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正清的中国回忆(1)我的家族与青少年时期

子名历史回忆录 2024-05-20 08:43:20

我出生于南达科他州的平原,由于习惯了平坦的地貌,我有时会不自觉地想要伐尽新罕布什尔州的森林,夷平这里的山丘,显然这并不现实。

与我的故乡截然不同,在新罕布什尔州,靠近富兰克林市北部的卡迪根山的佩米奇瓦塞特山谷,放眼望去,层峦叠嶂,这是南达科他州永远不会具备的魅力。

然而,也许正是故乡广阔开放与苍茫无际的环境,为我投身于中国问题研究提供了帮助。

1907年,我出生于休伦镇,休伯特·汉弗莱在同一时期也出生在附近的地区。站在镇上玉米地的一侧,你可以看到另一侧的玉米摇曳生姿。

而站在苍穹之下,广阔平原的最高点极目远眺,可以看到远处那一片片的农田与农场,以及居住在那里的人们,他们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的人更懂得如何掌控自然。

后来,当我准备谋求一份职业时,在我看来,研究中国就像一块处女地,等待着被探索和耕种,能够为我提供无限的机会。

1929年,我在哈佛大学的毕业论文主题是关于苏联革命的爆发。在我的想象中,研究中国似乎是只需要在此基础上再深入一步,从这就可以看出当时的我对中国的了解是多么的不足。

立志研究中国,回想起来似乎是和我的家族渊源分不开的。

尽管在当时,我认为我正在挣脱家庭带给我的影响。我的祖父约翰·班纳德·费尔班克来自费尔班克家族源远流长的班纳德·费尔班克世系,家族成员大多是公理会的牧师。1633年,这个家族迁移到马萨诸塞州。

1636年,家族的祖先在戴德汉姆镇建造的住所至今依然存在。我的祖父1857年毕业于杰克逊维尔的伊利诺伊学院,随后,又于1860年毕业于纽约的协和神学院。

定居于伊利诺伊州的韦弗利之后,他主要在伊利诺伊州、密歇根州、印第安纳州以及明尼苏达州的一些大小城镇担任公理会教堂的牧师。

美国明尼苏达州铁路线旧照 图片来自网络

这一时期,他的身份不仅仅是牧师,同时还是农民和木工,他靠自己的菜园维系生活,住在自己盖的房屋内,但是,他每到一处生活几年,当他在当地教众中的传教深入人心时,就会搬走。

沃尔特·蒙代尔曾告诉我,他的父亲是卫理公会的一名牧师,主要居住于明尼苏达州靠近艾奥瓦铁道线的埃尔默地区,但是,他每隔几年也会搬到另一个不同的镇上,宣讲一整套相同的教理。

我祖父的笔记本上列出了他布道的地方和日期,诸如韦弗利、威诺娜、法名顿、斯普林瓦利、胡桃林,他在1860年至1906年间在这些地区传教。

一个世纪后,当我在皮奥瑞亚、明尼阿波里斯、布鲁金斯、诺思菲尔德、格林内尔或是威奇塔进行有关中国的演讲时,我感觉,我是沿着祖父的足迹。

我的研究方向是通过对中国的研究来救赎美国,尽管这个方向可能更加狭窄和专业化。

我的演讲,会解释我们由于对中国现实的不了解导致了我们在中国、朝鲜以及越南的大量灾难,并且这种情况可能会再一次发生。

我的祖父或许曾经向我现在的一些听众的祖父演讲过,但他并不如我这般世俗。他的论述,要更加形而上,很少局限在具体的事物上。

而且,他也不会承担着中国问题研究专家那样的风险:听众席上突然站起一位新近的观察员,他说:“24小时前,我刚从天国国际机场起飞,当时的情况根本不像你所说的那样。”

我第一次在苏福尔斯市扶轮社作有关中国的演讲,还是在1936年早期,当时,我还没有在哈佛大学任教。

我猜想,那时我演讲的听众已经与受祖父传教的人数量相当,其中包括大约40个哈佛分社。

当时已经是喷气式飞机时代,听众已经散布在各个地区,例如北京、新加坡、台北、汉城、圣地亚哥、密尔沃基、奥兰多、纽约以及巴黎。

乍一看,你可能认为我从事的工作和我的祖父约翰·班纳德·费尔班克截然不同,因为,我还在襁褓中时他就已经去世了,我对他一无所知,但是,考虑到我们各自的时代背景,我不能确定这是事实。

就像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区域研究在学术上得到快速发展一样,在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人们去教堂做礼拜,成为席卷全美的风潮,我祖父所从事的工作也因此成为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宗教是小镇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但是,我接受的教育几乎是完全与宗教绝缘的。如今,我后天习得的信仰就是哈佛大学,以及它在世俗中所代表的一种精神。也就是说,我将我的信仰寄托在我们试图发展的、致力于培育心灵自由活动的研究机构上。非理性的信仰只会使我充满恐惧。

对我设想的这种自由,主要应该归功于我的父亲亚瑟·博伊斯·费尔班克(1873—1936)。

我的父亲出生于印第安纳州的韦恩堡,于1896年毕业于杰克逊维尔的伊利诺伊学院。

由于立志要成为一名律师,他于1901年在圣路易斯的华盛顿大学获得学位。因为,他主要在伊利诺伊州和明尼苏达州长大,当他开始律师执业生涯时,自然而然地选择了一个人口不甚稠密的地方——南达科他州偏西部的地区。

1911年,我们从休伦镇搬到了苏福尔斯市之后,他成为镇上非宗教类社会活动的领袖人物,在这里帮助建立了扶轮社和明尼哈哈乡村俱乐部。

众所周知的是,他深受社区中追随者的爱戴,他也深爱着这些人。和祖父一样,他同时还是花匠和木匠。直到后来,他终于成为一名有经验的出庭律师和公众演讲者。

每当6月来临,他会去明尼苏达州北部钓鲈鱼和小梭鱼。秋天到来时,他会去小镇西部的田野捕猎野鸡,到了11月,则去密苏里河附近的大沼泽地里捕猎野鸭。

当我的母亲为女性争取投票权时,他会开着1911款凯迪拉克载着母亲,四处奔波,但是,他不会对此发表任何言论,因为,他对于女性获得选举权就会为她们的生活带来很大转变的看法持怀疑态度。

我的父亲很热爱生活、家庭以及身边的人。他在63岁时死于白血病,整个社区的人,都因他的过世而难过。

罗蕾娜·金·费尔班克1874—1979)对我的影响非常深远,因为我是她的独子。

我之所以笃定地坚持进行关于中国的研究,正是源于她传递给我的两个信念:

第一个是面对挑战要有自信;另一个就是,哪怕在地平线上消失也要保有安全感。

的确,从1923年我16岁时离家到埃克塞特时起,我只是在探亲和假期时才回家。

还有一次,我有4年半的时间在外奔波(1931年9月—1936年2月),其中的绝大部分时间待在北京。

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心中充满了欠疚,因此,我写了很多信,但同时我仍然继续我的课题研究,并常常坚定地认为自己是独特而出众的,这种自我赞赏的心态,源自母亲的鼓舞。

我的母亲于1874年7月4日出生在艾奥瓦州的汉普顿市。她是约翰·赫里福德与帕米丽娅·安德鲁·金所生的四个女儿之一。

她的父母都是贵格会教徒,他们的家族也都是从弗吉尼亚州迁到西部地区的。

约翰是一位充满爱心的父亲。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他美丽的妻子为病魔所困、最终因轻微的癫痫发作而丧失记忆的情况下,他依然无比乐观坚强。

他跟随一位法官学习法律,并获准成为辩护律师,后来,当选为艾奥瓦州立法机关最年轻的成员。

1881年,即南北达科他成为美国的州之前,他和几个朋友向西迁移,在达科他领地一带、密苏里河附近建立了张伯伦城。

在张伯伦,除了当律师外,他还担任邮政局局长,编辑报纸《达科他纪事报》,而后进入房地产、保险领域。

密尔沃基铁路需要花很长时间,才能通到张伯伦代替密苏里河上的汽轮。在1893年的经济大萧条中,很多人破了产,我的外祖父也像别人一样没能幸免,他不得不一切重新开始。

我的母亲有一个双胞胎妹妹叫利昂娜,她很漂亮,并且,性格有点像男孩子,我的母亲罗蕾娜则不太一样。

此外,在我母亲5岁的时候,一场发烧引发的脊髓灰质炎,使得她的一只脚比另一只短一英寸,因此,她需要穿两只不同尺码的鞋子,并且需要进行特别的护理。

虽然,这并没有阻止她玩耍,她甚至还能去跳舞,但却是一个终身累赘。

她学习勤奋刻苦,但1893年后的经济大萧条,耽误了她的学业。尽管如此,她曾也有一段时间教学的经历,在一间教室里给6个年级的孩子上课。

同时,她下决心改变边疆地区的落后,成为一个受到良好教育的人。然而,直到21岁那年,罗蕾娜才在扬克顿完成高中学业。

那一年,她在日记的卷首插图上,简单地记录道:“罗蕾娜·金,于1895年。一切要靠自己,每个人都必须实现自我救赎。”

1899年,也就是她25岁那年,我的母亲进入了新成立的芝加哥大学,这所大学重塑了她的生活,有了志同道合的朋友,一些年轻聪明的新时代女性。

在大学,她主修文学与演讲。这是一种新的表达自己理念的学科,在电子时代到来之前,这个学科对于公众生活以及绝大多数娱乐活动都具有重要意义。

那时候,一个没有经验的政治家可能一夜之间突然失声,这是比失去思想还要可怕的事情。所以,她把发音训练和大声朗读作为一种表演艺术来研究。

她在严格自律和掌握一门技术方面成了一名专家。虽然如此,在逆境中的成长经历,使她的自我意识也同样得到了磨炼。

我的母亲学会了如何去爱别人而又不依赖他们,学会了如何与他们分享她对文学与艺术的热忱以及严格的鉴赏力,并将此作为一种自我奖励的生活方式。

因为,没有什么经历是必不可少的。她到处都能找到志趣相投的人,特别是在年轻人中间,这一生与很多的人分享她的兴趣爱好,一直持续到105岁去世时,那时,我72岁。

我的母亲对原始的美国中部从欧洲获取先进的文化那种浓厚的兴趣,指引着我走出去,走向东方。

1911年,我的父亲和他在苏福尔斯市的堂兄弟杰西·博伊斯一家合住一处,两家夫妇合买下一座大宅院共同生活,我是那里唯一的小孩子。

埃塔·埃斯蒂·博伊斯是我的婶娘,毕业于新英格兰音乐学院,是美国新英格兰人,她教唱歌,除此之外,还会热情洋溢地把福朗查雷四重奏和其他艺术家的音乐会带到我们的饭桌上。

要不是这样,我永远不知道,一家欧洲人是如何咕嘟咕嘟地喝汤的。

从1911年的冬天直到1912年,埃塔婶婶和我的母亲带着我在巴黎帕西的莫扎特十六大道待了整个冬天,那里靠近布洛涅森林,当时我才5岁。

当然,这样的旅行在当时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拉着足有一个男孩身高的大衣箱走进丘纳德航线的轮船船舱,为了照顾我,还特别请了一位叫埃里卡的年长的保姆从瑞典来到巴黎。

当时,美国的旅游业还很不成熟,我们算得上是先驱者。我在巴黎电车的上层一边吃着烤栗子,一边注视着法国骑兵闪亮的盾牌和红色的装饰羽毛。

在这里,我还学会了在林园滚铁环,但在其他方面,并没有留下太多的高卢痕迹。

上小学时,我回到了苏福尔斯,我的个人形象显得与众不同。事实上,某些男孩子会从学校将我一直追到家,他们认为我是老师的宠儿,觉得我娘娘腔。

而且,我穿着及膝的袜子,更加证实了他们的看法,唯一的解决办法,我就是跑得更快,尽管如此,我决不接受一个娘娘腔的自我形象。

美式橄榄球比赛旧照 图片来自网络

高中时,我开始努力地打橄榄球,这使母亲和教练感到吃惊。初春季节的团队大概有75个男生,我在第七小组。但是,严寒冰雪的冬季人数降到了30来人,我便进入第三小组。

我还记得一次和第一小组的州代表队后卫争球,他叫雷德·斯特尔兹米勒,是一名警察的儿子,他的速度很快。

有一次,我的注意力被他手上一直戴着的皮制护具所吸引,突然球直奔我而来。转瞬间,我就倒在了草地上,当时,我以为鼻子被撞坏了,但实际上并没事儿。

后来,在哈佛大学读完低年级之后,我又一次觉得,我需要一个有些血性的体力工作来让我从艰苦的学业中换口气,所以,我在暑假时加入了由边疆学院安排的加拿大国家铁路公司编外工作队。

编外工作队里都是乌克兰人,主要的工作是在将小麦运往萨斯喀彻温之前维修铁轨。

白天,我和他们一起铲土、平土,晚饭后,教他们学习英语。我的伙伴当中,有一个名叫迈克· 特莱霍克,是个有着圆脑袋的斯拉夫人,来自一个叫作卡波拉沃基的小村庄,他教会了我将节奏放慢到和全日工作的工人一样平稳的程度。

但是,我的脑海里唯一想着的事情就是下一顿饭。在一个阴天,按照我肚子的饥饿程度判断,可能已经到了午饭时间,然而,事实上时间刚到上午8点。

有一个周日,我们在河里洗澡,突然一个工友就消失在水中。他的朋友没有一个敢救他,因为,他们都不会游泳。

我潜了几次水,但就像是一名不成功的雄鹰童子军,最终也没有救到他。不过,那里的人们都认为,溺水是天灾。

尽管我并没有讲过几节课,但迈克最终仍在英语方面,取得了进步。萨斯喀彻温省的太阳在晚上11点才落山,超负荷的工作,削弱了工人们学习英语的兴趣和可能性。

后来,我带着工作中锻炼出来的肌肉返回学校,但是,已经是筋疲力尽。

在苏福尔斯市经过了高中三年的学习之后,我作好了学习另外一种文化的准备(尽管我在那个时候并不确定),这种动力,让我通过了4所两年制预科中学的考核。

它们是分别位于美国东西部、学科设置完全不同的4所中学——埃克塞特、威斯康星、哈佛以及牛津。

于是,我离开了苏福尔斯市,因为这里的高中课程不能给我提供更多的挑战。有些老师很优秀,但是,他们不能为我开设更高级的课程。

我的母亲和我都很迷茫,看着预科学校的目录,向邻居寻求意见。我在苏福尔斯市的玩伴是隔壁邻居家的肯尼斯·品达,他的父亲来自马萨诸塞州的塞勒姆学院,是他建立了南达科他州的塞勒姆学院。

品达一家是背井离乡的美国新英格兰人。先是在奥利弗,后是肯尼斯,离开家去了位于新罕布什尔州的康科德地区的圣保罗学校。

奥利弗成为赛艇俱乐部8号船上奋力拼搏的选手,而肯(肯尼斯的昵称)乘费城主干线去看望他的朋友。

他们的经历让我们咋舌,让我们对于美国东部文化和教育产生兴趣。于是,听从了品达一家的建议,我选择了位于新罕布什尔州埃克塞特的菲利普斯·埃克塞特学校。

这是多么偶然而又明智的选择啊!我进入了学校的高中三年级,留一年级给我在竞争中,带来了优势。我很推荐这种方式。

费正清青年时代旧照 图片来自网络

一般来说,高中的学习可以满足人们的多种目标。可以通过家政课训练女孩子成为家庭主妇或者至少学会做饭;可以通过复式记账法培训帮助人们进入商业领域;也可以给未来的企业家、接待人员及组织者发挥才智的空间。

与其他高中不同,埃克塞特学校以学问为中心,所有学生都具有超强的能力,竞争非常激烈,女子中学并不被重视。

在这里,我们下午运动,晚饭前上课,8点回到宿舍,10点熄灯,这些为学生提供了最佳的学习氛围。

在埃克塞特,我心无旁骛,全身心投入学习,掌握了更好的学习方法。我的意思是,在学习、掌握课程时,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学习如何更好地记笔记、作总结、划重点,这些都是非常必要的。

记忆训练,也是一项不错的消遣。尽管记忆的思维可以通过图片或是声音来达成,但是,最终必须归结为文字,因此,熟练掌握词汇以及语法都是很有必要的。

最好的训练是钻研西塞罗的作品,其内容包括时态的一致性、语法的应用,以及拉丁语法中连锁的微小的细节。

埃克塞特给我的奖励就是确保我在高层次的竞赛中,能够百战百胜。节约时间,聚焦目标,则是竞赛中的一部分。

在时间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的一天都只有24小时。在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内我能做什么呢?

我吃饭比较慢,而且还有饭后小憩的习惯。但是,我用快走取代了更多正式的运动,而且,我觉得走捷径很有效。

我还学会了穿马甲只扣三个纽扣,虽然回过头来看,穿有纽扣的马甲仅会让我每天失去区区几秒钟的时间。委婉地说,那时,我其实已经认清了自己的事业前景。

为了提高效率,获取成功,以及赢得赞同,我和许多埃克塞特的同学一样,热切希望以权力机构(商业或专门职业)作为将来的就业目标。

由于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我变得过于自负,在我的团队中,成员只有我一个,观众也只有我自己,我喜欢和人们友好相处,但是前提是他们不会干涉我的计划,这使得我自己产生了独立的倾向。

我行事追求卓越,但是,我的事业必须是自己创造的。我不想像学校里的前辈一样,成为一个班级的领导或是俱乐部的主席,我想要与众不同。

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它让我摆脱了社交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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