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而未决的靴子落地了。
开局一张图,看看这会儿,对房地产最新的定调是啥样的——
光这么看可能没感觉,再贴一张近三年的,对比下。
大概能看出如下几个点吧。
隐身的“房住不炒”
说实话,自从2019年以来,房住不炒在zzj会议出现得十分频繁,但并不是每一次都会出现。
有的时候,在这个会议上没有出现,但随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出现了……
怎么去判断这次是不是“诈胡”?
看时间点。
2018年、2019年底,zzj通稿未提房地产,2020和2021的年底,房地产出现了,但“房住不炒”没有出现,到了2022年底,房地产再次在通稿里隐身了。
在年中,7月份的会议通稿里拿掉了“房住不炒”,确实是个意外。
取而代之的,是“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
既然已经少见地提到“供求关系”了,那炒不炒的就不重要了。如果按照经济规律来,现在重心就一个——
减少供应,或者增加需求。
一二线城市的供应是一时半会儿减少不了了,毕竟这大半年来,优质地块卖得飞起。
那怎么增加需求呢?
是该打开工具箱看看了。
其实工具箱里剩下的牌也不多,打一张就少一张。
当然了,可以掰碎了打,但事实证明,太碎了,能起到的作用约等于无,反而白白浪费了出牌机会。
接下来,核心城市的“因城施策”,该勾肩搭背地走上一波了。
不一样的城中村改造
前两天,《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超火的。
今天,会议通稿中,“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又出现了。
有人高呼“棚改2.0”,期待像2015-2017那一波一样,全国上下,批量制造购房需求。
但很少有人看全,这一轮所有表态中的城中村改造,都和“保障房建设”牢牢捆绑在一起。
这说明,这一轮城中村改造,公益属性会占很大比例,主导者大概率是地方政府和央国企,而上一轮棚户区改造里,企业是绝对的主导,其中民企占了很大的部分。
这个区别,会呈现出本质的不同——
1、改造方式不一样。
就像前几天表态的那样,“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很可能以渐进式的更新和微改造为主,纯粹逐利型的大拆大建,是不太会有的。
2、资金来源和运营方式上,上一轮棚户区改造,主要靠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用货币化棚改创造需求,再靠卖地卖房获得收入,形成一个完整的,相对快周转的闭环。
而这一轮的表态呢?文件中是这么说的:
“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
也就是说,鼓励居民出资,从“开发模式”向“经营模式”转变,租赁收入、停车场、临街商铺等“新业态”的运营收入,将会成为主要收入来源。
3、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将城中村转化成保障房会是一条非常常见的路径,当下的成功案例之一,或许可以参考sz的统租房。
这不,在今天的通稿里,还提到“盘活各类闲置房产”呢。
这一切,当然可以提升一个城市居住的整体舒适度,也可以提供更多的住房保障。
但对于商品房市场而言,这到底是在创造需求,还是在创造另一种形式的供给呢?
房地产的位置在哪?
最后,还要提醒一点。
房地产在整个会议纪要里的位置。
它依然被归在“防范化解重点区域风险”里面,而不是被归在“积极扩大国内需求”里面的。
在拉动消费这一part,提到了5个待提振的核心需求,分别是:“汽车、电子产品、家居、体育休闲、文化旅游”。
家居和房地产算是能挂上钩,但不买房,租房也可以做到,上面说到的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房建设,同样也可以做到。
为了防范风险,下半年的商品房市场当然是需要回暖的,但是风险一旦解除了呢?
好了,不能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