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山东省住建厅发布的一项通知,引发了网友热烈讨论。通知明确要求:从2021年6月起,购房合同要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也就是说,山东省未来住房的建筑面积已经透明化,而新规出台后更是引发了百姓关于“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还有一些网友呼吁给已经买房的家庭一定的补偿。
公摊面积到底能否“全面取消”?买了房子的家庭能否得到补偿?带着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要来了解一下饱受百姓诟病的“公摊面积”到底是什么以及它的来源。根据百科的解释,“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等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有这样一个形象的比喻:买房就像买月饼,连饼带盒属于建筑面积,楼里有一些空地,你得和邻居共享,共享的空地,就要出钱分摊,而这部分指的是公摊面积,如果不算公摊,你房子的大小叫做套内建筑面积,再把墙面占的面积去掉,剩下的就是套内使用面积。
解释到这里,很多人应该明白了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对于公摊比较反感了,从上述的例子不难发现,影响公摊的“因素”非常多,比如楼里的一些“空地”就属于非常抽象的概念,空地有多大?有多少非居住设施?墙面有多厚?都能够对于公摊产生影响,特别是对于如今遍地高层住宅来说,楼梯电梯数量增多,相应各种设施增加,因此公摊出去面积自然也很大。而公摊面积的来源也存在争议,很多人认为是李嘉诚发明的,也有人说发明者是霍英东。但可以肯定的是,都是从HK引进到国内然后被推广,值得一提的是,起源于HK的公摊面积早在8年前就已彻底废止。
取消公摊可以说是民心所向,对于购房者来说,他们宁愿公摊面积取消后导致房价上涨,也不愿意让越来越大的公摊面积成为消费盲点,明明白白货真价实地消费才是所有业主的心声。目前来看,“公摊面积”存在三大问题亟需解决:
首先,由于我国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对公摊面积加以限制,只有相关部门作出的原则性规定。也就是说公摊面积没有统一的标准,一栋楼公摊面积有多少最终由开发商说了算。经济学家马光远更是直言不讳:公摊面积已经成为开发商牟利的重要工具,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基本上都是开发商自行报数,这就为开发商牟利提供了方便,一些胆大的开发商甚至会偷偷修改公摊面积。就如今住宅而言,12-33层住宅公摊率为14%-24%,高层写字楼公摊甚至可以高达40%。试想一下,原本100平米的住房,真正住进去之后只有不到70平米,特别是对于当下高房价时代来说,公摊出去的面积可能就价值好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最为关键的是,对于购房者来说,明知道会存在这种情况,但只能自己默默承受。如今高层住宅越来越不受欢迎,性价比越来越低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公摊面积过大。
其次,由于公摊还导致额外增加了很多费用,比如买房缴纳的“契税”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来计算的,而不是套内使用面积,由此不少购房者的契税也增多了0.5%,在一套房的基数下同样不是一笔小数目。还有一笔收入来源于物业费用,上文已经提到了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等地方都属于“公摊面积”,而这一部分的物业费用同样需要业主承担,自己买房白白分割出去了一部分面积,还要为此承担费用。
最后就是一些开发商的坑人行为了,比如现在精装房,虽然声称对于精装房按照建筑面积出售,但实际上交付的时候“精装”部分只有套内面积,公摊部分仍旧出于毛坯状态。相当于购房者缴纳了建筑面积的精装费用,享受到的却是使用面积的服务,更何况所谓精装本身就不值那个价格。在上述三点原因的影响下,难免会让民众怨声载道。近几年一些官媒也发表了对于公摊面积的看法。比如新华网也发表了名为《“公摊面积伤人”问题亟待求解》的文章,指出了公摊面积问题积弊已久,越来越多的公摊面积实际上已经侵占百姓的利益,也损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2018年,人民日报发文《买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公摊面积让我们很受伤!》,文中指出了公摊面积的不合理性。2019年2月,住建部公布了住宅项目规范(意见征求稿),在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节户内空间的第六点明确提到了:“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山东省住建部发布的新规,还是官媒发表的文章,又或者是住建部发表的意见征求稿,都没有明确说明未来公摊会“全面取消”。短期内是否会取消国家层面也给出了答案,新华社发文表态:公摊长期存在并不意味着一定合理,但全面取消仍需较长时日。而央视新闻客户端发表的《公摊面积取消?这事不简单》文章中更是直言:“公摊面积”全面取消是错误理解,由于“公共空间”必不可少,并且涉及到商业、工程、建设、装修交付等多个方面,5年内落地可能性非常小。由此可见公摊面积在明年会全面取消的说法就不攻自破了,对于已经买了房子的家庭一定的补偿也就不现实了。虽然短期来看公摊面积不会取消,但中长期来看公摊面积是有望取消的。作为百姓诟病已久的购房问题,国家自然不会放任不管,购房者花钱买来一笔糊涂账,也不符合法律对于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对于公摊面积问题,新华社此前采访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将住宅交易的面积统一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可以同时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住宅类型不同导致的套内建筑面积一样但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第二个是住户使用面积太不透明的问题。
从山东省住建厅发布的新规要求“购房合同要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这一点不难看出,对于公摊面积如今已经开始有了实际行动,这也释放了一个信号,意味着未来住户居住面积将更加合理透明。与此同时,虽然已经买房的人不能够得到补偿,但随着住宅面积进一步透明后,相关费用也会有一定的调整。
李嘉诚需要给中国人一个交代
公摊面积取消了,单价上去了,没有多大意思[得瑟]
还打算今年买房的看来要等明年了
就算有公摊,那取暖费交的太离谱了吧
写文章的是啥也不懂,乱七八糟的写,公区毛坯,你见那个项目公区毛坯了??
取消公摊,开发商会不会在建楼时,不设计楼道,让业主从窗户进
举报,拉黑就是了!
公摊面积就是坑爹啊!
你取消吗[笑着哭]
公摊面积有十几二十个平方呢,好地段基本房子饱和了,真的取消公摊那就是二手房的末日
医保费当年说就当年提价,一个公摊面积就这么难实施?说了N年了就是没落实
当然要补偿!!!
公滩28平,每月还要多交28平物业费,取消物业吧
如果全面取消公摊面积,房价肯定上涨,再一个就是对于不良开发商来说,也许会减少公共部分的面积,这样得房率会非常高,对于居住体验来说可能没那么舒服了!
物业费应该之交公摊面积[笑着哭][笑着哭]
希望可以尽快实施
李嘉诚留下来的遗毒
本来就要标明面积的好么 怎么就成取消了?
还是一回事,水涨船高,套内面积提单价,总价不会变。
不算公摊,那也取消绿化率,楼间距吧,公摊就少了呀,宿舍住过没,公摊就少,容易施工[呲牙笑]
带皮核桃和不带皮核桃能一样价格么??取不取消有什么区别
有用么?
任何好事,没有执行没有反馈,都是摆设
65方的房子公摊面积10方[笑着哭][笑着哭]还有比我更坑的吗
那原本公摊面积是不是开发商所有了?以后进大门走楼梯都得交钱?
取消了单价上去了我也愿意,买多少的多少面积,买得起就买,买不起就不买。冤大头谁都不愿意
取消公摊面积,单价面积我估计也会上涨
一边去
早就该取消了买房子还要帮开发商承担公共面积,
李嘉诚这只狗,发明这个卵东西,害了10几亿人民
动了很多人的利益。
开发商不坑你他早就不干了
公摊面积和没有公摊面积房屋总价不会变,别老拿公摊面积说事,土地拍出的价格摆在那里
别折腾了,累
取消公摊,提高单价,算来算出总价还是一样。有啥好期待?
支持取消 筒子楼公摊27 呵呵
我们这合同从有网签里就写的很明白,建筑面积多少,套内多少,公摊多少。。
住户面积什么时候不公开透明了[汗]
可否全国同时进行
是不是取消公摊,该买的还得买,不想买的也不买
我现在的产证就写清楚了啊,关键房价还是按公摊后算
换个算法而已
月饼值10元,打包盒2元!人家卖你12!你说我买的是月饼,不是盒子,那你还是一样拎了一盒月饼,请问这盒月饼到底多少钱?!
公摊取消,你以为你说取消就取消
然后呢?还有要花这份钱
关键是,买了以后还得给公摊掏物业费,暖气费
楼市套路最多,公摊没有任何意义
除非李嘉诚没了,要不不可能取消
你去稻谷跟买米会是一个价吗?[笑着哭][笑着哭]你去买毛坯和精装房一个价吗?
李嘉诚!
想多了,绝对不会取消公摊面积的,之前就这个问题问过相关方面的人,他们说至少目前不会。
已交的免物业费[呲牙笑]
小区公摊面积的车位为什么还要收费呢?
提起公摊我就想骂李嘉诚。
要补偿?给你个屁吃不吃?
8000一平,取消公摊9000一平
取暖费和物业费得按套内面积来交
都一样,买不起的还是买不起[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公摊大小不一样,得房率不一样,纯属耍流氓。早就应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