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地产重磅利好政策从北京吹向全国,国务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要推动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倡导各城市政府坚持“以需定购”去化方针。在接二连三的政策利好背景下,5月22日,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正式推出全市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倡议书,活动首批共发动全市122个房地产项目和12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成为现阶段规模最大的住房“以旧换新”活动。
本次活动进一步贯彻国家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针,瞄准“助力居民住房换新升级”等发力,旨在加快广州市一二手商品住房流通,提升交易便利度和通畅度,降低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活动将持续半年时间,自2024年5月25日-2024年11月24日,给予业主充分时间理性选择,不断提升居住品质。如果您正在考虑住房卖旧换新,那快来看看这次活动的亮点吧。
亮点抢先看:规模大、品类多、服务优
广州市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参与对象主要由换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组成。其中,换房人以自愿原则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是计划出售所持二手商品住房(旧房)并在广州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消费者。在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的倡议下,全市首批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项目多达122个,规模之大可以想见。
从122个参与“以旧换新”的楼盘项目名单来看,它们分布在全市各区,单价也从1万多元至10万+不等,分布区域之广、产品类型之盛,可以满足多元消费者的换新购房需求。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与本次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名积极,名单中以国央企项目占多数,也有不少民营企业项目,参与活动的中介机构也实力雄厚,平日占市场交易份额比较重,是推动一二手市场加快循环的主力军。
广州市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报名参与:
换房人可通过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参与广州市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首批企业及项目名单(附后),联系相关企业或前往项目现场报名。
2、选购新房:
换房人在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选购新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认购协议,缴纳新房订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约定期限内(建议不少于90天)锁定换房人认购的新房房源。
3、出售旧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可共同与换房人商议“出售旧房”的服务方案,换房人也可自行联系参与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挂牌出售旧房。房地产中介机构积极通过各种线上、线下渠道对换房人的旧房进行优先展示和推荐。
4、完成新房交易(或退订)
若换房人的旧房在约定期限内成功售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继续完成新房交易手续;若旧房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售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解除新房认购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无条件退还订金,换房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参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做到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保证品质、主动让利、履约尽责,为换房人提供专业、安全、高效、便利的“以旧换新”服务,充分发挥一二手住房联动效应,共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也期待更多诚信合规、稳健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房地产交易服务商参与“以旧换新”活动,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作出积极贡献。
新旧交易,住房升级一条龙服务
在国家层面陆续释放的政策利好下,广州市实施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是刺激加快一二手市场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广州商品住宅建设起步早、本地开发企业众多,一二手市场均有潜力,特别广州有着多层次的市场价格体系,让不同消费人群均能尽其所能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当前,尽管一手房市场贷款利率利好不断,但优越的区位优势、稳定的医疗、教育资源以及现房的拎包入住条件等,致使广州的二手市场依旧十分活跃,“以旧换新”活动有着广泛的市场潜力。
此前,部分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越秀地产、保利发展等,已率先与中介机构联手,启动品牌“以旧换新”活动。广州市继续发扬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优势,以企业推动政府,让房地产市场力量先动起来。
当前,全国多个大中城市如上海、深圳、成都、南京等都已启动该项行动。相继推出的背后我们不禁要问:究竟住房“以旧换新”有什么好处呢?
对此,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副会长、专家委副主任黎振伟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联合帮助业主销售旧房子,可以进一步加快商品房在市场的流通,流通是市场经济活跃的关键,打通一二手市场的壁垒,是活跃商品房市场的重要环节。
“专业机构联合卖房,远比业主个人去卖房要快得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保障业主未来有足够资金买新房,会尽力为业主以合理价格出售旧房,而不会实施压价销售。”黎振伟介绍,业主既可以选择开发企业的协议中介,也可以在市场上自己寻找中介,可以选择的渠道多了。此外,为了缩短交易周期,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还会在销售旧房前,提供为业主翻新装饰旧房方面的专业建议及服务。
黎振伟认为,住房“以旧换新”激发了业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各方的积极性,特别是激发了业主换新的购房意愿。通过上下游链条的资源整合,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发挥各自擅长的业务优势,可以为业主提供旧房整饰、多渠道销售、新房咨询、市场比价等一条龙服务,让新旧住房交易无缝对接,让业主们升级住房品质更方便、更安全、更快捷。
据介绍,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后续还将继续增加参与“以旧换新”的项目和机构,持续推出相关举措,完善住房“以旧换新”服务。参与“以旧换新”同样考验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运营能力,参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立专门服务“以旧换新”的团队,制定各自与业主和中介之间的优惠政策。
对于业主方来说,参与“以旧换新”活动不仅可以享受无忧退房(若旧房卖不出去,则新房订金必须退还),通过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无缝对接,业主们还可以更加清晰透明地了解一二手房的市场价格,对购房做出更加科学理性的决定。
【法律风险提示】
住房“以旧换新”涉及买卖中介三方,且一二手市场联动交易,这一新生事物也在交易流程、法律风险、合同履约等方面存在新的情形,需要多方进一步探索完善。
广州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专家委委员、广东华宪润科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龚军伟认为,虽然住房“以旧换新”没有创造新的法律关系,但此类活动将之前彼此独立“卖一、买一”两个交易流程合二为一,且形成最终交易的条件和前提,这样的交易较之前而言更为复杂。在此,他提出两点法律风险提示和建议:
1、交易合同设计问题
在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中,销售旧房成为购买新房的前提条件,售旧买新两个行为结合起来成为“两步走”的整合交易内容。交易流程复杂了,就需要更加清晰的合同设计,以及各方更加清晰的权利、义务。
2、销售权益交割问题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旧房未成功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无条件退还购房者订金,为防范风险,建议购房者选择实力雄厚的企业,信用评级高、业界口碑好的中介机构。特别是购房人自己要把整个流程梳理清楚,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