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顶、团龙补服、四开禊袍,清代这几类冠服有何具体形制?

夏夜流萤迟归 2025-02-23 14:17:14

乾隆四十年,鉴于傅恒在平定金川之役中建有卓越功勋,为彰显其功绩并致以崇高敬意,乾隆皇帝特颁旨意,赐予傅恒“宝石顶”。需知,“宝石顶”在清代冠服制度中具有特定意义。对于那些对清代冠服制度缺乏深入认知的读者而言,“宝石顶”这一概念或易引发疑惑。

依据清代官制,一品官员的顶戴皆镶嵌红宝石。傅恒在当时已官至保和殿大学士、首席军机大臣,其顶戴自然镶嵌红宝石。在此背景下,“赐宝石顶”这一表述的确切内涵究竟是什么?

御史经整理,汇总出一系列清代冠服领域的小众知识。其范畴并非仅囿于宝石顶,还涵盖诸如黄带、四团龙补服以及四开禊袍等方面内容。

【赐宝石顶】

在清代,顶戴作为帽饰,是区分官员品级的重要标识。针对不同品级官员所使用的顶戴材质,朝廷有着详尽且明确的规制。鉴于此规制内容繁杂,在此不予赘述。仅以一品官员为例,对顶戴材质规制展开阐释。

在冠服制度体系中,其等级划分以“品”为单位,并不细分至“级”,即意味着正一品与从一品官员所着冠服处于同一层级。清朝初期,针对各品官员的帽饰规制执行严格,所用宝石皆依定制如实配备,精准对应相应品级。

自雍正八年始,官员帽饰体系发生变革,出现了替代材质。以一品官员为例,原本帽饰所采用的红宝石,被红色透明玻璃所取代。尽管彼时玻璃制品造价不菲,然而相较真正的红宝石,其价值仍逊一筹。不仅如此,六品及以上官员的帽饰皆采用玻璃材质,这些帽饰主要凭借颜色、尺寸及形制加以区分。

宝石顶乃以宝石取代先前的珊瑚材质制成,然其顶端的红宝石依然遵循旧制。此看似细微的差异,实则蕴含深意。依据朝廷典章制度,仅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及入八分公等特定贵族阶层,方有资格享用这一规制待遇。至于其余文武大臣,即便获特赏,亦不得佩戴。

在清朝统治时期,能够承蒙皇恩获赏佩戴红宝石顶的大臣极为稀少。顺、康、雍三朝,朝廷通常不会对大臣进行此项赏赐。直至乾隆朝起,此类事例才开始出现。经御史统计,自乾隆朝至清朝末年,获此殊荣的大臣包括:傅恒、萨赖尔、班第、明瑞、阿桂、福康安、海兰察、和珅、孙士毅、长龄、策旺顿柱以及工噶仁青(达赖之父)。

【赏用黄带子】

依据清代典章制度,宗室子弟与觉罗在身份标识上存在明确区分,以彰显其尊贵地位。具体而言,亲王以下至宗室成员,均束金黄带;而觉罗则系红带。《大清会典》对此有明确记载:“凡束带规制,亲王以下宗室以上,皆用金黄带,觉罗用红带。若非圣上恩赐,此金黄带与红带,严禁赐予异姓。”

在清朝关外时期及初入中原之际,曾出现皇帝赐予额驸黄带子的情形,然获赐者极为稀少,总数未逾三人。自康熙朝起,除宗室成员外,获此殊荣的异姓文武大臣亦仅有十余人,详情如下:

在清朝历史进程中,御赐殊荣有着特定的时间脉络与对象分布。康熙十五年,图海获赐相关恩赏;至康熙六十年,施世骠得此殊荣。步入雍正时期,御赐格局有所变化,雍正二年,隆科多、年羹尧以及岳钟琪获赐;雍正七年,傅尔丹受赐;雍正九年,车布登蒙赐;雍正十年,策凌与丹津多尔济亦得赏赐。而乾隆一朝,罗卜藏衮布、色布腾巴尔珠尔、车布登扎布、明瑞、阿桂、和珅以及和琳等,皆在获赐之列。

【四开禊袍、四团龙补服】

在非正式的政务处理场景中,皇帝常身着常服,此类服饰以其在前后及左右皆设有开衩的独特形制,被称作“四开禊袍”或“四开裾袍”,其设计旨在为皇帝提供更为舒适的穿着体验。值得注意的是,除皇帝之外,宗室成员同样有权穿着此形制的袍服。然而,宗室与皇帝所着之袍,在颜色与装饰等级方面存在差异,这些差异亦体现了封建等级制度在服饰文化中的具体呈现。

在古代,除皇室成员外,异姓文武官员的常服形制有着严格规定,仅可采用“两开”样式,严禁穿着“四开”形制者。彼时,社会阶层分明,等级制度极为严苛,服饰细节皆为身份地位的象征,稍有差错,便可能招致杀身之祸。由此可见,“四开”与“两开”常服形制虽看似差异细微,实则承载着鲜明的等级区分意义。

自乾隆时期起,原本仅供皇室专属的四开禊袍,其赏赐范围有所拓展。首位获此特殊恩赐的官员为大学士阿桂,随后,福康安、海兰察、和珅等朝臣亦陆续获赐该袍。然而,乾隆之后,赏赐大臣四开禊袍的事例渐趋稀少。据确切记载,直至道光年间,仅有大学士长龄一人获此赏赐。

在传统服饰规制体系中,四团龙补服堪称正式场合着装的高阶典范,具有独特的吸引力。依据既定典制,唯有皇子、亲王以及郡王,方有资格身着四团龙补服。

在封建服饰制度体系中,四团龙补服有着明确的等级划分。亲王所着补服,其上绣饰五爪金龙四团,布局为前后各一正龙,两肩处各一行龙;郡王的补服虽同样绣有五爪龙四团,但龙形布局与亲王存在差异。至于贝勒与贝子,其补服装饰则不采用龙纹,而以蟒纹替代,且仅绣二团。

在乾隆朝之前,亲王与郡王所着补服在外观辨识度上存在一定模糊性,远距离观察时,二者差异并不显著。彼时,大学士傅恒洞察这一情况,遂建言调整亲王补服形制为二行龙与二正龙样式,郡王补服则设定为四龙样式。此建议被采纳后,该补服规制便确立为定制,沿用开来。

于封建王朝的宫廷礼制中,若文武大臣建有卓著功勋,皇帝常以团龙补服予以赏赐。需明确,团龙补服与四团龙补服存在本质差异,二者在封建等级制度下,有着严苛的等级划分。

在清朝历史进程中,服饰赏赐制度蕴含着特定的政治意义。据载,康熙十五年,抚远大将军兼大学士图海获赐御用衣帽与团龙补服。至雍正二年,隆科多与年羹尧则被赐予四团龙补服。从服饰规格的角度分析,相较于图海所获的团龙补服,隆科多与年羹尧所得的四团龙补服,其等级更为尊崇。

在晚清历史中,光绪十五年,皇帝举行大婚盛典,特赏赐庆郡王奕劻以四团龙补服。至光绪二十年,克勤郡王晋祺亦获赏此四团龙补服。光绪二十六年时,大学士李鸿章获赏方龙补服。通常而言,四团龙补服乃亲王级别之服饰象征。然李鸿章所获方龙补服,其具体规制出处,尚未经详细史料稽考。就现有资料推测,该方龙补服或与郡王级别之服制相关。若有熟知此历史细节之方家,诚望于评论区不吝赐教,分享专业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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