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杨增新被刺杀后,金树仁任新疆省政府主席。
和前一任一样金树仁的改土归流也以失败告终,由于土改政策和税收政策的失误、地方官吏的贪婪枉法、对哈密王府势力的估计不足、处理动乱事件时的武力镇压策略以及金树仁缺乏政治经验、用人失当等多方面原因所致。
1932年,金树仁不得不实行缓和政策,成立哈密善后委员会,颁发“哈密善后大纲”,基本满足了王府属民的要求,但这也标志着金树仁的改土归流彻底失败。
最终,使得彻底解决哈密改土归流的历史任务留到了盛世才时期。
屡次改革,失败告终
在金树仁之前哈密的两次土改运动(1907年和1912年)都未成功,反映了复杂的政治和社会因素。
以下是对这两次运动失败原因的简要分析。
清朝统治下的哈密地区,地方政府与哈密王府的矛盾逐渐加深,人民反抗情绪高涨。
清朝官员陈天禄在哈密厅任职期间,不察度是非,未请示上级便默认民众反抗回王,导致王府将民众的反抗诬蔑为受哈密厅指示,使原本的民众与王府的矛盾转变为王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冲突。
清政府视人民运动为威胁,对民众力量戒备,陈天禄的自下而上改革触动了清政府的隐忧。
他未经请示巡抚便擅自行动,导致中央对此事一无所知,处于被动地位,最终清政府不得不牺牲陈天禄以保全王府,维护朝廷在地方的统治。
清朝灭亡后,哈密农民再次掀起反抗哈密王统治的斗争。
杨增新上台后,看到改土归流的趋势不可阻挡,提出了一系列缓改措施。
然而,由于哈密山缠与科乌蒙古接壤,蒙民时有煽动缠民之思,杨增新认为单靠兵力无法解决问题,提出恩威并用的策略。
此外,当时新疆形势动乱,杨增新无法集大兵镇压,只能分兵拒之。
中央兴起袁世凯称帝逆流,杨增新为保全自己迎合袁世凯称帝,加强对王公的笼络,依靠各地王公贵族维持地方稳定。
最终,改土归流政策一再推迟,无果而终。
“认庙不认神”的杨增新
北洋政府时期,杨增新对中央政府采取“认庙不认神”的态度,不管中央政府如何变更,他都予以承认,并根据个人意图选择性采纳和执行中央的政令。
这使新疆在表面上仍属于中国,实际上则与中国其他部分显然分离,成为独立状态。
杨增新一世,新疆始终处于他的独裁割据掌控中。
1928年的东北易帜使国民政府在形式上统一全国,但新疆已处于金树仁的控制之下。南京政府提出了分省和武力解决新疆的方案,但因南京政府未能控制新疆,这些方案只能纸上谈兵。
此时,全国兴起县政改革,南京政府希望借此机会从基层入手,由下而上插入中央势力,控制新疆。
县自治是实行训政的重要步骤,但1928年南京政府颁布的《县组织法》与孙中山的设想背道而驰,目的是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金树仁面对全国形势,不愿中央派人到新疆进行改革,因此采取自上而下的改土归流政策,以保持与中央政策的一致,同时加强自己对地方的控制。
然而,由于各方利益冲突和复杂的社会政治背景,这一政策最终也未能成功实施。
所以哈密两次土改失败的原因在于清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中央与地方权力的争夺、地方官员与王府之间的矛盾、以及杨增新和金树仁等地方统治者采取的策略和形势所迫的妥协。
复杂的历史背景和多方利益的纠葛,使得哈密的改土归流政策一再推迟,最终成为一大困事。
金树仁的改革
1930年,哈密王沙木胡索特逝世后,其子聂滋尔继承回王位并赴迪化见当时已经是省主席的金树仁。
金树仁向聂滋尔表示,为适应国内外潮流及新疆的特殊环境,王府制度已不宜长久保留,提议“改土归流”以消除潜在的叛乱。
7月2日,金树仁颁布废黜哈密王制的训令,虽然这一主张在当时无疑是正确的,但其实施过程中却引发了新疆的动乱,却最终导致土改失败。
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1.税负问题
哈密地区共有34200亩可耕地,金树仁政府认为可以通过垦荒来缓解甘肃难民的压力,并合理分配土地。
1930年10月,政府将哈密划分为宜吾、宜禾、哈密三县,并于次年元旦成立县府。
新县府从1931年起开始征收回民租税,然而,他们却要求回溯征收1930年的赋税,并得到了省政府的批准,这一不合理的举措引发了维吾尔人的极大不满。
2.回汉有别
此外,政府规定,维吾尔人从领取耕地照之日起就需缴纳税款,而汉民则豁免两年。
这种不公平的规定使维吾尔人感到待遇不公,更加怨恨。
历史上对垦荒的农民通常会宽限缴税年限,但在此案例中,汉民领垦的其实是“熟地”,而非荒地,单方面给予汉民免税两年,自然引发矛盾。
更有甚者,金树仁政府规定维吾尔人领取一亩耕地照需交三两银子,这对刚摆脱农奴地位的维吾尔农民来说,是难以承担的经济负担。
土地和税收政策的失误导致哈密维吾尔人与政府矛盾加深。
3.贪污盛行
一些地方官员在推行改土归流时,借机以权谋私。
例如,刺梅花泉稽查所所长张国琥在得知改土归流消息后,鼓动民众占领土地,甚至指称某地为某人所有,自己也占取了沃地100余亩。
这种行为使维吾尔人对地方官员的不满情绪进一步加剧,促使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加深。
哈密王府在当地统治了200多年,回王家族及其头目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统治阶层。这一阶层在改土归流后利益受到损害,难以甘心。
他们通过捏造谣言,煽动民众对改土归流的不满。
谣言称汉民要娶维吾尔人的妻女,引发了维吾尔人的恐慌和迁徙。金树仁政府未能及时应对这些谣言,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
4“小堡事件”
“小堡事件”是哈密动乱的导火线。
事件发生后,金树仁摒弃杨增新的安抚政策,采取武力镇压,进一步激化矛盾。维吾尔人群起反抗,杀死卡官、卡兵,夺走武器。
金树仁置安抚办法于不顾,以“政府威信为攸关”,派兵镇压,导致维吾尔人“只有抵死抗拒”。
“小堡事件”引发的哈密维吾尔人起义还引起了中亚维吾尔人的关注,许多人准备奔赴新疆支援。金树仁摒弃安抚策略,迷信武力,最终导致哈密矛盾无法收拾,引发全疆动乱。
金树仁对下属要求不严,用人失当,哈密维吾尔人请愿的电报多被县府扣押,导致金树仁无法准确了解改土归流的具体执行情况。
当矛盾爆发后,他首先依靠武力镇压,忽视了农民和其他群体的利益,最终导致局面失控。
对金树仁哈密改土归流的反思
金树仁虽然在新疆任职多年,但缺乏政治经验和洞察力。
他在实施改土归流时,未能全局掌控,缺乏周密的策略和善后措施,做了一系列不合民心、激化矛盾的事情。
金树仁的“改土归流”政策在哈密的实施虽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其结果是失败的。
具体原因如下:
1. 未能顺应历史发展规律和人民利益:金树仁的政策不仅引起全疆动乱,摧毁了自身的统治,更使百姓遭受生灵涂炭。
原本希望摆脱王府剥削、过上安稳生活的百姓,反而陷入更深的困境。
历史表明,改革必须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金树仁的失败在于违背了这些原则,导致其统治被人民所推翻。
2. 未能从实际出发:金树仁在推行改土归流时,忽视了地方的实际情况,没有尊重当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经济发展水平。
很大程度他的“一意孤行”导致改革失败。
这提醒我们,改革必须因地制宜,在国家大政方针的框架下,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3. 未能循序渐进:改革需要详细调查、论证、规划、准备、实施和检验等多个步骤,而金树仁的政策显得过于急功近利。
历史上没有一次成功的改革是在一夜之间完成的,循序渐进是成功的关键。
盛世才时期哈密改土归流的完成
1933年,新疆发生“四一二政变”,盛世才成为新疆边防督办。在此背景下,哈密经济凋敝,王府被焚毁,回王伯锡尔也已失去威望。
盛世才顺应时局,成功完成了改土归流。
盛世才上任后,任命尧乐博士为哈密县长,借助尧乐博士在哈密的影响力,推进改土归流。1934年,盛世才邀请尧乐博士到迪化,尧乐博士请求省政府派员治理哈密。
盛世才顺势委派刘应麟为哈密行政长,并成立“哈密清查田赋委员会”,由各族代表组成,确保政策的公平实施。
刘应麟在调查后提出改土归流的五点理由:群众渴望安定、摆脱王制、对回王统治的痛恨、回王聂兹尔的去世及尧乐博士的支持。
这些都为改土归流创造了有利条件。
通过对哈密县和回王所属土地的清丈,纠正了有地无粮、有粮无地、粮地不称的现象,确保了土地分配的公正。
同时尧乐博士在哈密地方和王府中有重要地位。
金树仁的改革因未得到其支持而失败,而盛世才巧妙利用尧乐博士的影响力,赢得了哈密维吾尔人的认可和支持,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金树仁在哈密的“改土归流”政策因忽视历史规律和人民利益、未能从实际出发及急于求成而失败。
反之,盛世才则通过顺应历史发展、合理政策和循序渐进的策略,成功完成了改土归流。
金树仁的失败和盛世才的成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提醒我们在改革中必须尊重历史规律、人民利益和实际情况,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