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山东通报22批不合格食品,含水饺、沃柑、腊八蒜、猪肉

聚集食安全 2024-04-26 06: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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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饼干、糕点、酒类、饮料等24大类食品共计1735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1713批次,不合格22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济河街道青年路柏家油条粥铺经营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47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在使用后所产生铝残留数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明矾(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可以在油条等油炸面制品制作过程中使用,但其铝(Al)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mg/kg(干样品,以Al计)。本次抽检的油条中检测出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生产企业或个人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有关专家表示,铝不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不参与正常生理代谢,具有蓄积性,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2.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城阳街道幸福里小区沿街楼信中路西侧乐奇超市经营部销售的甜椒,噻虫胺(实测值:0.2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3.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洋湖乡丰阳超市经营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实测值:0.033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虫胺、噻虫嗪,均属于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广泛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蚜虫、飞虱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本次抽检的甜椒、香蕉、线椒中检测出噻虫胺、噻虫嗪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噻虫胺、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4.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车站街道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庞志东蔬菜批发零售店经营销售的辣椒(线椒),噻虫胺(实测值:0.2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啶虫脒(实测值:0.348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啶虫脒,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具有层间传导活性和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半翅目(特别是蚜虫)、缨翅目和鳞翅目害虫,叶面或土壤处理,适用作物广泛,特别适用于蔬菜、果树和茶树,广泛用于水稻、蔬菜、果树、茶叶的蚜虫、飞虱、蓟马等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啶虫脒在茄果类蔬菜(番茄、茄子、甜椒、黄秋葵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本次抽检的线椒中检测出啶虫脒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了快速控制虫害,超量使用并未遵守休药期规定所致。相关资料显示,啶虫脒作为烟碱类杀虫剂,干扰神经系统中起重要作用的乙酰胆碱的正常功能,使神经传输保持开放状态,引起异常兴奋。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啶虫脒超标的食品,容易引发人体中毒,导致恶心、呕吐、头痛、乏力、心跳过速等症状,对人体健康有影响。

5.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兴安街道街道人民路泰华城二期满囤餐饮店经营销售的生猪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实测值:16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五氯酚酸钠,为一种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或用于鱼塘虾塘的消毒。《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本次抽检的生猪肉中检测出违禁物质五氯酚酸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为了防止病害,超范围非法违规使用。有关专家表示,五氯酚酸钠由于其水溶性,易造成水或土壤污染,通过食物链作用进入牲畜体内,进而进入人体内,能抑制人体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长期摄入这类物质,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6.山东正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山东省曲阜市汇泉花园小区济宁新华鲁抗大药房有限公司曲阜逵泉路新华鲁抗大药房经营销售的康投®维生素C凝胶糖果(2g/粒 草莓味),还原糖(以葡萄糖计,实测值:4.3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g/100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还原糖,是指具有还原性的糖类,包括葡萄糖、果糖、半乳糖、乳糖和麦芽糖等。还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会影响食糖的口感、外观等。还原糖分不合格还会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还原糖分高的食糖会影响产品的质量,易吸潮、不利于储存。《康投®维生素C凝胶糖果 (草莓味)》(Q/TZQ 0117S—2022)中规定,还原糖(以葡萄糖计)含量不低于10.0g/100g。本次抽检的康投®维生素C凝胶糖果中检测出还原糖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纯度不高;也可能是生产工艺控制不当,导致产生过多的还原糖分;还可能与运输、储存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7.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田镇街道高苑路郭强水饺店经营使用的餐具-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390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本次抽检的餐具-餐盘中检测出违禁物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近年来,科学家们发现,洗涤剂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孕妇使用不慎,不利于胎儿的发育。 同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还会对皮肤产生影响,人们通常形象地将做家务所造成的手部肌肤粗糙,称为“主妇手”。其实“主妇手”只不过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更确切地说它是由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引发的一种皮肤病。

8.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北关街办友爱路名仕园(沿街)香和面馆经营使用的餐具-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有关专家表示,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本次抽检的两批次餐饮具-餐盘、碗中出现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一般是由于餐饮具的清洁消毒不彻底造成的,具体原因可能是消毒剂的浓度不足、消毒的温度设置过低、消毒的时间不足等等,也可能是由于消毒后,工作人员的操作不规范等原因所导致。

9.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护山新农贸市场建宾水果店经营销售的香蕉,吡虫啉(实测值:0.090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10.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附院对过时代佳苑家园百货超市经营销售的姜,吡虫啉(实测值:1.1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吡虫啉,是一种烟碱类超高效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害虫不易产生抗性,对人、畜、植物和天敌安全等特点,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主要用于水稻、小麦、棉花等作物上蚜虫、叶蝉、蓟马、白粉虱等害虫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根茎类蔬菜(胡萝卜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本次抽检的香蕉、姜中检测出吡虫啉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了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且未遵守休药期规定所致。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头晕、恶心、呕吐等中毒反应,甚至可能导致癌症、畸形等危害。

11.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办庙埠村张野子糕点加工厂生产、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春城路兰伟波超市经营销售的绿豆饼(550克/盒),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实测值:0.0544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苯甲酸,又称安息香酸,在酸性条件下对多种微生物有明显的杀菌、抑菌作用,是很常用的食品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本次抽检的绿豆饼中检测出违禁物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违规使用。有关专家表示,在食品中添加少量苯甲酸时,对人体并无毒害,但如果人体长期大量摄入苯甲酸或苯甲酸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造成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

12.山东省日照高新区日照北路新发地综合商品交易中心高姐蔬菜批发商行经营销售的山药(散装),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实测值:0.44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mg/kg);

13.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孙武街道办事处闫家堤口农贸市场东区道老吴蔬菜经营处经营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实测值:0.86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咪鲜胺,又叫咪鲜胺锰络合物,由咪鲜胺与氯化锰复合而成,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具有明显的防效,也可以与大多数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混用,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对大田作物、水果蔬菜、草皮及观赏植物上的多种病害具有治疗和铲除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在山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有关专家表示,咪鲜胺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食品中少量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1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宇航人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汶源街道钢都大街南侧昌盛路西侧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银座钢城店经营销售的V9鲜榨沙棘果汁饮料(300ml/瓶),铅(以Pb计,实测值:0.22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3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铅(以Pb计),是常见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人体中理想的含铅量为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铅(以Pb计)在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含浆果及小粒水果的果蔬汁类及其饮料、浓缩果蔬汁(浆)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03mg/kg。本次抽检的V9鲜榨沙棘果汁饮料中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有关专家表示,铅是蓄积性的重金属,随食物进入人体、会对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重金属铅可影响神经、造血、消化、泌尿、生殖和发育、心血管、内分泌、免疫、骨骼等各类器官。

15.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羊流镇牛石路润都家购物中心经营销售的豇豆,倍硫磷(实测值:0.2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灭蝇胺(实测值:1.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倍硫磷,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农药,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有关专家表示,少量农药倍硫磷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本次抽检的豇豆中检测出倍硫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防治双翅目昆虫病虫害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本次抽检的豇豆中检测出灭蝇胺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了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生鲜蔬菜食品中少量灭蝇胺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灭蝇胺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16.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交运市场秀兰海鲜调料店经营销售的良姜,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358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其他香辛料调味品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本次抽检的良姜中检测出违禁物质二氧化硫残留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而超范围违规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有关专家表示,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17.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城区金谷园市场孙君蔬菜批发部经营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实测值:0.9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是一种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本次抽检的韭菜中检测出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有关专家表示,氯氟氰菊酯属于中等毒杀虫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食品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18.山东省济南市三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稻庄镇稻庄商业街旌丰生鲜便利店经营销售的三鼎水饺(500g/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31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5g/100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米面与调制食品》(GB 19295—2021)中规定,速冻面米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本次抽检的三鼎水饺中检测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有关专家表示,随着油脂氧化,食品中的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19.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宁城街道福宁便民市场宁津商储福宁超市经营销售的油麦菜,腈菌唑(实测值:0.2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腈菌唑,是一种淡黄色固体有机物,是一类具有保护和治疗活性的内吸性三唑类广谱杀菌剂,主要对病原菌的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起抑制作用,对子囊菌、担子菌均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腈菌唑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本次抽检的油麦菜中检测出腈菌唑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有关专家表示,生鲜蔬菜中少量腈菌唑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腈菌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20.山东省淄博市鲜小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山东省滨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营街道小营社区百鑫购物中心经营销售的鲜小囤腊八蒜(750克/盒 酱腌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实测值:1.05,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本次抽检的鲜小囤腊八蒜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得不够透彻,认为添加单种防腐剂不超过国家标准要求就可以,从而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有关专家表示,我国允许在食品中使用防腐剂,但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标准使用,对超过标准范围的食品防腐剂,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

21.河北省深州市嘉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城区开元路英伦湾小区门口好邻居英伦湾加盟店经营销售的枣赢未来金丝枣醋(800ml/瓶 酿造食醋),三氯蔗糖(实测值:0.371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5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蔗糖精,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也是最接近蔗糖的一种甜味剂,它是一种白色至金白色、无臭的结晶性粉末,是最接近蔗糖的一种甜味剂,甜度可达蔗糖 600 倍,热稳定性好,温度和pH 值对它几乎无影响,在焙烤工艺中比阿力甜更稳定,适用于食品加工中的高温灭菌、喷雾干燥、焙烤、挤压等工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三氯蔗糖在醋中最大使用量为0.25g/kg。造成本次抽检的枣赢未来金丝枣醋中检测出违禁物质三氯蔗糖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三氯蔗糖或者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相关资料显示,大部分研究认为三氯蔗糖是相对安全的食品添加剂,但近年来也有研究发现三氯蔗糖及其水解产物具有一定毒性,因此其安全性还需进一步研究。

22.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路街道花园路印象城济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经营销售的沃柑,丙溴磷(实测值:0.2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丙溴磷,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的非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在叶片上有较好的渗透性,对柑橘橙类红蜘蛛等有较好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丙溴磷在柑、橘、橙等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本次抽检的沃柑中检测出丙溴磷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少量丙溴磷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丙溴磷超标的水果类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责令各市、县(区)级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食品安全抽检检验管理办法》及山东省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责令相关企业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销毁、召回问题食品,并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助力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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