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手机和家电,二手房也正式开始“以旧换新”和“卖旧买新”!
不仅手机和家电可以以旧换新,住宅也可以。4月1日,郑州市房管局等部门发布《郑州市促进房产市场“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试行)》。
内容是2024年郑州全市计划完成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10000套。以此进一步激活二手住房市场,支持群众“卖旧买新、以旧换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匹配。
虽然自去年开始,已有淄博、济南、济宁、南京、宁波、连云港、海宁、扬州、太仓、徐州、南通、丽水等多地开启了房产“以旧换新”活动。但在印象里,郑州这般规模,明确具体目标和实施步骤、多部门参与的城市还是首个,郑州在房产调控方面,往往走在前列。
如此一来,让“以旧换新”和“卖旧买新”的落地,有了强有力支撑,如果效果好,也未来会有越多越多的城市参与,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
郑州这次的“卖旧买新、以旧换新”有两种方式,分别是政府指定收购主体“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和市场化“卖旧买新、以旧换新”。
一、政府指定收购主体“卖旧买新、以旧换新”
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指定作为收购主体,收购二手住房,促成群众通过“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
先行在金水区、郑东新区等区域进行试点。试点期间完成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500套,逐步在全市全面实施全年计划完成5000套。
具体流程如下:
1、城发集团根据市内八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缺口,在满足职住平衡前提下,制定收购计划、收购房源条件等。
2、换房群众通过信息平台登记待售二手住房信息,同时选定意向购买的商品住房,与开发企业签订《新房购买意向书》。
3、委托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待收购二手住房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结果,收购主体和换房群众双方洽谈,签订《收购意向协议》,收购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洽谈不成功或贷款申请审核不通过,则收、换购工作流程终止。
4、《二手房收购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交易双方办理房产交易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手续。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房款转入开发企业账户。
5、换房群众与收购主体办理二手住房交接手续。
根据这个流程,我们来梳理一下:首先是你要卖的房子在满足城发集团的收购条件,还有名额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二手房的登记,同时选定要买的新房,并签订意向书。
接下来就是城发集团委托评估机构,对你的二手房进行评估,城发集团去申请贷款,如果你不同意这个评估价,或者贷款不成功,至此结束。
如果你同意了评估价、贷款又通过了,接下来就是签合同、办理过户、二手房交接等,其中具体的一些细则,后续郑州还会进行发布,规模是计划全年5000套。
这里大家可能会有个问题,收购回来的房子,会不会在流入二手房市场?答案是并不会,这些房子会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下面我们再看看第二种。
二、市场化“卖旧买新、以旧换新”。
这种事组织全市优秀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换(购)房群众积极参与,按照市场化流程鼓励群众“卖旧买新、以旧换新”。
具体步骤如下:
1、房源筹集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换房群众通过郑州房产网登记或发布待售二手住房信息。同时,换房群众登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求信息。
2、二手住房交易换(购)房群众通过自行洽谈或专业中介机构参与服务,达成市场交易,买卖双方及时签订《存量房买卖契约》、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期间,如交易价格谈判、契约协商签订、贷款审批等不成功,则换购工作流程终止。
3、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达成二手住房交易的同时,换(购)房群众同步购买商品住房。期间,群众可申请二手住房“以旧换新”交易过户绿色通道,依据法律法规办理商品住房契税征免。
4、市场化“卖旧买新、以旧换新”的规模同样的5000套,与政府指定收购主体“卖旧买新、以旧换新”也存在明显区别,并没有城改收购,还是需要自行买卖,优势就是交易过户有绿色通道和税费减免,可能还会有一些家电消费劵、优惠利率等福利。
5、另外,通过以上两种方式换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郑州现行的契税补贴30%政策延续到2024年12月31日。
我们看这两种模式,第一种城发集团收购,是具备很强的操作性和可行性的,其中最大的阻碍就是评估价高低,如果符合市场价,应该会有不少置换购房人参与。
但班长仔细看了一下文件,有“通过国有保障房运营公司收购一部分区域位置、教育等产业配套优越的二手住房”这么一句话,还有“促成群众通过“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估计想参与第一种,还是有一定门槛的。
至于第二种,没有平台公司托底,还是没有解决二手房卖房难的问题,交易过户绿色通道聊胜于无,就看后续还有没有其他实质性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