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后,将各诸侯王国的权利收回中央,使得各诸侯国已无军事实力与朝廷抗衡。
汉武帝上台后,又继承软刀子削藩的策略,推行“推恩令”,将大的诸侯国划分为更小的诸侯国,这一措施虽更加细分各诸侯国,但并不能增加朝廷的财富。
为了获得更大的财富,汉武帝相继推出“鹿币”政策,即汉武帝要求各诸侯上交“白鹿皮”,而这种白鹿只有汉武帝的“后院”有,各诸侯为了上交“鹿币”,花费了上万金向“天子苑”买。
但这种措施规模不大,汉武帝就想起律法中的“酎金律”。
酎金制度“酎”是我国古代的一种醇酒,用作宗庙祭祀,《汉书》载;“酎,三重酿,醇酒也,味厚,故以荐宗庙。”
这种“酎”酒在正月份制作,到八月制成,正好赶在入月皇帝祭祀的时刻。汉代祭祀制度规定,每年八月祭祀祖先于太庙之中,诸侯王、列侯必须献金助祭,这批因饮酎而奉献的助祭物——黄金也因此而得名为“酎金”。
关于各诸侯要交多少酎金,西汉的《酎金律》就有规定;““皇帝斋宿,亲帅群臣承祠宗庙,群臣宜分奉请。诸侯、列侯各以民口数,率千口奉金四两,奇不满千口至五百口亦四两,皆会酎,少府受。又大鸿胪食邑九真、交阯、郁林、日南者,用犀角长九寸以上若瑇瑁甲一,郁林用象牙长三尺以上若翡翠各二十,准以当金。”
由上可知;其一,诸侯王、列侯所献酎金是由皇帝亲受,少府则负责检验酎金的重量、成色等;其二,酎金数量标准为每千人或不足千人但满五百者,需上缴黄金四两(因西汉列侯最低封户为五百户);其三,偏远地区可用其他物品替代黄金,如九真、交阯、日南、郁林等地。
《汉书·食货志》载“黄金一斤值万钱”那么四两黄金相当于2500钱,按晁错估计当时每户平均五口之家计算,那么大侯所辖人口当在15万-20万之间“千人交四两”酎金,每个大侯所交“酎金”当在60-80斤之间。这笔收入对汉武帝而言并不多,但对王侯们来说可真不是随便就能拿出的。
另外还有《酎金律》补充律;“王子为侯,侯岁以户口酎黄金诸于汉庙,皇帝临受献金以助祭。大祀日饮酎,饮酎受金。金少不如斤两,色恶,王削县,侯免国。”
这里面最重要的一条是;如上交的黄金不足,或者成色不够,由“王削县,侯免国”。至于说黄金成色怎么判断,那就由皇帝与少府说了算。
很明显,这是一种能削减王侯实力,又能增加君主小金库的手段。
“酎金案”起汉武帝(前156年-前87年)前三十年内并没有用“酎金制度”去削藩,一是因为汉武帝前期有足够的钱财供其消耗;二是因为推恩令刚施行不久,不宜过多刺激王侯们。直到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
汉武帝元鼎五年南粤相吕嘉反叛朝廷,汉武帝被迫数路发兵进攻番禺(广州),而此时又正值对西羌用兵,人力、物力、财力均不足。
恰巧齐相卜式上书说:“臣闻主忧臣辱,南粤反,臣愿父子与齐习船者往死之”。汉武帝很高兴,有人愿意“自费”去打南粤,为了号召王侯们出钱出力支援此次行动。
于是汉武帝将卜式打造成典型人物,下诏:“式虽躬耕牧,不以为利,有余辄助县官之用,今天下不幸有急,而式愿奋父子死之,虽未战,可谓义行于外,赐爵关内侯,金六十斤,田十顷。”
汉武帝下诏褒扬,旨在号召天下,支持对粤作战,但是“布告天下,天下莫应,……皆莫求从军击羌越。”
汉武帝大为不满,觉得推恩推恩推出这么多王侯,没有半个为君主分忧的,既然没人愿意为君主分忧,那索性就全削了。
于是《汉书》有多处记载: “(元鼎五年) 九月,列侯坐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夺爵者百六人,丞相赵周下狱死。”
自元鼎五年九月(前112年)起,汉武帝援引“王削县,侯免爵”的《酎金律》,以列侯所献酎金“不如法”为由,旋即罢免了106个列侯的爵位,制造了历史上著名的“酎金案”。
这106人中,除以前所讲的桃侯,平皋侯外,还有大将军卫青的儿子卫伉、卫不疑和卫登,皆坐酎金失侯。
引用后人的统计,“至孝武之时,侯者虽众,率是不旋踵而褫爵夺地。方其外事四夷,则上遵高帝非功不侯之制,于是以有功侯者七十五人,然终帝之世失侯者已六十八人,其能保者七人而已。及其外削诸侯,则采贾谊各受其祖之分地之说,于是以王子侯者一百七十五人,然终帝之世失侯者已一百一十三人,其能保者五十七人而已; 外戚恩泽侯者九人,然终帝之世失侯者已六人,其能保者三人而已。”
约在汉武帝一朝,有功侯、王子侯、外戚恩泽侯等被削爵的人数已达 187 人,占当时王侯总数量的72%。
可见汉武帝削藩之手段。
也经过汉武帝这么一搞,西汉的诸侯国基本消灭殆尽,剩下的只剩下名不副实的侯国,此类侯国由朝廷派官员治理,组织结构上归各郡守官。再就是没有封国的关内侯。
也至此,由秦始皇确立的“文官制”才彻底取代“分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