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再划“两个不允许”红线,是对农民宅基地最深情的守护!

凌香谈趣事 2025-02-27 05:31:33
【政策焦点:两个“不允许”,为何让全网关注?】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磅落地,一句“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瞬间引发热议。为何这“两个不允许”在最高规格文件中被特别强调?这背后,是中央对8亿农民最朴实的守护——宅基地,是农民最后的退路,更是生存的底线。

【血泪教训:无序流转下农民失去宅基地,等于失去“根”】

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个小村落,曾经平静的生活被乡村旅游的热潮彻底打破。嗅到商机的城里人蜂拥而至,与村民私下签订协议,疯狂收购宅基地和农房,只为打造吸金的民宿。在金钱的诱惑下,不少村民心动了,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 “根” 拱手让人。

村民老王便是其中一位受害者。家中突发变故,急需一大笔资金救急,无奈之下,他咬咬牙将宅基地和房子卖给了城里人。可命运弄人,后来他在城里工作处处碰壁,年纪渐长,满心期待回到农村安享晚年,却发现自己早已无家可归。曾经熟悉热络的邻里,因为宅基地的变更,变得冷漠疏离。老王不仅失去了生活的根基,精神上更是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与绝望之中。

这样的悲剧绝非个例!在不少地方,宅基地无序流转成风,农民们被短期利益蒙蔽双眼,纷纷卖掉自己的宅基地。可当他们在城市遭遇挫折,想要重回乡村时,却惊恐地发现,那条回家的路,早已被无情截断,他们彻底沦为了无根之人!

【大爱无声:中央为何“死守”这条红线?】

1. 防止资本掠夺:农民VS城市资本的“不平等战争”

这两个 “不允许” 是为了阻挡城市资本对农村的疯狂侵蚀!

城市资本下乡建房,看似“双赢”,实则挤压农民生存空间:

资源挤占:宅基地总量有限,外部人员购房导致本地村民无地可批;

利益失衡:农民议价能力弱,易被低价套取土地,而开发商高价转手牟利;

社会风险:小产权房纠纷、强拆维权等事件频发,最终受害的仍是农民。

2.保障“返乡权”:给农民留一条退路

武汉大学贺雪峰教授指出:中国农民的城市化是“弹性”的。经济好时进城打工,年老或失业时回乡种地。若宅基地被卖,进城失败的农民将无家可归,沦为城市边缘人。乡村,是农民的根,是他们在城市拼搏失败后的最后退路。一旦失去宅基地,这些弱势农民在城市无法立足时,就会陷入无处可去的绝境,只能在城市的角落里漂泊流浪。允许宅基地资源适当冗余,就是为了保障他们的 “返乡权”,让他们在城乡之间有选择的余地。中央的底线思维,正是为8亿农民守住这“最后一公里”的退路。

3.保护农民基本权益、维护农村土地制度稳定、防止农村土地资源被过度占用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城镇居民、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宅基地,会破坏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一旦放开城镇居民和退休干部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建房的限制,这些手握大量资源的强势群体就会如潮水般涌入农村,肆意抢夺资源,让弱势农民连最后的生存机会都被剥夺!

农村宅基地资源有限,如果允许城镇居民和退休干部购买,会使农村宅基地的有限资源被外部人员占用,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可能无法获得宅基地,会加剧在土地使用、公共资源分配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农民的宅基地,是他们的生存底线,绝不能为了满足城镇居民和退休干部的 “额外享受”,而牺牲农民的根本利益!

法律红线!坚守土地集体所有的坚固防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明确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以及自留地、自留山,同样归集体所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也指出: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无法保障一户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保障村民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

这些法律条文,就是守护农民权益的坚固防线!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这是铁律,是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稳定的根本所在,绝不容许任何人践踏!

【普法课堂:这些“坑”千万别踩!】

陷阱1:警惕“以租代售”宅基地——合同无效,血本无归(海南法院2023年典型案例);

陷阱2:警惕“合作建房”——实为变相买卖,不受法律保护;

提醒:城镇子女可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房屋倒塌后土地将被收回。

农民必做:

抓紧办理宅基地确权(2027年底前全国完成);通过合法途径盘活闲置房:出租、入股、合作开发;警惕高额诱惑,莫因小利失家园。【写在最后】

中央的“两个不允许”,不是限制,而是大爱。它守护的是农民世世代代的“根”,更是中国乡村振兴的公平底线。为这份“初心”,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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