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待遇——绸缎老店恒聚兴忆述(9)
在店铺中除顶生意的掌柜和学徒工外,一般店员也能称为职工,也叫做吃“劳金”的,也就是靠劳动工资维持生活的店员层。这些人正是企业经营中的骨干,是劳动的主力和销售的能手,本当得到应有的合理待遇,但在旧社会资本剥削的情况下,这却是不可能的,恒聚兴的职工待遇相比之下稍好一些。
工资待遇。按恒聚兴的规矩店员都不定月工资,但是个人如用钱经掌柜同意可以付给,因为店铺是管饭的,除个人穿戴或家中用钱外一般花用不大。即使自己账上有存款,大宗支付也要请示掌柜同意,否则不予支付。这样做可以防止店员乱花销或搞不正当的活动。每年店员的工资数要等年终才能定出。一般在每年的旧历正月十五前后,经过店里结账之后,由主要经理和门市上的掌柜共同商定,定出每个店员的年工资数和“花红”数(即馈赠数),最后以“说官话”的形式,按照进店时间排列,由上到下一个人一个人的叫到柜房进行公布。
名为“说官话”,实为由掌柜对每个店员做一年的鉴定——指出当年店员的表现和不到之处,要求第二年加以改正,如果在当年犯有大的错误,掌柜认为不能录用,也就在“说官话”中予以辞退。这也是店员生活中一大关口。工资数额在货币平稳的情况下每年都有所提高,一般在5—10 元之间,按照每个人的表现和能力,以工龄为基础加以权衡,定出增加数。
馈赠的多少则是按当年店的经营好坏和每个人表现权衡定出。以沦陷时期1939年为例,最高的工龄15年的店员可以拿到130元的工资和50元的馈赠,计180元伪币,其购置力约为白布十匹,农村可买二亩以上的土地。如果刚出徒的店员,每年只有25—30元的收入,基本上只能维持个人的生活,根本无法养家糊口。
生活待遇。店铺管吃,在旧社会是普遍的规矩,这也反映了当时谋业艰难,一个人出外奔波,只要有业就可安定自身生活的情况。恒聚兴布店对店员的生活待遇可以说是不错的。这不仅是恒聚兴一家的情况,而是整个大南街“东路帮”的情况,一般来说要比“山西帮”在生活上好些,这是当时普遍的反映。每天两餐以白面为主,恒聚兴是一软一硬,即上午主要为汤锅面食,下午为馒头、烙饼、花卷等,平日也能见到腥荤,但不固定。按旧历每月初一和十五要改善伙食,那就要比平日好了,包子、炖肉或饺子等。
逢年过节更要大改善一下,特别是过大年时,从初一至初五门市闭门休假,每天上午饺子、四凉四热菜,还有酒。下午则是大席面,除凉热盘外,有传统八大盘,鸡、鱼和各种海味品如:海参、乌鱼、鱿鱼、干贝都能见到,这在农村来到城市的人来说,能吃到这些是难能可贵的,仅伙食待遇上也对店员有一定的诱惑力。大米和莜面有时也吃一些,那是为了改花样、吃稀罕而已,不以此为主食。在沦陷的后期也曾大吃粗粮,那是时局造成的。
职工福利。在私营企业中职工福利是很少的,就恒聚兴来说,除了上面提到的每个职工有一元钱布头费和三元的年礼外,就是职工自己穿用布匹按门市销售价给予八折的照顾。这个价格基本上属于成本或稍有赔钱,但必须记在个人账面上,不得以现金购买。事实上,职工除柜上支取外,也没有现金。
以上职工待遇是逐年提高的,除学徒外维持一个人的生活稍有富余,高级店员还能为发家致富增力。但要在城市维持四口之家,即使高级店员和低生意(即顶股很少)掌柜也是无能为力的。
资本家还是比较善待员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