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天里的冰雹 ■素材:唐大富
(本人用第一人称写故事,素材有原型,但情节有所演绎,请勿对号入座!)
我叫唐大富,是湘西双河镇响水村人。说起我这个名字,还真是个笑话。当年我爹给我取这个名字,就是希望我能过上富裕的日子。可老天爷和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我爹娘走得早,留下我和妹妹相依为命,住在一间破瓦房里,连遮风挡雨都成问题。
那年我二十岁,妹妹唐小梅十六岁。我们家就剩下五亩薄田,种点红薯玉米,勉强填饱肚子。可是妹妹争气啊,初中毕业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那天收到录取通知书,我看着妹妹手舞足蹈的样子,心里像刀绞一样疼。
我知道,供妹妹上学不是件容易的事。可我不能让她也像我一样,连初中都没读完就辍学在家。那天晚上,我和妹妹坐在屋前的石头上,看着满天繁星。
“哥,要不我不去读书了。”妹妹低着头,声音很轻。
我赶紧说:“去,必须去!你放心,哥有办法。”
其实我哪有什么办法,就是拼命干活。那时候,我白天在地里种红薯,晚上就点着煤油灯做竹编。我们那个破茅屋,下雨时就用簸箕接水。有时候接水的声音“滴答滴答”响了一整夜,我就靠着这个声音给自己打气:坚持住,为了妹妹,一定要坚持住!
那年秋天,我挑着两筐红薯去镇上供销社卖。说起来也怪,我这个穷小子,就是在那里遇见了我这辈子最难忘的姑娘——李秀兰。
第一次见她,她正在供销社的柜台后整理货物。她穿着蓝布衫,扎着马尾辫,干净利落的样子。我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她抬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清澈得就像山涧的溪水。
“同志,你卖红薯啊?”她的声音很好听。
我点点头,憨憨地笑着:“是啊,刚从地里挖的,新鲜着呢。”
她走过来看了看,说:“个头不小,看着不错。”说着就去搬秤。
我赶紧说:“让我来吧,太重了。”
她却说:“没事,我力气大着呢!”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后来我才知道,她是供销社主任的女儿。每次我去卖红薯,她都会多给我加点价钱。我说不用,她就说:“你的红薯品相好,就该多给钱。”
慢慢地,我们熟络起来。每个星期天,我们都会去看露天电影。记得有一次放《小花》,我们坐在后排的长凳上,她偷偷塞给我一包花生米。我说不用,她就小声说:“看电影哪能不吃点东西。”
那时候,供销社有个老式收音机,每到傍晚,都会放些流行歌曲。有时候我去送红薯,就能听到邓丽君的歌声从里面飘出来。李秀兰最喜欢的是那首《小城故事》,她说这歌唱得就像我们镇上的生活。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我和李秀兰的感情也在悄悄滋长。可是好景不长,她爹发现了我们的事。
那天,我刚把红薯卸在供销社,就听见里面传来争吵声。
“你居然跟那个卖红薯的小子好上了?你知不知道你自己是什么身份?”李主任的声音气势汹汹。
“爹,大富人很好的,他很努力。”
“努力?就凭他那五亩薄田,种点红薯?能有什么出息!”
我站在门外,心像被人捏住了一样难受。是啊,我有什么资格喜欢她?我连妹妹的学费都要东拼西凑,哪里配得上供销社主任的女儿?
第二天,我照常去供销社,却没见到李秀兰。柜台后换了个陌生的大姐。我问她李秀兰去哪了,她说不知道。就这样,李秀兰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过了几天,我收到一封信。信是李秀兰写的,她说为了各自的前程,我们还是分开吧。看着信上工整的字迹,我知道,这大概就是结局了。
从那以后,我更加拼命地干活。我承包了村后的一片荒山,种上红薯。晚上就去识字班学认字、学算账。慢慢地,我开始做起了红薯粉丝生意。
妹妹考上了省城的大学,毕业后在那边工作。她常常寄钱回来,让我改善生活。可是我舍不得花,就攒着准备扩大粉丝作坊的规模。
转眼到了1993年。那天,我去省城看妹妹,路过一家大超市。刚进门,就看见收银台后面坐着个熟悉的身影——是李秀兰!
十年不见,她清瘦了许多,眼角添了些细纹。她也认出了我,眼神闪躲着。我排在队伍里,慢慢走到她面前。
“好久不见。”我说。
她低着头,手抖得差点拿不住收银机。“是啊,好久不见。”
那天晚上,我约她下班后聊聊。她说她嫁给了个干部,可日子并不好过。我看见她手腕上有淤青,心里一阵刺痛。
“大富,对不起。”她哭着说,“当年是我错了。”
原来,她爹给她介绍了个干部,威胁如果不嫁就要把她调去最偏远的地方。她受不了父亲的压力,就答应了。可结婚后才发现,那个男人有严重的暴力倾向。
“你过得还好吗?”她擦着眼泪问我。
我笑了笑:“还行,现在除了种红薯,我还开了个粉丝作坊。我妹妹也在省城工作,日子慢慢好起来了。”
听我提起红薯,她突然破涕为笑:“记得那时候,你每次来供销社,都会挑最大最好的红薯放在筐子上面。”
“那是因为。”我差点说出“因为要给你看”,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夜色渐深,路边的路灯一盏盏亮起来。省城的夜晚很热闹,到处都是霓虹灯闪烁。可我们两个坐在街边的长椅上,都沉默不语。
“大富,你。”她欲言又止,“你结婚了吗?”
我摇摇头:“没有,一直忙着做生意,照顾妹妹。”
她又哭了:“都怪我不够勇敢,如果当初。”
“别说了。”我打断她的话,“都过去了。”
回到妹妹租的房子,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妹妹好像察觉到什么,第二天一直追问我怎么了。我把遇见李秀兰的事情告诉了她。
“哥,你还放不下她?”妹妹担心地看着我。
我摇摇头:“不是放不下,就是觉得。”
“觉得什么?”
“觉得可惜。”我苦笑道,“年轻时候,我穷得叮当响,连想娶她的资格都没有。现在日子好过了,可是已经物是人非了。”
妹妹沉默了一会,说:“哥,李秀兰托人给我带了个信封,让我转交给你。”
我接过信封,里面是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上是十年前的供销社,我正挑着担子往里走,李秀兰站在门口看着我。照片背面写着:【那时候,每个星期三下午,我都盼着你来。】
看着照片,记忆如潮水般涌来。那时候,我每个星期三都会去供销社送红薯。为了能多挣点钱,我总是天不亮就去地里挖红薯,挑最大最好的装筐。走到供销社门口,我都会故意放慢脚步,就为了多看她一眼。
那个年代的照片很少,没想到她居然还留着这张。我摩挲着照片,仿佛又回到了那个艰苦却充满希望的年代。那时候,虽然穷,但是心里有梦想,有期待。
“哥,你还记得小时候,你总说要让我过上好日子。”妹妹突然说,“可是你自己呢?这些年,你为了我,连自己的幸福都放下了。”
我笑着摸摸妹妹的头:“傻丫头,看到你过得好,我就幸福了。”
第二天,我去超市找李秀兰。她已经请了假,柜台换了个人。我在超市门口徘徊了很久,最后还是离开了。
坐上回双河镇的长途汽车,我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照片。阳光透过车窗照在照片上,映出一片朦胧的光晕。这让我想起十年前那个爱情懵懂的年代,想起供销社门前的那抹蓝布衫,想起露天电影院里的花生米,想起收音机里飘出的《小城故事》。
车子颠簸着往前开,窗外的景色飞快掠过。我看着那些飞逝的景色,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缘分,就像春天的野花,只能开一季;有些遗憾,就像秋天的落叶,随风飘散后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回到双河镇,一切如常。我的红薯地里,枯藤还在地上蔓延,像是要诉说些什么。远处的山峦依旧巍峨,山脚下还有我那间小小的粉丝作坊。
门口的老槐树下,几个小孩在玩耍。看着他们天真的笑脸,我忽然想起那年我和妹妹坐在屋前的石头上看星星的情景。那时候,我们也是这样,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和期待。
日子还要继续过下去。我还是每天去地里侍弄我的红薯,打理我的粉丝作坊。但是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去过省城的那家超市,也再没见过李秀兰。
有时候,我会想:这十年的等待,换来一句“对不起”,到底值不值得?原谅一个人,是为了放过对方,还是为了放过自己?
可能这些问题永远也不会有答案。就像那些年我种的红薯,有的长得好,有的长得差,但都是岁月留给我的印记。
现在,我的粉丝作坊越开越大,妹妹在省城也有了自己的家。日子过得还算红火,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每到秋天,看着满地的红薯藤,我就会想起那个爱情懵懂的年代,想起那个永远定格在记忆里的蓝布衫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