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格尔的《逻辑学》,说到狂吹逻辑学狂贬辩证法的人有多不靠谱

作家老沈的文笔 2025-02-17 10:40:33

前段时间,网上狂吹逻辑学狂贬辩证法的小作文“涌如潮水”。

最近消停了不少——那个臭名昭著的“国际开发署”被关,领不到钱了?

也还有。下面所引的即是。

有人发网文,说他“最不理解的是:本来黑格尔是把‘辩证法’纳入‘逻辑学’范畴的,为什么我们要去除其逻辑要素成分而独立出来,使辩证法与逻辑学成为了两个区别非常大的,甚至不可同日而语的思维方式?”

这可真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睁眼说瞎话了!

不过也说明,写这些小作文的人,根本不懂逻辑学和辩证法,更没读过黑格尔。

黑格尔著有《逻辑学》——所谓《大逻辑》和《小逻辑》。

这是后人根据著述的“薄厚”予以“冠名”——厚的,称“大”;薄的,谓“小”。

具体说, 1812年黑格尔第一版的《逻辑学》,为《大逻辑》;其1817年出版的《哲学全书》第一部分“逻辑学”,是《小逻辑》。

《逻辑学》,是黑格尔哲学的基石。

他的所有著作,除《精神现象学》外,包括1830年修订的第三版《哲学全书》(包括《小逻辑》在内),均为1812年著述的“展开和应用”。

然而,黑格尔虽然使用了“逻辑学”一词,“此逻辑”却非“彼逻辑”。

他的“逻辑”,既不同于自亚里士多德肇始的“形式逻辑”,也不同于康德的“先验逻辑”——而是客观现实与主观概念同一的,也即历史和逻辑统一的充满辩证法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位一体的“逻辑”——黑格尔称为自己的“形而上学”。

至黑格尔止,西方拢共就存在过以上三种“逻辑”。

插上一句——纵观狂吹逻辑学狂贬辩证法的小作文,无一能跳出“形式逻辑”的窠臼,且并未进阶到现代的“形式逻辑”;虽如此,但无不主张,不学此“逻辑”则无以成任何事。

看看黑格尔怎么评价他之前的“形式逻辑”。

他在《大逻辑·第一版序言》开篇就写到——

“说人们由逻辑而学习思维,这一点从前被认为是逻辑的用处,从而也被认为是它的目的——正好像人们要由研究解剖学和生理学才学会消化和运动一样——这种偏见久已被打破了”。

哈哈——不研究解剖学便不会消化;不学习生理学则不会运动——何其生动乃尔,那些在小作文里把早期“形式逻辑”吹上天的人,不觉得被啪啪打脸么?

可怜的是,他们依然固守这一“久被打破”的“偏见”。

黑格尔接着说——

“大约由于一些形式上的用处之故,逻辑还被容许在科学之列,甚至被保留为公共课程对象。不过,这较好的运气只是表面的;因为逻辑的形态和内容,仍然与悠久传统所遗留下来的一样,但在流传中却愈益浇薄了;而在科学中以及在现实中生长起来的新精神,还没有在逻辑中显出痕迹。”

正因如此,黑格尔才要把崭新的、即以他的 “有、无、变”或曰“正、反、合”的“辩证法”这样的“新精神”,注入到“逻辑”中去。

客观地说,黑格尔并没有全盘否定前两种特别是“形式逻辑”,但是也尖锐地指出了其不足。

他在《逻辑学·导论》中说——

“假如说逻辑一般被认为是思维的科学,那么,人们对于它的了解是这样的,即:好像这种思维只构成知识的单纯形式;好像逻辑抽去了一切内容,而属于知识的所谓第二组成部分,即质料,必定另有来源;好像完全不为这种质料所依赖的逻辑,因而只能提供真正知识的形式条件,而不能包含实在的真理本身,也不能是达到实在的真理的途径,因为真理的本质的东西,内容,恰恰在逻辑之外。”

黑格尔话说得似很深奥,其实很直白——以往的逻辑,主要指亚里士多德创建的逻辑,研究的是思维的“形式”,而非“内容”也即事物的本质;从而,以往的“逻辑”,唯一提供的,是获得知识的“形式条件”,而并不包含“实在的真理”,更难说是获得实在真理的“途径”。

都说“形式逻辑”是亚里士多德创建的,实则直到黑格尔,才鞭辟入里揭示了此种逻辑的根本特点——研究思维形式的逻辑——尽管从亚里士多德的老师柏拉图和他自己,都对“形式(form或formal)”有过诸多论述。

黑格尔对过往逻辑的批判,是否过于刻薄?

并不。

他所反对的,是“逻辑抽去了一切内容,说它只教思维规则而不深入到被思维的东西里去,也不能考虑到被思维的东西的状态,就已经很不妥当了”。

一句话,黑格尔认为,以往的逻辑,还包括其所栖身的“形而上学(哲学)”,是“形式的”“静止的”“僵化的”。

他大声宣告——

“真理就是思维与对象的一致,并且,为了获得这种以致并非自在自为的现成的——思维就须适应和迁就对象”——活生生的、变动不拘的、不同发展变化的客观现实对象。

他说:“从这个方法与其对象和内容并无不同看来,这一点是自明的——因为这正是内容本身,正是内容在自身所具有的、推动内容前进的辩证法。”

“思辨的东西(das Spekulative),在于这里所了解的辩证的东西,因而在于从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或者说,在否定的东西中把握肯定的东西。”

说详细一点——

第一,黑格尔提出了普遍联系和运动、变化的思想。他认为,概念和一切事物,都处于不断运动和变化之中,反对孤立、静止、片面或仅从“形式”即表面现象看待事物。

黑格尔针对的不仅仅是旧逻辑,而是所有旧“形而上学(哲学)”。从而,后来“形而上学”成为了孤立、静止、片面或仅从“形式”即表面现象看待事物观点的代名词。

第二,黑格尔提出了一切事物运动、发展的源泉,在于事物的内在矛盾,而非外力推动,即对立统一的规律。

前述“形而上学”,不承认事物内部存在矛盾。

其最典型的公式——“是就是是,否就是否,其余都是鬼话”。自然科学的发展,恰恰证实了这一公式才是“鬼话”——比如,光的波粒二象性;量子力学“薛定谔的猫”等等等等。

第三,黑格尔提出了量变到质变的思想,即从一种质态到另一种质态相互转化的规律。

旧“形而上学”认为,事物或者恒静不变或者只是数量的变化。黑格尔在其《逻辑学》中,以大量数学和自然科学的例证,论证了从质变到量变是普遍存在的客观规律。

第四,黑格尔提出,真理是具体的也是发展的,是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在“否定之否定”过程中实现的。

黑格尔在论述“否定之否定”规律时,使用了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扬弃”。

所谓“扬弃”,不是简单地“否定”“抛弃”,而是继承、发展——否定的同时,保留了合理的成分然后超越了“前身”。

他在《逻辑学·第三部分第三章》说——

“科学表现为一个自身旋绕的圆圈,中介(注:第一次否定)把末尾(注:否定之否定)绕回到圆圈的开头;这个圆圈以此而是圆圈中的一个圆圈;因为每一个别的支节,……当它转回到开端时,它同时又是一个新的支节的开端。这一链条的片段就是哥们科学,每一门科学都是一个在前的和一个在后的——或者更精确一点说,只有在前的,要在它的结论里才显露出它的在后的”。

多么精准恢弘的阐述——任何科学都是相互联系的,也都是后继科学的开端,永远按照“否定之否定”螺旋式上升。

黑格尔不仅提出了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而且认为,辩证法是主客观的同一,是实践和认识的同一。

在历史上,黑格尔首次把“实践”引入了“逻辑”,并强调了其在历史和人类认知中的重要作用。这是他所谓“新精神”的显著特征,由此实现了知和行以及逻辑和历史的统一。

黑格尔注入“新精神”的“逻辑学”,也是他的新“形而上学”。

他在《逻辑学·第一版序言》中说——

“一个有文化的民族竟没有形而上学——就像一座庙,其他各方面都装饰得富丽堂皇,却没有至圣那样。”

黑格尔所追求的,就是打造全新的“至圣”——能够认识和解释世界的包括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辩证法“逻辑”或“形而上学”。

再显然不过,黑格尔的“逻辑”和“形而上学”,已然远远超出了既往两种逻辑和旧“形而上学”的范畴和眼界——恢弘、博大和深刻N倍也不止。

尽管,他认为“绝对精神”是世界的本源,认为世界万物的演化,是“绝对精神”的外化,“头脚倒置”了。但这是另外的话题。

归根结底要说的,就是开篇所引的那篇小作文的说法,不靠谱得无以复加。

正如黑格尔并不全盘否定“形式逻辑”,其作为思维和表达的一般性规律,自有其价值。

但若以狂吹“形式逻辑”来狂贬“辩证法”,那一定是既无知又可笑了,更别说还扯上黑格尔——写小作文的人,大概除了他的名字这三个字,关于他的一切都丝毫不知了。

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孔子此话包含高深的逻辑,也极富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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