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房改来了,意味着什么?

合肥班长来了 2023-10-31 20:01:19

10月26日晚间,经济观察网发布了一篇“中国将推动新一轮“房改””的文章,主要内容是8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文件(国发【2023】14号文,以下简称“14号文”),近期已传达到各城市人民政府、各部委直属机构。

“14号文”明确了两大目标,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奋斗”;

二是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这则消息发布以后,尤其是“新一轮房改”这几个字话题性极强,引发了大量的讨论,也有很多粉丝和班长探讨这个问题,问是不是不用买房了,等保障性住房就可以了。

我们来看14号文的具体内容,对于保障房的保障对象,一是是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

二是须按照“保基本”原则,合理确定城镇户籍家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引进人才等不同群体的保障面积标准。

三是以家庭为单位,保障对象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房。如果是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保障房,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

从上面几条可以看到,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围主要还是以收入作为标准,同时对于住房面积和套数都有限制,现在的公租房也都有相关的标准,如合肥房管局发布的《关于公布市区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通知 》中就明确规定了家庭收入标准。

不过保障性住房的人群定位还是有所不同的,估计对于收入标准和人均面积都会有所提升,不止于满足最低的生活保障标准。

而作为保障性住房,售价肯定不能高,“14号文”明确,保障房将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按保本微利原则,公平公正配售。“配售价格按基本覆盖划拨士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适度合理利润的原则测算确定”。

对于保障性住房用地,是以土地划拨的形式,与商品房的主要差异在于地价,定价可能会在市场价的一半左右?从“工薪收入群体可负担、项目资金可平衡、发展可持续”的原则看,价格不会高,但也不会很低。

从这里看,如果价格便宜,品质也能比肩商品房,普通刚需买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除了准入条件外,对于保障性住房还有很多限制。

首先保障房必须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房变更为商品房流入市场。其次工薪收入群体购买的保障房不得长期闲置,如长期闲置、确需转让、因辞职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由各地政府按规定予以回购。

很容易理解,就是保障房是用来住的,不能上市流通,你买了以后也不能长期不住,如果想卖也只能由政府回购,而这个回购价格虽然没有明确,但估计并没有获利空间。

我们再结合“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很容易理清逻辑关系,保障房和商品房其实是两个不同的圈子。

如果保障性住房能够大规模落地,终究是给刚需多了一个选择,但个人看来难度是比较大的,首当其冲的就是土地收入的问题,保障性住房需要地方让利,土地以划拨形式供应,仅需缴纳较少的成本费用,这让地方可能缺乏动力。

而对于买房人而言,不能流通、没有金融属性的房子,兴趣未必会那么大,共有产权房就是鲜明的例子,规模远不及计划,而且开发企业利润低,各方面也未达预期。

购房者可能还是更愿意去买具有金融属性的商品房,如果买不起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如果位置没有优势,以买房人付出的资金成本,完全可以去租一套房子,而保障性住房的位置也大概率不会很好。

所以保障性住房真正实施遇到的困难还是比较多的,所以为了防止出现“大干快上”、盲目建设等现象,“14号文”强调稳慎有序、以需定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支持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率先探索实践,具备条件的城市要加快推进,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做好政策和项目储备。”

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2020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城区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共35个。

分别是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南宁、石家庄、厦门、太原、苏州、贵阳、合肥、乌鲁木齐、宁波、无锡、福州、长春、南昌、常州。

不过,“14号文”提出对商品住房库存大的城市,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一些实在卖不掉的房子,可以卖给政府做保障住房,是个两利的事情,之前其他城市爆出过大量回购商品房的新闻。

而让“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则是要让商品房回归市场化,取消目前的种种限制,最典型的就是限价,合肥9月15日发文的“优质优价”就是具体表现,向下估计也会放开。

整体上看,保障性住房在实际操作层面,会面临很多问题,需要很长的时间来解决,任重而道远,想要被买房人接受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6 阅读:4216
评论列表
  • 白风 15
    2023-11-01 16:09

    对于炒房客而言,不能流通、没有金融属性的房子,兴趣未必会那么大。但是对于刚需来说,兴趣会非常大

  • 2023-11-01 08:07

    还要再建?把恒大的楼盘接下改造一下不行么?

  • 2023-11-01 11:02

    2.5万亿手脚还没放得开??

  • 2023-11-05 22:18

    地方上还是不让

  • 2023-11-01 16:33

    一切都是瞎忙活!

  • 2023-11-02 11:25

    快点儿落实吧!!!!!

  • 2023-11-05 22:45

    顺德南海区也算进去佛山的?

  • x
    2023-11-03 21:07

    穷人区,富人区。

  • 2023-11-04 06:38

    意味着我也不买

  • 2023-11-06 06:35

    降房价还是涨工资你选一个。贷款分期100年,祖孙五代给你还贷款那可不行!

合肥班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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