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务问答】
Q:华律师,您好,请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文件精神,2025年春节假期为2025年1月28日(星期二)至2月4日(星期二),共8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我们单位是否必须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放假?是否有自行调整的空间?
第一,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的法定节假日四天,建议单位应当安排员工休,即1月28日至31日(农历的除夕至初三)。因春节对于我们国人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保证员工休假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当然,如果单位确因生产安排的需要,必须安排法定节假日上班,经员工同意的情形下,按照不低于日工资标准300%的标准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第二,针对2025年春节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剩余4天,其中2月1日(周六)、2月2日(周日)为休息天,而2月3日(初六)、2月4日(初七)为法定节假日调休。如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管理计划,必须安排职工上班,经员工同意的情形下,针对上述剩余的4天,按照不低于日工资标准200%的标准支付休息日加班费。
第三,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24修订)》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管理提示】
提示用人单位,考虑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25年春节放假安排为8天,考虑到春节对我们国人特殊意义及员工当天工作的积极性,仍建议单位尽快避开上述期间安排上班,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上班或加班,事先与职工充分沟通,确保休假安排合法合规。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