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乐居买房2024-03-22 09:58:16
近日,《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与实施工作机制的若干措施》发布。
根据官方政策解读,本次政策文本共有九条,主要是按照项目审批、资金监管、企业引入的结构进行编排。
其中有几个值得关注的内容:
一是,在临迁费方面,提出整体实施改造、一次性搬迁,且承诺完成全部复建区供地或动工后再开展融资区供地的项目,项目改造成本中临迁费用可按5年时间核算。
二是,在政策住房配建要求方面,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融资居住地块平均净容积率不高于4.5的,原则上须规划配置不低于融资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政策性住房;
其融资居住地块平均净容积率在4.5或以上的,可不规划配置政策性住房。
此外,已批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提取融资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内资金和退房款的,由住建部门按广州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有关规定审批,免除城市更新部门监管和审批。
三是,提出优化分期改造项目资金缴存标准,提出分期改造项目的复建安置资金总额与项目首期复建安置资金额度之差,可按30%比例采用无条件银行履约保函缴存。
四是,优化竞选保证金缴交标准,降低了申请合作企业在报名阶段需缴交的竞选保证金。申请合作企业在报名阶段缴交的竞选保证金应不少于5000万元;合作企业确认后缴交的履约保证金应不少于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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