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抚州监管分局发布2022年第27号、第28号、第29号、第30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江西广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80万元,三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
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昌农商行因违规发放贷款、内控管理存在严重缺陷,中国银保监会抚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作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因对广昌农商行相关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中国银保监会抚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黄章洪(江西广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赖小冬(江西广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健(江西广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全球赣商网 尹谱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