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中朝官系统——东汉内官中“常侍”是一个什么官职?

六六六谈过去 2024-03-12 17:51:36

东汉末年有一个“十常侍之乱”,这其中的“常侍”就是东汉官员系统中的内官,官职虽不大,但靠近权力中心(皇帝),所以它的能量十分巨大。

为方便理解,还是从源头说起。

封建王朝一般有二类官员系统,一类是以丞相为首的文官系统,它属于政府系统,简称外朝官;另一类是服务于皇帝的内官系统,它属于宫廷系统,简称中朝官,或内朝官。

如果硬要细分,也可分三类,外朝官,中朝官,与禁中。这禁中其实就是帝王妻女住居的地方,禁中,禁中,就是中朝官也不能随便进入的地方,称为“禁”,因孝元皇后她爸名禁,所以改为“省”。

“省中”也有自己的官员系统,其设有专事宫廷服务的宦宫大长秋,秩千石,其下有丞、仆、令等,亦有秩,为宫廷服务机关。

通常来说,皇帝会把政务全交给丞相负责,丞相要处理大量政务,必须自行招募一群帮手,这称为“开府治事”。

丞相只需要定期进宫,向皇帝汇报,即可。

至于皇帝,主要掌握二项权力——祭与戎,也就是军队由皇帝掌握,还有祭天的仪式由皇帝负责。如此皇帝身边就有二类官员,一种是以将军,太史,巫类人员,他们是为“祭”与“戎”服务的;另一类是服务于贵族的奴仆,奴仆因被皇帝赏识,也可能成为中朝官,所以禁中与中朝也可归为一类。

一般来讲,宫廷服务的对象是皇帝及其家属,无涉公共行政,本不该列为国家行政机关。

但问题就出现在秦朝一统天下后,帝王的权力大大增加,没有其它国家或者公族能对皇权有所限制,所以皇权对文官系统进行深度且随意性的干涉。

典型地就是赵高,他的职位是中车府令属于内朝官系统,本来是服务皇帝日常作息的,但因靠近皇帝,受皇帝信任,其权势盖过外朝的丞相。

当然,赵高的情况属于特例,并不是惯例。

西汉朝廷的这一套“宫府”动作体系,适合和平年代,且不强势的皇帝。

一旦皇帝强势起来,或者外部有危急状态,需要快速响应,这一套系统就不合适了。

正好汉武帝是一位强势的君主,且汉武帝时匈奴问题很急,所以汉武帝融合了丞相府与宫中。

汉武帝将外朝官,也就是丞相府的权利一分为二,将“决策”权利收回,丞相只保留执行权利。

皇帝有了决策权后,又深感自己能力不足,于是就找一群有才能的人为自己参谋规则,然后再由皇帝做决策,最后交给丞相去执行。

皇帝找来的这群人通常有二类来源,一类是原本就待在皇帝身边的人,比如各种将军,光禄 勋、司隶校尉等等,另一类是外朝一些有才华有人,这些人或是平民,或者属于外朝官员,为方便他们进入宫殿,就得给他们加官,比如加侍中、尚书等等内朝官员的头衔,将他们纳入内朝官员系统。

两汉中朝官员构成

两汉时期,能参与“决策”的中朝官大概有如下;

将军

主要有大将军、车骑将军、骠骑将军、卫将军、前后左右将军,在武帝一朝大多都是领兵出征,战罢即撤。

将军虽是武职,但仍可参与皇帝主持的中朝会议,直到霍光的出现。

霍光以大将军的身份“开府”治事,既然开府治事,必然有自己的办公地点,其办公地点不可能选在皇宫。

这就涉及霍光的另二项官职,大司马与领尚书事。

大司马

《汉官仪》载:“武帝元狩四年,置大司马”。

汉武帝设置大司马一职,单纯是为了尊崇卫、霍。但汉武帝一朝,卫、霍早尊贵,但未参与过内朝谋议,在武帝一朝不能算作内朝官。

又因霍光始,大司马的性质逐渐发生改变,由武帝时的尊崇之官,变为内朝官之首。一般情况下,将军加大司马就是内朝官之首,若是大司马成为专任,不再是将军前的加官,大司马也算是内朝官,但非内朝官首领。

领(视,平)尚书事

先说“尚书”一职。最初始的“尚书”为皇帝的“秘书”,只负责收发章奏,沟通内外,办理具体事务,基本上不参与内朝的议论时政和辅助决策。

当章奏多了,办的事情多了后,人数就会上来,尚书群体就会出一个主官——尚书令。由于在皇帝身边时间够长,皇帝也会问身边人一些事,此类人也会进入内朝官决议的现场。

至于领(视,平)尚书事者则是汉武帝时期,命内朝官审阅章奏,提出处理意见供武帝参考,总其事者即为领尚书事。

因为领(或视、平)尚书事不算是官员,只算是某项职责,即代替皇帝看奏章,所以领(或视、平)尚书事不能单独出现,只能作官员后面的“加官”。

到东汉时期,刘秀削弱相权,以内朝“尚书”为基础,设置“尚书台”,《后汉书》载;“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书主郡国;二千石事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客曹尚书主外国夷狄事。 ”

四曹尚书将“公事、郡国、民事、狄事”全部收回,这已是从朝廷到地方、从民间到官府、从 国内到国外无所不包。

后又设置“三公曹”,主断狱事,又涉及司法,等于将司法也收回。相当于东汉以“尚书台”代替了整个宰相府。

光禄勋、司隶校尉

光禄勋,原为郎中令,秦朝九卿之一。

郎,原为君主的走廊,廊中即为君主的近侍,负责君主的安全,后也负责宾客迎送、接受群臣奏事的谒者。王朝中能当“郎”的人,一般为高官子弟,或者皇族子弟。

所以光禄勋(郎中令)居于禁中,经常性地接近皇帝,自然具备皇帝参谋的职责。

司隶校尉是监督京师(中央)和周边地方的监察官,其品阶虽不高,却具有皇帝钦命持节使者的身份。但是司隶校尉有自己的官署,不一定总是在皇帝身边备顾问,因此 ,司隶校尉并不是有机会得预每一次的中朝的议论。

给事中

意为给事于禁中,凡朝官给予加官引为禁中腹心者,就可称为给事禁中。结事中原本不是官名,泛指在禁中供事,久而久之,给事中也成了官名。

另外还有“侍中”,起初也是给侍禁中的意思,后来成为加官名。

“十常侍”官职的来源

前文说过,天子三朝——外朝、内朝、燕朝。

外趄指宰相为主的官员,内朝批给皇帝建议的“咨询”官员,燕朝即禁中服务于皇帝皇后的奴仆。

燕朝,也称禁中,有自己的系统,其官员称为大长秋令,大长秋也有自己的府,称为大长秋寺。

《后汉书》云;“大长秋一人,二千石。景帝更为大长秋,或用士人。中兴常用宦者,职事奉宣中宫命。凡给赐宗亲及宗亲渴见者关通之,中宫出则从,丞一 人(宦者),六百石。 ”

大长秋令下有属官有中宫仆(秩千石),中宫谒者令、中宫尚书、中宫私府令、中宫永巷令、中宫黄门冗从仆射、中宫署令(以上秩皆六百石),中宫药令(秩四百石),皆用宦者,又有詹事一人,承奉制,位在长秋之上,亦用宦官,主禁中诸官,汉成帝时省,并其职 于大长秋。

燕朝的大长秋寺有自己的“宦官”系统,东汉极大多数“有权”的宦官就是出自己“大长秋寺”。

比如“十常侍”中的张让,他由小黄门升级而中常侍。至于小黄门,属于宦官中的头目,需要有一定的文化素养。

《后汉书》:"小黄门,六百石。宦者,无员。掌侍左右,受尚书事。上在内宫,关通中外,及中宫已下众事。"

常侍

《汉书》:“孟康曰:「中朝,内朝也。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

散骑为皇帝侍从,散骑之职为侍从御驾左右,专司对皇帝劝善规过,议兴议革。常侍与散骑性质一样,也是侍从官,西汉时常侍为士人,东汉时全用宦官。

至于“中常侍”则是侍奉于禁中之人,特别加了一个“中”,意味“禁中”也可出入。

东汉时期“十常侍之乱”,如果以官制方面来讲,其实是因为帝王独裁,导致“家国不分”,“公事与帝王私事”混在一起,导致“私官(中朝官)”可以干涉公事。且因为帝王担心外朝官(丞相)分权,又会大力鼓动自己的奴才去制衡外朝官。

这就是“十常侍之乱”,或者说官宦乱政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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