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客部曲制——东吴军队“私有化”的问题

六六六谈过去 2024-03-12 17:52:58

“部曲制”是西汉时期的军队建制,《后汉书·百官志》记载到:“将军不常置……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大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后部曲连用,泛指部属或士卒,相当于现代军事组织中的“营连”。

东汉初期,光武帝“度田”失败,即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刘秀下令各州、郡,清查人们占有田地数量和户口、年纪。

结果豪族势力过大,“度田”失败,整个东汉阶层只得默认豪族的“私田,私军”模式,这种情况延续到东汉末年。

“佃客”与“曲部”

“佃”的本意通“田”,即“耕作”的意思,后农民向地主或官府租种土地也称为“佃”,“客”指寄居或迁居外地的人,“佃客”即为从事租种土地的“客”。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为吸引人才,纷纷养“客”,“客”的地位颇高。进入汉朝后地主阶级力量得到巩固和稳定,客在地主阶级斗争间的夹缝中生存壮大的优势丧失,所以客逐步丧失自由而变成依附于地主阶级的佃客。

比如东汉儒学大家郑玄,“家贫,客耕东莱”,家里贫困就在地主家做佃客,赚“钱”养家。再如《三国志》中的“麋竺字子仲,东海朐人也。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赀产钜亿。”有“僮客”万人。

这种“农户”动不动就去当“地主”家“长工”的现象,称为“佃户(客)”制,这种现象大量出现与当时的“战争”特别是“税收”有关。

古代的税收有二种;其一是以“人口”为基础收税;其二是以“田地”为基础收税。朝廷想要以“人口”或者“耕地”为基础,进行征税,其前提之一就是必须知道人口有多少,土地有多少,即“编户齐民”的基础上进行。

但秦朝因暴力执行“编户齐民”而灭亡,西汉吸取教训,在赋税上征收得很松,如“田税”是十五税一,或者三十税一,但最重要的“人头税”却极重,比如卫青为逃避“人头税”,主动投身大户人家,当奴役。

这种投身高门大户逃避“税役”的做法,战国时期就有,《韩非子·诡使》谓:“士卒之逃事状匿,附托有威之门以避徭赋而上不得者万数。”

大户朝中有人,可以逃税避役,也乐于收留这种“人员”。地方大户收留人口成千上万后,即成为地方豪族,为保卫财富,地方豪族会建立自己的武装力量,不光是防朝廷,也防强盗还有流民。

后光武帝想通过“度田”一并解决地方豪族的经济基础,也因豪族势大而失败。

如开头所言“部曲制”自诞生之初是一种国家军事制度,部与曲在当时是军队的两个编制,之后人们逐渐将其连在一起称 “部曲”来代替军队的某个编制,当时的“部曲”与地主豪强没什么关系。

东汉后期至三国并立,统一的国家军事制度被割据一方的豪强打破,国家军事制度中的“部曲”逐渐走向私有化,成为某一将领或者家族的私人军队。

东汉末年以来主要形成了三种类型部曲制;其一,此种类型部曲制,以宗族为核心,杂糅附从宾客、乡党以及流民,筑坞自保称霸一方。

如许褚,“汉末,聚少年及宗族数千家,共坚壁以御寇。”许褚聚的是“少年”及“宗族”,这里的“少年”不是指年龄,用地痞流氓形容比较好。

第二种为“宗贼部党”,主要是一些平民,为躲避战乱或拒服租税徭役而逃入山林之地聚集在一起形成部曲。

第三种为寒族侠士招募的义从,如甘宁“少有气力,好游侠,招合轻薄少年,为之渠帅”。

这种部曲制,家族化特征十分明显。

比如曹操手下将军李典,“典从父乾,有雄气,合宾客数千家在乘氏。初平中,以众随太祖,……布别驾薛兰、治中李封招乾,欲俱叛,乾不听,遂杀乾。太祖使乾子整将乾兵,……整卒,典徙颍阴令,为中郎将,将整军。”

李典从父李乾聚合“宾客数千”,先从曹操,李乾死后,其部由地乾之子李整统帅,李整死后,才由李典统帅。

总之,“部曲制”是在独特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种与土地和家族乡党相结合的兵制,它既是战斗组织,又是生产组织。

东吴的“部曲制”

到三国时期,魏蜀吴对“部曲制”,也就是将领的“私兵”问题,处理方式各不相同。

先是曹魏,曹操很早就意识以“部曲制”的根本原因。曹操早期没有时间解决,还是默认了将领私兵的情况,比如臧霸等。后期则采用“屯田制”,将流民等吸引过来。当然,曹操敢屯田的前提原因是曹魏集团中,曹氏夏侯氏控制大部分兵力,其它将领势力太弱。

蜀汉先前也是默认部曲制,结果刘备和曹操在汉中对峙时期,益州的豪族马秦与高胜起兵反对刘备的统治,拥兵数万人。诸葛亮时期,对益州之外的土著大多是攘和为主,打下他们还是要靠他们治理,至于益州豪族,则是以打压为主。

东吴最特殊,由于东吴是外来势力,对本地豪族基本上是优待与拉拢。

具体措施有——授兵、奉邑、复客。

授兵,又称给兵,一般授于武将二千人。如程普,“普皆有功,增兵二千,骑五十匹。”

奉邑是随授兵所划的提供军赋食邑的地区。即给将领某一片区,此片区的税收就是军队的军费,引片区往往是由该将领担任太守,如周瑜担任南郡太守时,他拥有刘阳、下隽、州陵、汉昌四县奉邑。

复客,是国家赐予兵主的私家佃客,他们对国家不出租役,只对兵主负责,属于兵主有私家势力。

一般情况下,授兵与奉邑,国家有权收回。复客则属于私家势力,不随授兵奉邑易主而转移。

在这三条政策下,东吴的军队私有化明显,兵主的军队基本上只有兵主的族人能接收,其它人不能,即使是吴主孙权也不行。

以鲁肃代周瑜为例,“即拜肃奋武校尉,代瑜领兵。瑜士众四千馀人,奉邑四县,皆属焉。”鲁肃接收了周瑜的兵,又收了周瑜的四座奉邑,这应该是东吴的“授兵”与“奉邑”,至于周瑜的私兵,则由周家人接收,如周峻“瑜兄子峻,亦以瑜元功为偏将军,领吏士千人。”

周瑜鲁肃还不是本地土著,孙权防范的不深。作为东吴土著豪族的陆家,则不一样,如陆逊死后,其子陆抗拜建武校尉,领逊众五千人;陆抗卒,其子陆景、陆玄、陆机、陆云,分领抗兵。

这种本地豪族私兵化过深的情况,使孙权很不安,所以孙权晚年不断的打压本土豪族。

部典制与佃客制只是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问题,“部曲”私有化的直接原因是战乱,最核心原因是豪族的“佃客制”,地方豪族以塞族为骨干,聚集地区流民,形成一股较大的势力,为保护家族财产,势必从“佃客”中诞生一支武装力量,这支力量或农或战,且只在家族之间传承,最直接的就是父子之间传承,旁人不能干预。

要彻底解决私兵,核心方案还是社会资源分配上,要减弱农民的人身依附,使农民与土地直接对接朝廷,这就是隋唐时期的“均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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