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我公司拟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行政区域内,开展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房源收储条件
1.房源位置:位于重庆市中心城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行政所辖范围,含重庆市两江新区与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轨道交通站点和商业商务区、产业园区、校区、医院院区周边一公里内。
2.房源形态及面积:整幢、整单元商品房;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90㎡为主。
3.房源权属清晰且可交易,能满足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要求。权属清晰指房屋所有权及相关权利的归属明确、清晰,无房屋产权纠纷;可交易指房屋不存在查封登记等依法限制交易的情况。
4.房源在签订正式批量收购协议前没有与房源直接相关的法律纠纷。房源或其占地未纳入政府征收或储备计划。
5.房源须为现售商品房,并已取得商品房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产权单位已获得或在交易前能够取得该房源土地及房屋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商品房栋证)。
6.房源产权单位需在签订正式批量收购协议前配合落实物业管理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批量收购商品房管理办法(https://www.cceg.cn/news/tzgg/2024-05-08/13623.html)。
二、相关资料提交
拟供给房源企业,请于2024年11月26日24:00前将《批量收购商品房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报送至重庆嘉寓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邮箱 cqjygsscb2024@163.com ,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送项目信息反馈
自截止日期始11个工作日内,对初筛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邮件的方式回复。对未通过初筛的项目不再单独回复。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方式:61399912
重庆嘉寓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