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抱之木,生于毫末”这句话出自《道德经》64章,原文很长,为方便阅读,只截取相关内容:
“其安也,易持也;其未兆也,易谋也;其脆也,易判也;其微也,易散也。为之于其未有也,治之于其未乱也。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成之台,作于累土。百仞之高,始于足下……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
老子的原意是:今日之“大”,是从以前的“小”累积起来的,在“小”的时候不消除它,便成为了今日之“大”:毫末之微,终致于长成了参天大树;累土之微,终致于成了九层之台;无视足下一步步之累积,终致百仞之高。
这三句话是以实例来说明“无为”的妙用:一切事物的成形,都是因为在“安、未兆、脆、微”时太过轻忽,终于导致本来轻而易举就可解决的问题,最终成了大的祸患。所以老子接着说:要“为之于其未有也,治之于其未乱也”。
就是说:无为就是要关注细节,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它,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这就要求,要有防范意识,处理祸患要在隐患尚处“安定”未发生异常时,即“无”的状态时,就有及早图之,不等事态坐大,这就是“为之于其未有也,治之于其未乱”,传本更简略:“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本章最后说:“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就是说,万事万物都有其内在运行法则,道对万物的作用是柔弱、间接的、不强力的,是“能辅”而“不能为”的,即道对于万物只做辅助,生也辅助,灭也辅助,不因偏爱而使之生,不因厌恶而使之灭,不加干预,不以强力,一旦强力干预,就会人为破坏其自然运行法则,导致万物的运行违背自然法则。
老子在本章要表达的思想很清楚,那就是“无为”——圣人之治的关键在于:能辅助百姓自由发展愿望,而不干预,能防患于未然,而不坐视事态恶化。
可惜的是,很多人把“合抱之木”等理解为励志格言,把老子的无为思想曲解为简单的说教。
查了一下这句话的解释,互联网上的解读文章或视频,十有八九都有励志化解读倾向,百度词条也不例外,他们认为这是老子阐述的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说明“合抱之木”、“九层之台”、“千里之行”的远大事情,都是从“生于毫末”、“起于累土”、“始于足下”为开端的,形象地说明了大的东西无不从细小的东西发展而来。
百度词条解释说:同时,老子告诫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具有坚强的毅力,从小事做起,才可能成就大事业。这是老子激励人们踏踏实实,从点滴做起,付出积极行动。
词条的创作者们割裂老子思想,断章取义,只顾率意“励志”,不顾前后逻辑关系,终于将老子思想成功解读为很有“激励效果”的心灵鸡汤。
这涉及到一个问题:经典文献的原文可不可以用励志的方式来解读?励志,自然是很好的,然而,老子只做一件事,那就是客观陈述自然事实,冷静揭示世界真相,提供可靠为政参考,他不歌颂什么,也不励志什么。
老子思想被曲解、被励志的案例不胜枚举,最严重的而莫过于“上善若水”、“大器免成(道之“器”,弗为而成)等。
比如”上善若水“,本来老子只是以水喻道,他知道水有洪水猛兽的一面,但它也是生命之源,确实有善利万物而处下不争的一面,就其好的一面而言,就可以比喻为圣人之治,那就是最好的治者理,像水那样善于利益百姓,而能处下不争。
至于下面要论述的“居善地,心善渊,予善天,政善治”诸善,那都是圣人之治,而不是水的特性描述。一旦把它理解为对水性、水“德”的描述,那就偏离了老子之道,而沦为说教文化、励志格言。
但很多人无视老子言说对象的转换,一味地沿着“水性”“水德”这个比喻,将喻体当作本体拓展开来无限解读,并以荀子的“孔子观水”案例作解读依据,认为“水之德”是最值得人们学习的“优秀品德”。
这样的延伸解读,只能说是作者有意无意的移花接木,借解读老子思想而兜售自己的私货,属于柏杨所说的酱缸文化:什么都要放进腌制酱菜的咸菜缸里浸泡一番,味道不足继续泡,然后拿出来,结果造成诸家一个面孔,取消了古典文化的差异,削足适履似的把本该多元的价值化而为一。
如此做法,善乎哉?恶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