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梧州公布14批不合格食品,含莲藕糖、椰角、蜜枣、年糕

聚集食安全 2024-05-08 11: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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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梧州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食用油、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等7大类食品共计321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307批次,不合格14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梧州市苍梧县梨埠镇梨埠农贸市场梁氏蔬菜销售部经营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实测值:20.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为白色针状或棱状结晶,略有酚味,易溶于水,性质稳定,长期存放不变质,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稳,在豆芽生产中的应用比较广泛,它可以促进豆芽下胚轴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第11号)中规定了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本次抽检的绿豆芽中检测出违禁物质4-氯苯氧乙酸钠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豆芽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而违规使用。有关专家表示,4-氯苯氧乙酸钠,对人体有积存毒性,长期食用会对人体产生蓄积危害,如使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发生改变,对人体有致癌、致畸的作用,即使有些危害不会在短时间内出现,但是长久沉积必定会给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2.梧州市苍梧县沙头市场开发服务站黎胜新蔬菜销售档经营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实测值:1.56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mg/kg);

3.梧州市苍梧县沙头镇李少华经营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实测值:1.6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咪鲜胺,又叫咪鲜胺锰络合物,由咪鲜胺与氯化锰复合而成,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具有明显的防效,也可以与大多数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混用,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对大田作物、水果蔬菜、草皮及观赏植物上的多种病害具有治疗和铲除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在山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有关专家表示,咪鲜胺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食品中少量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4.梧州市苍梧县旺甫镇兴旺路联华生鲜超市经营销售的椰角(蜜饯),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887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5g/kg);

5.梧州市北流市大里镇沙埒村五组双豪食品厂生产、梧州市藤县藤州镇西厚路万家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销售的莲藕糖(蜜饯),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1.78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5g/kg);

6.梧州市长洲区竹湾村四组枣林蜜饯加工厂生产、梧州市藤县濛江镇下大街中路万家丰百货超市经营销售的枣林蜜枣(25kg/箱 蜜饯),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479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5g/kg);

7.梧州市岑溪市育才路与二十一米街交汇处金海国际城百联商业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莲藕糖,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4.25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5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遇水以后形成亚硫酸,其氧化时可使食品的着色物质还原褪色,亚硫酸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因此,既是漂白剂又是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在蜜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5g/kg。本次抽检的椰角、蜜枣、莲藕糖中检测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制品的色泽,从而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相关资料显示,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8.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新地路叶燕油房生产销售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₁(实测值:54.8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0µ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其污染的食物主要是花生、玉米、稻谷、小麦、花生油等粮油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花生(油)、玉米(油)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μg/kg。造成本次抽检的花生油中检测出黄曲霉毒素B1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在采收和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高温潮湿,导致原料霉变、腐烂,企业采购时没有严格挑拣原料并进行相关检测;也或者是加工中没有采用精炼工艺或工艺控制不当。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超标的植物油会对肝脏造成损伤,有诱发癌变的风险。

9.梧州市苍梧县沙头市场开发服务站黎胜新蔬菜销售档经营销售的尖椒,噻虫胺(实测值:0.2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10.梧州市苍梧县沙头镇沙头市场开发服务站顺发蔬菜档经营销售的小米椒,噻虫胺(实测值:0.076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11.梧州市苍梧县沙头镇沙南大道荣进超市经营销售的大肉姜,噻虫胺(实测值:0.5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12.梧州市苍梧县沙头镇沙头市场开发服务站顺发蔬菜档经营销售的尖椒,噻虫胺(实测值:0.4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13.梧州市苍梧县梨埠镇梨埠农贸市场榆姐蔬菜店经营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实测值:0.1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虫胺,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广泛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蚜虫、飞虱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生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本次抽检的尖椒、小米椒、大肉姜、螺丝椒等产品中检测出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14.梧州市岑溪市大中路双骏食品厂生产、梧州市岑溪市工农路一批副食店(个体工商户)经营销售的双骏年糕(650克/包),菌落总数(实测值:1.2×10³,1.7×10⁴,3.0×10⁵,5.4×10²,2.0×10⁴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⁴,M=10⁵CFU/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菌落总数,是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的指示性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GB 2726—2016)中规定,糕点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本次抽检的双骏年糕中检测出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值得注意的是,菌落总数虽然不是什么直接的致病菌,但如果菌落总数超标严重,当其随食物进入人体后会破坏肠道里正常的菌落环境,引起腹泻、损伤肝脏等身体器官。长期食用超标严重的食品后,可使人患上肠道疾病;菌落总数超标也意味着致病菌超标的机会增大,增加危害人体健康的几率。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梧州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责令各县(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食品安全抽检检验管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立即开展核查处置,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销毁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积极进行生产(种养)溯源,并及时将相关防控措施与核查处置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开展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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