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接几个offer有什么不道德的?!
是公司主动发的,又不是你强词夺理得的。
而且,最为实际的,
求职招聘从来都是双向选择,
不是你投了简历,还觉得自己合适,公司就必须接受。
同样,
不是公司选择接受,还发出offer,就必须被当成不二之选。
有因果关系,没必然联系。
offer不过是意向书或者通知书,
又不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合约。
再说,合约并非不允许撕掉,也允许反悔,也允许三方比价,择优而选。
但问题来了,
既然是松散式约束的东西,你反过来想,
如果公司方面照方抓药,人随意定,offer随意发。发完了,想不认就不认了。
你觉得行吗?
作为求职者,你肯定不干!
你认为自己受到欺骗,甚至被玩弄感情。
你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权益。
至少应当获得赔偿,弥补被offer误导而蒙受的经济损失。
毕竟求职者在公司法人面前始终是弱势一方,就有得到权益倾斜的权利。
这就是问题的答案,
求职者对于offer的取舍,是公司招聘的容错空间,招聘方理应考虑周全。
但终归还有两句话提醒,
其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其二,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不可否认,你的做法……
也许叫做犹豫,也许叫做权衡,也许叫做趋利避害,也许叫做多手准备,
但给招聘方,给那个对你有诚意,有欣赏,想接受,想信任的具体经手人,
还是带来了不便。
也不是多大的问题,但仍然让他做过的部分工作,甚至付出的辛苦,付之东流。
被人埋怨,被人诟病,便在所难免。
这是自己的容错空间。只对求职者有意义。
你的多手准备,不过是寻求一种内心平衡和支撑,你希望看到符合预期的答案。
平衡不过是对自己的抚慰,支撑才会让你下定决心,
在deadline到来之前,做出自己的决定。
但如果你对某一种可能期望太高,还不惜拉上其它机会当垫背,
最好做足不遂心愿的准备。
而不要等回过头来,面对备胎,才另眼相看,味同嚼蜡。
注定错过的事情,定不会征求你的意见。
真正属于你的机会,才毫无顾忌,挡在面前,逼你拿主意。
无论如何,你都会毫无悬念地得到你想要的支撑。你也一定能做出优中择优的选择。
可哪里有信手拈来的左右逢源!抓一头儿,就要放一头儿。
只是放掉的未必真的不好,而选择的也不一定是最终归宿。
怎样拒绝,都是拒绝,没有本质区别。
拒绝,不因婉转而受到赞许,也不因决绝而受到鄙视。
听从自己的内心,基本上错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