系的训诂,只能是断章取义,割裂原文思想,即便是极为简单的文字,他也能朝着自己想要的结果解读。

他解释“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说:鬼神和有道明君都不干涉民事,故而由此共同得到人民的供、献。
他训释说:古人献祭叫“馈”,又写作“归”。共同享用人们的供献,叫“德交归”。
事实上,老子“治大国”章讲的是:无为之治可以消除鬼神文化带来的乱象,有道权力“以百姓心为心”而“不以兵强天下”,所以“不伤人”。伤人的正是老子批判的无道权力,只有它才会装神弄鬼,愚弄天下百姓。
让我们来分享沈善增别具一格的解读。

原文:
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也。非其神不伤人也,圣人之弗伤也。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
沈善增的解读:治理大的邦国像烹烧小鱼一样,不可多扰动。有道的光芒普照天下。就不见鬼神来施展神通。
“烹小鲜”是对“无为之治”的比喻,烹饪小鱼不宜来回折腾,比喻权力应“清静”,“清静”才能“为天下正”,意在不制造事端,使天下自由、繁荣,即“我无事而民自富”。
“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被他理解为大道的光芒普照,就不见鬼神施展神通。
这样的理解不能说不对。但却远离了文本原意。老子要表达的是:以道治天下,以奉行无为思想治理天下,那么,即便是传说中的鬼魅,也不会被神化。

“以道莅天下”,与“执大象,天下往”,以及“太上,不知有之”的无为之治,表达的是一样的意思。
“其鬼不神”只是比喻,指的是没有被神化对象对人的种种制约和限制,即便是那些逝去的先人、大人物也不会被神化,百姓也就无需祈求鬼神的庇佑,所谓的鬼神自然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就不会兴风作浪,所以“其鬼不神”。
老子主张“绝圣弃智”,绝圣,就是绝弃掉“神圣化”的一切事物,包括王权、礼法、“天道”,因为一旦被神圣,权力者就会借此操纵人性,愚弄百姓,以至于贪官污吏群魔乱舞,祸害百姓。
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也
沈善增解读说:
不是鬼神失去了神通,是鬼神不用神通来干涉民众的生活与事业。 “伤”是“妨碍”的意思。
这就等于承认了鬼神的存在,并且是有神通的。实行道治,它就不以神通伤人,不施行道治,它就出来伤人,这说起来挺吓人的!
而且,沈善增把“伤”淡化处理为“妨碍”,降低了“有为之治”对国家人民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此处的“伤”,就是伤害,就是祸害。
在权力无为的自由社会里,即使还保留着被神化的残余,只要它们不与权力结合,不被权力利用,不被作为侵犯百姓自由的凭借,那么它们自然也就“其神不伤人”了。

非其神不伤人也,圣人之弗伤也
沈善增的解读:
非但鬼神不干涉民事,有道的君主也不干涉民事。
因为他把“伤”理解为“妨碍”,所以只是轻描淡写地认为“鬼神不干涉民事”,以便于“君主不干涉民事”相对应。
这里面的“其神不伤人,圣人之弗伤也”指的是鬼神与权力都不伤害百姓的自由、自主权益,“鬼神”是逝去的人物,但不是普通的人物,而是被神化了的人物。

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沈善增的解读:
鬼神和有道明君都不干涉民事,故而由此共同得到人民的供献。古人献祭叫“馈”,又写作“归”。共同享用人们的供献,叫“德交归”。
就是说逝去的大人物和圣人各安其分,不利用逝去者的所谓“鬼神”神话来侵害百姓,而实行道治的圣人也不伤害百姓,即“两不相伤”,从而是天下人能够回归自我,回归于自然而然,从而实现自由发展和价值创造。
“德交归”是所谓的神与圣人合道,而德交归之百姓。这跟祭祀和供奉有何关系?

本章大意:
治理大国就像烹饪小鲜鱼。如果君王以无为的思想治理天下,那么,灵怪祅灾(避讳敏感词)也不会被神化。不仅灵怪祅灾不会被神化,即使是那些被神化了的灵怪祅灾也伤害不了人;不仅灵怪祅灾伤害不了人,有道君王也不伤害人。祅灾与君王各得自然之道而不伤害,所以“德”将回归到天下,使人人有德。
用户10xxx55
以道莅天下,是前提。无为治天下,并不等同于以道莅天下。以道德经教化世民,是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