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昆明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征集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公告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拟由市属国有企业在部分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项目。
(二)房源条件。1.房源所属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2.房源为单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3.房源权属清晰且可交易。4.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5.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或整院。
二、参与征集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3.参与征集房源明细表;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此次公告的背景是5月17日的史诗级救市政策,明确支持地方国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售出商品房。
而自5月份以来,武汉、西安、南京、杭州、合肥等地均提出支持企业收购商品房,其中尤其以杭州的政策最有针对性也最具体。
对比杭州临安区的收购政策,昆明收购房源的条件要更加宽松,杭州的收购条件是单套建面不超过70平米,而昆明是120平米以内。
杭州临安区的收购房源用途是“公共租赁住房”,而昆明收购房源的提法是“用作保障性住房”。
很显然,保障性住房涵盖的范围更广,不排除昆明在收购部分商品房后,可能会用于如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房等用途。
昆明的收购政策虽然未提收购价格,但定价方式应该与杭州区别不大,即以周边房源评估价作为最高限价。
但国务院在提到国企收购未售商品房时也明确,地方政府选定的国有企业,不得涉及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昆明目前满足条件且尚有能力大规模收购商品房的国企恐怕不多,而能够满足收购条件也渴望被收购的楼盘肯定不少,僧多粥少的局面下,哪些项目能成为幸运儿十分值得关注。
同时,下一步还要看昆明的收购规模有多大,对于去库存、提振楼市能起到多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