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邓玄度给谏出佥楚宪七言律诗明·卢龙云

张师讲文化 2024-03-15 12:26:37
「衡阳雁」诗词五百首(449) ◆张长元编著 送邓玄度给谏(1)出佥(2)楚宪(3) 七言律诗 明· 卢龙云 几烦(4)封事达明光(5),请剑还期出尚方。 祇(5)信臣衷元粹白,难符众论不雌黄。 君门渐远恩非薄,宪府(6)新开画自长。 岂为食鱼思建业(7),将同回雁起衡阳。 题 解 这是一首送别诗。邓玄度出任楚地的宪台,作者送他,写了这首诗。卢龙云,广东南海人,字少从。万历十一年进士。授马平知县,补邯郸,治行为诸县之最。复补长乐,以忤权要,左迁江西藩幕。累官至贵州布政司参议。有《四留堂稿》、《谈诗类要》。 注 释 (1)给谏:唐宋时给事中及谏议大夫的合称。清代用作六科给事中的别称。 (2)佥: 调动官职,多指升职。 (3)楚宪:宪,疑为宪台,即按察使。楚宪,即楚地的宪台。 (4)烦: 通“繁”,多。 (5)明光:泛指朝廷宫殿。 (6)祇:本义指地神。后引申仅仅的意思 (7)宪府:御史台。 (8)建业:古地名。三国时期东吴的都城,即今南京市。 译 文 多次上奏章于朝廷,这次请缨终于得到了皇上的准许。 我一直相信你忠心耿耿品格纯正,但难免众议信口雌黄。 渐远于皇城但皇恩不是越来越薄,新开张的幕府等你谋划长远。 那里会留恋食鱼而想到建业,期盼你同大雁一起从衡阳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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