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北京通报7批不合格食品,含油麦菜、木瓜、鸡蛋、豆芽

聚集食安全 2024-05-05 06:53:09

欢迎点赞、关注、转发。人人参与食安,共同抵制问题食品、非法食品,集体表达健康餐桌、健康生活的呼声;让差、假食品成为“过街老鼠”,让不健康食品无处遁形!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豆制品、蛋制品等大类食品共计759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752批次,不合格7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北京云众餐饮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山药(散装),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实测值:1.4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咪鲜胺,又叫咪鲜胺锰络合物,由咪鲜胺与氯化锰复合而成,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具有明显的防效,也可以与大多数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混用,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对大田作物、水果蔬菜、草皮及观赏植物上的多种病害具有治疗和铲除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在山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有关专家表示,咪鲜胺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食品中少量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2.北京市东城区旧鼓楼外大街日易盛菜市场孙文奇经营销售的韭菜(散装),克百威(实测值:5.7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杀螨、杀线虫剂。克百威为白色结晶,无臭味,在环境不易自然降解,半衰期长,易蓄积,对鱼类、鸟类及野生动物有害,对环境有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本次抽检的韭菜中检测出克百威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了快速控制病情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克百威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人体中毒,引发多汗、流涎、瞳孔缩小、头昏、头痛、流泪及肌肉震颤等,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可出现接触性皮炎。

3.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北京鲜灵水果店在美团(网店名称:鲜菜到家上地市场店)上经营销售的油麦菜(散装),腈菌唑(实测值:0.3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腈菌唑,是一种淡黄色固体有机物,是一类具有保护和治疗活性的内吸性三唑类广谱杀菌剂,主要对病原菌的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起抑制作用,对子囊菌、担子菌均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腈菌唑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本次抽检的油麦菜中检测出腈菌唑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有关专家表示,生鲜蔬菜中少量腈菌唑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腈菌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4.北京市怀柔区万星农副产品市场北京定怀顺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鸡蛋(散装),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实测值:179u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u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一种兽医专用酰胺醇类广谱抗菌药,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家禽的蛋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μg/kg。本次抽检的鸡蛋中检测出氟苯尼考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药物带入到禽蛋中。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氟苯尼考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5.北京市怀柔区运通盛世农副产品市场首联益家(北京)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短绿豆芽(散装),6-苄基腺嘌呤(6-BA,实测值:0.056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是第一个人工合成的细胞分裂素,具有抑制植物叶内叶绿素、核酸、蛋白质的分解,保绿防老,将氨基酸、生长素、无机盐等向处理部位调运等多种效能,广泛用在农业、果树和园艺作物从发芽到收获的各个阶段。《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第11号)中规定了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造成本次抽检的短绿豆芽中检测出违禁物质6-苄基腺嘌呤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6-苄基腺嘌呤超标的豆芽,会导致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改变,老年人骨质疏松等,甚至有致癌可能;

6.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北一街北京宴喜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姜(散装),噻虫胺(实测值:0.8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7.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中山口路北京佳莲伟业农副产品零售市场龚作耀经营销售的木瓜(散装),噻虫胺(实测值:0.02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1mg/kg);噻虫嗪(实测值:0.02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1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虫胺、噻虫嗪,境外属于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广泛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蚜虫、飞虱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生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同时,噻虫胺、噻虫嗪在木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0.01mg/kg。本次抽检的姜、木瓜中检测出噻虫胺、噻虫嗪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了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噻虫胺、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责成东城、大兴、昌平、怀柔、海淀各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食品安全抽检检验管理办法》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立即开展核查处置,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销毁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将相关防控措施与核查处置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开展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

0 阅读:0

聚集食安全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