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一男子开宝马带着女伴去吃烧烤,二人吃饱喝足后,趁店员不注意,竟开着车子扬长离去,店员越喊,还跑得越快了。事发当天,一年轻男子开着宝马带着女伴来吃烧烤。他们下车后,就将车子停在了路边,店员赶紧热情的迎上去,给他们找了个桌子让坐下,但二人却表示,他们就要坐在靠近路边的桌子上,那边更自由。店员提醒那个地方在风口,风大灰尘大,但他们执意要坐那边。店员尊重顾客的意思,便让他们落座点菜了。
两个人点了一些烧烤,共计148元。店员很快就把吃的上齐,然后去招待其他的顾客了。谁承想,二人吃完后,左瞅瞅,右看看,发现店员们都在忙,没有注意到他们,然后竟做出了一件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情。男子快速站起身,一转身就往车那边走去,女子也紧跟其后,二人很快上了车,发动车子准备离开。这时,一个店员看见了,急忙追出来,大喊着:小伙子,忘付钱了!谁知,这不喊还好,一喊男子反而加了一脚油。因为男子停车是反方向,所以,他还在路上逆行,他这一脚油一加,差点和旁边的车撞在一起,把店员都吓了一跳。店员怕出事,也没有再追,无奈,老板报了警。警察根据监控上显示的车牌号,找到了车主电话,但拨打了好多次,都被挂掉了。
店主无奈表示,明显想吃霸王餐,实在追不回就算了吧!警察表示,一定会想办法找到,追回饭钱。能开着宝马,却为了148元使出这样的手段来逃单,真的令人唏嘘!不知道这对男女是为了玩刺激还是另有隐情?妥妥的吃了一顿霸王餐,也让自己“一举成名”!其实,该男子吃霸王餐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本案中,该男子故意把车停在路边,也选择靠着路边的餐桌吃饭,吃完以后,趁机溜走,后来民警打电话也故意挂断,这一系列行为足以证明该男子从一开始就是奔着吃霸王餐来的,该行为本质就是强拿硬要,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寻衅滋事的,应当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该行为,拒绝接听电话并不能逃避处罚,民警可以对其进行传唤,按照其违法事实,足以给该男子和女伴行政拘留,并处一定的罚款。当然,如果经查实,该男子和女伴多次这样吃霸王餐,那就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要受到刑事处罚,那性质可就更加不一样了。
最后,不论受到什么处罚,都不会免除该男子的民事赔偿责任。《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吃饭付款天经地义,该男子享受了饭店提供的餐饮服务,那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对价。对于该男子逃跑的行为,民事上属于对老板的侵权,也是一种违约行为,老板有权要求该男子继续履行,支付148元的饭钱,甚至还可以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等。对此您怎么看?留言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