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的会议上罕见的没有提及房地产,对于这么重要的会议真的让人感到意外,对此有专家表示,只有经济好转,房地产还有向好的希望。按照当下的情况,房地产要想真正的回暖,或许还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阶段。
预计明年房地产政策会更加倾向于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方面发力,说白了增加百姓财产性收入,增加老百姓收入才有能力买房和消费。
比如今年降低存量房的房贷利率就是一个好的开始,对于月供5000左右的购房者来说,从当初的6%左右降到现在的4%左右,一个月就能少还六七百块,这笔钱可以让一个家庭减轻不少的负担,还能提高全民的消费能力。
近期央行行长再次强调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同时住建部提出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这些发言和文件涉及房地产的内容虽然不多,却为未来5年的住房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保障房的建设速度成为确保楼市健康长期发展的必要举措。
虽然房地产一直是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但目前的发展需要逐渐降低居民的高杠杆。坚持房住不炒和因城施策是确保楼市稳定的关键,也是防范房价大幅下跌的手段之一。
因此,差异化的住房租购并举根据收入水平进行施行显得尤为必要。
尽管楼市已经稳住,但之前高速发展遗留下的问题仍需逐一解决。例如,如何处理大量空置的房产以及这些房产是否应该交纳物业费等问题。
2月15日国新办发布会上,住建部透露出的数据让网友们吵翻了天。内容显示,历时3年,动用260多万人,终于摸清了我国庞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家底”,终于获取了全国近6亿栋城乡房屋建筑数据,以及80多万处市政设施数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动员了260多万人用时3年进行普查,摸底全国房地产。
发现全国有80多万处市政设施和6亿栋房子。
这么多房子,必然有大量空置,相比一二线城市,其实三四线城市更为突出,很多小区都是交房好几年了,亮灯率依然不足50%,真的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
对于空置房是否应该缴纳物业费,有一派认为,即便房屋空置,也应当交纳物业费。他们认为,即使无人居住,小区的基础服务仍在进行,例如垃圾清理、绿化维护等。因此,对于空置房产的物业费缴纳是必要的。
然而,存在反对意见的人则认为物业服务的质量不高,物业公司只知道收费而不注重服务。他们指出,物业服务态度差,且回应业主需求的速度缓慢,甚至有些业主自掏腰包修理楼道灯。
随着时间推移,业主们渐渐发现,原本是服务者的物业公司逐渐演变为小区的“主人”,甚至对业主权利进行限制。
关于空置房是否应交物业费的争论早已存在,各方观点不一。然而,根据《民典法》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按约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因此,房产是否有人居住,不应成为拒缴物业费的理由。
并且有城市的法院也判决过类似的空置房与物业的纠纷,比如广东蕉岭法院曾在2021年判决过一起“空置房”缴纳物业费的案子,最终开发商被判应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3.38万元。因为这起案子是开发商因为房子卖不出去,一直空置,被物业公司起诉……
包括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法院也判决过类似的案件,只不过这次被告是个人。法官最后还提醒说:
物业费大部分是为整个小区公共部分的管理、公用设备维修而支出的费用,针对的是小区全体业主而并不是某一业主。
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关于空置房的物业费,部分省市规定,在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后,可按70%至90%的标准交纳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主管部门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空置房产为炒房客所有。如果放宽对这些房产的物业费要求,可能助长其炒房行为。因此,房屋虽然空置,但作为小区的一部分,仍需缴纳物业费,享受物业服务,是合理的要求。
物业服务不到位,没有尽到应当的责任和义务的,业主有权挋绝缴纳管理费!
物业是人尽皆知的黑色地带!可惜,除了推诿,监管形同虚设!
没人“认领”的不用交 其余的一个也跑不了 管你啥情况 啥理由的 活可以不干或者不好好干 但钱你必须一分不少的交上[得瑟]
根据民法典即使小区里一个人不住,也要交污业费!
物业是一块肥牛
年轻男人送外卖送快递,年轻女人扭扭屁股搞直播
中山这边房子出租也要交租赁税了。住不完还是别买。
老家县城买的房子十年整毛坯房至今一毛物业费都没有交过,前年让媳妇卖了媳妇就不卖今年想卖了又嫌弃便宜,我让她原价出售她说留着养老[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空置应该双倍或三倍交物业费,房价就是这些人推高的
物业老板编的?
50%以内合理
最好加➕倍的收取
门窗铝合金,设施给三轮收废品佬撬去卖掉,别来找物业,找保安[大笑]
老家空关房可以拒缴了
在村里不要物业费,
罗里吧嗦,和没说一样!
物业费的收费标准由谁来订?
一堆废话
空置房更应该多缴,有房子空置岂不是浪费资源吗?
老家空关房可以拒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